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遮打道的花店新从国外运来的三千朵香槟玫堆满了花店的空地,淡金色的花瓣比上好的丝绸还要光滑,娇嫩过少女出浴的肌肤。

    蔡荃双手插袋,看着店里的花艺师拆开一打打玫瑰的包装纸。他本想点着指尖的香烟,似乎想到什么推开店里的玻璃门,走到街上。

    新收的小弟炭头赶紧跟了过去。

    “荃哥,干嘛不待在店里,外面多冷啊!”李文广将擦出打火机的火苗递到了蔡荃的嘴边。

    “你懂什么,在里边抽烟,烟味不是全染到花上了。”蔡荃深吸了一口烟,又缓缓吐出一个眼圈。

    李文广像是难想到蔡荃如此心细:“荃哥,你对你马子真不错。”

    蔡荃揽住炭头的肩,哈哈一笑:“我对我马子可没这么上心,你知道里面那三千多花要几多钱么?”

    炭头摇摇头,他买酒买烟就是没买过花,不过就算知道,他也知道在大佬面前要适时装蠢。

    蔡荃伸出两根手指在炭头的面前晃了晃。

    “两万?!”

    “是二十万!”

    炭头倒吸了一口气,要知道他原先在迪厅做马仔一个月拿的钱也不过才三千快,现在跟着蔡荃虽说涨到了近万块,但听到几十万去买花仍旧觉得不可思议。

    “二十万”炭头咽了口水,又回头透过玻璃窗去看那堆起的玫瑰,“荃哥,这是明哥定的?”

    蔡荃看了看这个比自己还高出一截的小子,他的大伯跟自己的二叔是从小玩到大的老友。知道他毕业后无所事事,就托到了自己这里。原先还只是在新丽做个看场的小弟,谁知道前次在旺角争地盘,这小子竟帮自己挡下一刀。原先看他木木愣愣,不过做他蔡荃的小弟呆傻些倒无所谓,最重要的就是忠心。

    到底还是同他交了底:“不是明哥,是我同明哥的老大。”

    “那不是大佬大?”炭头摸摸自己青黑的面皮,“不过,我怎么从来没见过?”

    “今晚你就能见到了。”蔡荃话头一转,又忽然问,“炭头,跟我最重要的是什么?”

    炭头闻言正色,敬了个不伦不类的礼:“sir,是忠心。”

    “第二呢?”

    李文广似乎没有考虑过还有下一个问题,他挠挠头,想得有些费脑子:“会做事?”

    “是知道管住自己的嘴。”他嘿嘿一笑,“你别见你荃哥平时口无遮拦,不过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我这心里可是门清。”

    蔡荃说完,弹掉了手上的烟屁股:“走吧,进屋里去。这天,真冷。”

    又是一阵冷风掠过,路边的细叶榕一个哆嗦,叶子落了满地。

    这样冷的天,着实是窝在家里的好时候。琅嬛一身家居服,捧着阿妈熬好的红枣桂圆茶坐在桌前在改下周要交的稿。

    门铃响了几声,琅嬛才从满纸的文字中扯回思绪,踢踏着拖鞋去开门。

    陈旧的木门“吱呀”一声,剥落了油漆的铁闸外竟然是昨天半夜才分别的陆启昭。

    “这么快就来了?!”琅嬛拉开铁闸。

    “去市场买了菜,就过来了。”陆启昭将手上拎着的几个塑胶袋放在门边的柜子上,又脱下厚重的外套大衣挂在一边。

    陆启昭将手搓热,才环抱住琅嬛:“阿姨去大屿山了?”

    “是啊,和九婶去吃斋。不过她说了,晚上要留你吃饭。”琅嬛蹭了蹭他的毛衣,暖和得像泡在热可可里的棉花糖。

    “好啊。”陆启昭拖她的手,一起在沙发坐下,“刚刚在做什么?”

    琅嬛扯过陆启昭的手,在他的手上边写边说:“写稿。”

    陆启昭反握住琅嬛的手,亲亲她的脸颊:“这么辛苦,中午煲鸡汤给你补一补。”

    琅嬛被他亲得脸上发烫,掰着自己的手指:“那我要喝两碗。”

    琅嬛家的厨房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为了给琅嬛足够的营养,林姝在吃食这一块儿从来不会克扣。

    只是原本就小的厨房,此刻陆启昭长手长脚站在里面,更显得狭窄。

    琅嬛被陆启昭赶到了厨房外,趴在门框边看里边陆启昭将一把菜刀舞得虎虎生风。须臾,一只整鸡就被拆卸成端正的若干块,全部丢进了砂锅。

    “怎么还站在这里?”陆启昭又往锅里放进一包药材,探头用鼻尖和琅嬛相蹭。

    “偷师。”虽是玩笑,琅嬛却装得认真。

    “精怪。”

