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城的天黑得比燕京城快得多,此时京中尚在暮色中,但这边儿已经天色暗沉,各家门户紧闭了。

    战事还不至于一直蔓延到婺城,但这儿的人似乎并没有天天夜市的习惯,只是每月固定几日会开放夜市,举行一些简单的灯会活动。

    这里的景色和其他地方都不同。

    婺城处在一片尤其平坦开阔的地方,土地面积大,有一座天然的小山脉做格挡,在地势上占据优势,距离婺城几十里的地方,就是燕京城北方最大的皇庄种植地所在,大量的农作产出出自于此。

    当然,婺城里最瞩目的,还是天璇行宫。

    说是行宫,但实际它在面积上几乎可与紫禁城相比,多年积累下来,其繁华程度也不让皇宫。

    大燕的皇帝都喜欢在这里歇脚,既是为了表示正统,也是因为这里住着确实比皇宫住着舒服。

    “且在辛苦几日,”萧晟煜有些为难地宽慰她,“忙过这几天,我们就能出去松快松快。”

    “到时候骑马?”

    “可。”

    纪芙薇是才学会的骑马,水平不高,完全不比已经彻底撒欢、什么事情不管的贵太妃娘娘。

    不过,她有陛下带着她,两个人可以同乘一骑,自是浓情蜜意,不比其他。

    “那我这几天再见见这儿的夫人们好了。”

    纪芙薇思索一番,决定调整计划,把麻烦事都赶在一块做完。

    帝后亲至,本地官员夫人们自然是要来拜见她的。

    因为后宫内没有其他妃嫔,她这个皇后自然也不好拿捏架子,只得屈尊都见一见。

    纪芙薇也不是觉得辛苦,就是这种事情办多了有点麻烦,但整体来说人人都捧着她,她只是为了表示亲和要多花一点时间和些许精力,并不真的那么累人。

    翌日清早。

    萧晟煜换了一身深色的胡服,龙纹由明转暗,藏于云锦之下,腰带蹀躞将他出色的身材衬得愈发分明,头戴玉冠,英姿挺拔。

    纪芙薇同样换了一身颜色明丽的马服,鸾鸟绣在袍角,繁复的首饰一样没有佩戴,连耳环都是最简单的红宝石,凡带流苏的更是一样没有,整个人显得清爽又可人。萧晟煜与纪芙薇约定了今日一道骑马出游。

    前儿的事情都有了着落,贵太妃娘娘也甩开了心里头的包袱,玩得相当尽兴,这样情况下,两个人自然放心了不少,也终于腾出了功夫来享受属于他们两个的生活。

    纪芙薇的白马叫做“白雪”,是西域来的优等母马,良驹日行千里不是问题,最要紧是性情温顺,母马本就不如公马攻击性强,白雪的乖顺给她带来了极大的安全感,两个人相处得很好。

    萧晟煜的坐骑就比较多了。

    他有四匹比较常骑的汗血宝马,趁着这次出行的机会,全都带上了。

    他今天骑的是一匹浑身乌黑如墨的高头大马——

    一双乌溜的双眼皮大眼睛尤其有神的赤乌。

    赤乌名字中的赤字来自于萧晟煜曾经的一次战绩,敌人之血溅在了皇帝御马的头上,萧晟煜下马时候瞧见,当即就给改了名字。

    如今赤乌都已经是几个小马驹的爹了,性子倒是不如年轻时候那么莽撞冲动,和萧晟煜配合起来也更为默契与融洽。

    赤乌与白雪,一黑一白,并骑在路上便显得更为分明。

    出了城,周围的视线少多了。

    得了命令,连护卫都四散开来,远远地守着,萧晟煜和纪芙薇也放慢了脚步。

    纪芙薇于马术上并不精通,只是差不多学会了骑马,速度不能太快,快了她容易心慌,自然也就乱了分寸。

    好在她身为皇后,凤体在前,也并不要求她一定要有什么弓马功夫,反而是萧晟煜,原以为他以前是个吃斋念佛的皇帝,等越是了解,她才越清楚——

    傻憨憨的无能皇帝是做不出他那番事业,也挽救不了颓危的大燕的。

    萧晟煜文治武功皆十分出色,在帝王心术和谋略上更是天成之资,说他是天生的皇帝,这竟然也不是什么过溢的褒赞,实际上是一句非常中肯的描述。

    他就是为此而生的,哪怕幼年在宫闱中、在娘娘的庇护下战战兢兢地生活,哪怕少年至成年时期一直蹉跎在佛寺之中,哪怕自始至终都面对着各方的压力尤其是权力的倾轧,但他始终出色,未有半分松懈与落后。

