低调的婚礼其实并不低调,中途的时候,大秘小徐也来参加婚礼了。

    这两年的时间,因为陆老爷子和黎家的关系,小徐与罗家也是时常来往。

    再加上罗浩文的确有能力,据说京都钢厂准备将他调去分厂做厂长的,只不过省城钢厂这里死活不放人,因为罗浩文又启动下一个攻坚项目了。

    这样的宝贝疙瘩,怎么可能给别人呢?

    谁说都不好使。

    更别说还有一个高材生沈浅菲了。

    像小徐这样的位置,自然能知道很多别人不知道的事情。

    就比如现在马上要上市的清心丸,就是罗浩文的外甥女带领京大的科研团队研发出来的。

    这药一旦问世,能给那些备受折磨的病患带来新生的希望。

    虽然希望渺茫,可小徐知道省药总局是非常希望沈浅菲能回到家乡来搞科研的。

    这几个重量级的人物就足以让罗家变得和以前不一样。

    有一些熟知内情的村民看着热热闹闹的婚礼场面,私底下悄悄的议论,沈建明就是个没福气的,如果他不和阿芬离婚该多好。

    要么老人说,做人不能丧良心,不然的话,或早或晚,都有报应上头的。

    这话的确有道理。

    而此时此刻的村口,一个戴着破帽子,穿着破旧的军大衣,胡子邋遢的男子朝着村里的方向望去。

    即便是冬天,天空也湛蓝无比。

    广阔的原野覆盖着皑皑的白雪,让人不由得想起那句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诗句来。

    诗里的意境,在这里体现的淋漓尽致。

    北风呼啸着吹在脸上,好像刀割一般。

    可却让沈建明脑子更加的清醒了。

    很多年前,这个名字叫元宝村的山村,它那凛冽的北风以及皑皑的白雪,还有一望无际的原野,都让沈建明厌憎无比。

    可此时,他却忽然想起了他第一次来到元宝村的景象。

    他是不愿意来到农村的,没什么特别的理由,就是单纯的不喜欢,可是没有办法,还必须得来。

    而且还要心甘情愿的来。

    他家就是省城的,还是找了关系才来到了最近的元宝村,因为有很多没有关系的,要去几千里之外的更北更冷更偏僻的地方。

    还有的要去南方,那里就算四季如春,可当地的气候环境同样恶劣,对于北方人来讲,一点都不友好。

    再就是黄沙大漠的大西北。

    还有更远的天山的。

    都是需要人建设的地方。

    也都是生活最艰苦气候最恶劣的地方。

    而他在元宝村,在很多同学和其他知青看来,真的是非常幸福的一个所在了。

    有很多人都在羡慕着他。

    沈建明却不觉得这是好事。

    可是一个月之后,他改变了看法。

    他无比感谢命运让他来到这里。

    在这里,沈建明遇到了罗玉芬。

    他不可救药的爱上了她。

    甚至为了她做了许多疯狂可笑和幼稚的事。

    在他锲而不舍的追求之下,他们两个偷偷的处了对象,后来又公开了,他成了被所有男知青嫉妒羡慕的那个幸运儿。

    然后他们结婚了,父母不同意,他硬是在这里呆了三年也没回家。

    后来,母亲终于松口了,他带着阿芬去了省城,其实离得真的好近,就算是走路也没多长时间。

    可那时却好像离着千山万水。

    他们有了大女儿菲菲,几年后又有了小女儿洛洛。

    后来政策变了,知青可以回城了,可以考大学了。

    他和阿芬也走了将近十年的时光……

    这个村子有他的青春有他的爱情。

    也有他悔恨终生的过往。

    他现在这副样子,路过的村人竟然没认出他来。

    虽然他戴着帽子,可他现在与二十多年前的那个沈建明,真是天差地别。

    而且,天差地别的并不是岁月和时光,是他现在这副邋遢憔悴的模样。

    他现在以打零工为生,勉强维持生活,不至于饿死。

    他始终没有离开省城。

    家里三个老人,没有一个身体是好的。

    他想走也走不了。

    自然而然的,对于罗家的事情,就算不去打听,但该知道的还是知道了。

    他的大女儿菲菲就像一颗熠熠生辉的明珠一般。

    她现在还没有大学毕业,就已经进了科研团队。

    想来这是正常的,他的大女儿有多聪明,他早就知道,可恨啊,他为什么从来就没有放在心上?

    如果放在心上,也不至于丢了西瓜捡芝麻。

    今天是罗浩文和叶曼的大喜日子,听说来了许多重量级的大领导,

    就算没有这些重量级的人物,他也没想再踏步这个村子。

    他落魄至此,报应至此,哪里有那个脸面出现在元宝村人的面前?

    谁都喜欢衣锦还乡,没人喜欢穷困潦倒!

    就算他没了脸面,可也无法做到再出现在罗家人面前。

    自己这副样子,让他们看到做什么呢?

    除了自取其辱,再不会有其他了。

    就像那次在商场遇到母女三人,当时的场景午夜梦回,都让他痛彻心扉。

    但是,他今天来这里干什么呢?

    他只是想最后看一眼元宝村。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真的是一步错步步错啊!

    沈建明的脚都有些麻木了,他听着元宝村传来的噼里啪啦的鞭炮声,虽然听不到喧嚣的人声,可他能想象到,此时此刻喜气洋洋的场面。

    罗家是真的苦尽甜来了。

    就像爷爷所说的,善恶到头终有报!

    所以他们的日子才会越来越好,而他这白眼狼才会越过越潦倒。

    沈建明终于跺了跺冻得发麻的双脚,他长长的呼出一口气,他的眉毛还有胡子已经挂满了白霜,好在这时候没有人经过,也没人看到他这副丑陋的样子。

    沈建明最后看了眼元宝村,随后,他拖着沉重的步伐,朝着省城的方向走去。

    半路上遇到一个赶马车的村人,很是热情的让他坐上了马车,他坐着马车到了省城,谢过那位老人家,他坐上了去往城东的公交车。

    刘美丽最近这段时间早出晚归,对他说是在打零工赚钱,可是对于了解刘美丽的他来讲,很快就发现其中的不对劲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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