    一碗鸡汤,一只海蟹,琅嬛吃了个肚饱。只是芋艿鲜嫩,惹得她食指大动,又吃了不少。

    午饭过后,琅嬛抚着自己的肚皮,半瘫在沙发上不肯再动。陆启昭看她的样子,只觉得可爱。一杯山楂水摆在茶几上,还升腾着热气。

    “来,喝点山楂水,消食化滞的。”陆启昭轻轻地替她揉揉微微胀起的肚子。

    “你知道嘛,我对面的yy午餐只食一碗沙拉。想想我刚刚吃的那些,实在罪恶。”琅嬛手指点在陆启昭覆着她肚子的手。

    “你们忙起来本就不规律,可不能只吃沙拉。要你想keepfit,我们可以去健身房,或者我给你做些营养餐。不过,你这样就很好。”

    微酸的山楂水凉了片刻,氤氲出的蒸汽也逐渐变得不再明显。等林姝从大屿山回来,这杯山楂水也只剩了一个杯底。

    晚餐林姝同陆启昭都争着要主厨,一张四仙桌上七七八八竟摆满了餐盘。

    因着还要去天后庙逛庙会,晚餐吃得还算快。不到六点,陆启昭就替琅嬛拎过包一起出门。

    港人一贯爱逛庙会,琅嬛还记得小时候去过的庙会,人山人海。想也知道那附近车子难停,便在门口直接拦了的士。

    的士司机颇为健谈,知道两人要去天后庙,口中便未停过。从天后庙兴建前的规划讲到了最近那周围一块地卖出了天价。

    “听说拍到地的是个新公司,嘿嘿。”那司机说得眉飞色舞,一只手还离开方向盘指指点点,“现在不知道几多大佬的热钱都涌向地产,房是越建越多,我们就越来越难买。”

    一路上司机嘴都未歇,只最后到站,报出价钱才收声。

    车子停住在天后庙的大门前,时间正好差五分钟到七点,琅嬛早透过玻璃窗瞧见等在不远处的谢林庚。

    之前几次见面谢林庚虽然都穿得西装衬衣,但都不似今天这般认真打扮过。任谁都能看出他的头发是精心打理过,细金丝边的眼镜没遮住他那张俊脸反倒多了几分文质彬彬的感觉。

    谢林庚确实从一早就开始为今日准备,玫瑰花车交由口水荃去盯,天后庙这边的布置则交给了邓伟明。

    他除了打理自己,便是去金店取自己早先定下的钻石项链。

    513克拉水滴形d色的白钻是他在店内选中的一颗,请了大师设计成简洁大方的款式。等实物被店员小姐托在手里,谢林庚便知道没人比琅嬛要更适合拥有它。

    此刻,那条包装精美的项链就放在他右侧的大衣口袋。

    他的右手忍不住轻抚上那丝绒的盒面,心中竟然生出一丝紧张。

    长久没有的紧张感。

    在遇到琅嬛之前,谢林庚觉得自己没有生活。在她离开之后,拥有过的那一个月的像正常人的生活也消散如烟。

    他的心跳很久未有起伏,似乎每一次不寻常的跳动都与她相关,正如今日。

    让邓伟明安排拉起的星星灯布满了天后庙的每一处,那灯亮过星光,亮过白昼,在他浓密的睫毛上落下一片光。

    他抬手看了一眼表盘上的指针,时间越近。

    接二连三地计程车停在门口,陆续有人下车。最先头是一对打扮齐整的老夫妇,搀扶着虔诚地对着庙门拜了三拜。又见之后是一家三口,再后面

    谢林庚等了一晚的人,躬身下了车。他愿意相信是心有灵犀,琅嬛也是一件黑色的大衣,内里丝缎般灰色的衬衣下坠一条包臀的长裙。她的长发披肩,有风拂过她面,鬓边的发丝落下,复又被她挽回耳后露出明媚的笑颜。

    任周围的人来来去去,谢林庚的眼里似乎只能看见那个黑色的身影。他撤回还在口袋里的手,快步上前,丝毫顾不得头先走出的两步竟然同手同脚。

    他已经迫不及待。

    可下一秒,他就意外地明白倘若没有过度的欢喜,便不会有极度的悲伤。

    计程车在琅嬛下车后还未开走,另一边却走下一个男人,一个同琅嬛举止亲密的男人。原来,那明媚的笑颜不是为他。

    打算送出的感情在这一刻僵在了谢林庚的心口。

    他眼里看见琅嬛挽住那个男人的手,似乎他们是看见了他,琅嬛笑得灿烂冲他挥手。

    谢林庚的脚步已经停住,他的手在身子两侧握成了拳头,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应出琅嬛的那个微笑。几乎已经是机械性地让肌肉牵动起嘴角,做出一个笑的表情。

    他踏出泥沼的第一步,就又被推了回去,落下更深。

    “林庚哥!”琅嬛拖着陆启昭的手,三两步走到谢林庚的面前。

    “阿嬛。”说话间,谢林庚都未注意自己的声音暗哑,像粗糙的树枝剌过沙地。

    “林庚哥,这是陆启昭,我男朋友。”琅嬛给两人介绍。

    陆启昭早就听琅嬛说过她的这位老友,不过见面才知他不仅要比琅嬛描述地更靓仔,也似乎要更冷酷。

    “你好。”陆启昭朝着他伸出手。

    应该是一瞬,但却莫名像是过了很久。

    谢林庚冰凉粗砺的手掌覆了上去:“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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