    他做得比任何人都好,自然是皇帝之中难得的清醒之人。

    如果说过去放在他身上最大的缺憾和最让人诟病的地方是他的私人生活,尤其是子嗣一事上颇多遗憾,那如今眼瞧着,皇后有了,想来某天太子自然也就该来了。

    最大的不满似乎很快就能够解决,任凭谁都无法再往他身上泼什么脏水——

    哪怕萧晟煜本人其实并不在乎这些。

    “这是……”

    纪芙薇睁大了眼睛。

    远处的山丘被一片灿烂而温暖的红色所浸染。

    近前的红枫发出一阵阵宛若钟磬的松枫波涛之声,飒飒的秋风带来一阵不知道来源于何处的花香,在这股淡而清幽的香气里还混杂着凉爽的秋意,松柏的树木草叶香味,以及似乎是预示着收获的瓜果香甜。

    “这附近……”萧晟煜打马上前,给她指了指,“那片是天璇行宫配套的皇家农庄的一部分,再远一点是当地有名的红枫山。”

    “这里的枫林实际上与行宫别院相连,是行宫的后院。”

    “这可真是太好看了。”纪芙薇被满目的红枫所震撼。

    在柔和而高远的浅蓝色天幕之下,红叶烧得若火,有一瞬间,天地相连的边际之处,来自于枫叶的红色几乎浸染到了天空,将那片云、那片天都染上了无可阻挡的红。

    “夕阳时会更加好看。”萧晟煜笑道,“我们可以慢慢上山,到时候就能瞧见了。”

    “好。”纪芙薇迫不及待地拍马往前。

    萧晟煜先是一愣,随即恍然失笑,跟紧在她的后面,看她激动地在枫林之中行走,一双漂亮的猫眼儿也只能映衬出满目绚烂的红色。

    这是自然的魅力,无可阻挡的迷人。

    但在萧晟煜看来,唯独她脸上的笑容才是万物万景之中最为瞩目的,他根本移不开眼。

    他只能一错不错地注视着,好像仅仅只是看着,便有种奇妙的整颗心都被填满的甜蜜与温柔。

    登上了红枫山,两个人下了马。

    白雪和赤乌被拴在了两棵树上。

    赤乌嗅了嗅白雪,向她靠近了几分。

    白雪是个年轻的“小姑娘”,她甩了甩尾巴,对这乌黑的大马不是很感兴趣,但她性情温顺,看了看对方见避无可避之后,也没有再挣扎跑动,吃了几口来自于主人喂食的粮草又喝了喝水,她便安静地靠着枫树不再动弹。

    这会儿,赤乌也吃完了。

    黑色的大马重新凑近了过来,像是在交流什么。

    等纪芙薇再看去时,两匹马已经能很和谐地一道立在那儿了。

    “怎么了?”萧晟煜牵着她的手,领着她坐在一块平坦的大石头上。

    “没什么。”她摇摇头,微笑道,“只是觉得这样的日子可真好。”

    “是啊,真是安逸。”

    萧晟煜亦有同感。

    过去,他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会过上这样的日子,如此的宁静祥和,近乎无忧无虑,世间诸多烦扰都变得轻飘飘的,只要他们在一起,便再没有什么能够阻挡。

    “朕第一次来这里时,便想过也许未来有一天会带着自己的妻子一道看遍这里的风景,但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许是太过于漫长的清苦而孤独的日子的消磨,朕不知何时便已经将此愿望抛在了脑后,认为这是无意义的幻想,是红尘俗世之人的万千烦扰丝。”

    纪芙薇在一边儿安静地听着,一双被彩霞的颜色所浸染的猫眼呈现出一种淡灰底色同时映衬着夕阳色泽的奇妙色彩里,其中最为分明的是萧晟煜如松如柏的身影。

    “但现在,我已经知道了什么才是最重要的,”他看向她,“我很高兴自己想起了、也拾回了一些险些要被忘却的重要的东西。”

    “陛下……”纪芙薇只觉得心都要化成了水一般。

    她扑进了他的怀里,在绚烂的晚霞映衬下,安静地听着他的心跳声。

    两个人直到很晚才回到住处。

    当夜,后院的灯亮了很久。

    所幸,行宫足够大,陈设也足够华丽与温馨,修好的浴池更是奢华到夸张,但无愧于它的金钱。

    沐浴其中的感受,更是尤其得好。

    浑身都仿佛浸透在香味之中,温暖柔软的水晃着小舟,舒服得不可思议。

    第二天,纪芙薇根本没能够起床,反而她的陛下神采奕奕,大清早的就干劲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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