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恩也想起身跟上,却被佩瑟拉叫住。

    佩瑟拉用的是密语:“魔王陛下,我希望只是我们误会了。”

    “如果您真的像您表现出来的那样在乎姬莎小姐,那么为什么姬莎小姐会离开魔王宫,离开魔国?现在面对你也是这样的反应?”

    “仅仅只是因为她失去了深渊魔眼吗?”

    “请不要用魔国内部事务那类借口来搪塞,毕竟,这里可是王国的领土。”

    “渊火将军阁下曾经救过我们三人的性命,无论是出于私情还是出于对公义的维护,我们都无法坐视一位为大陆立下赫赫战功的英雄,遭受任何不公正的待遇。”

    拜恩看向佩瑟拉,后者也毫不退缩地与他对视。

    半晌,拜恩说:“姬莎能够得到那么多人的关心和担忧,按理来说,这是一间令人高兴的事。”

    佩瑟拉:“‘按理来说’?那么实际上呢?魔王陛下?”

    佩瑟拉本以为对方不会回答这个问题,毕竟在她眼里,魔王拜恩一直都是个戴着“面具”的人。

    拜恩却说:“实际上啊,我却有点蛮不讲理的不高兴。”

    这用词对于他来说实在是有些奇妙,佩瑟拉三人都有点意外。

    “但是,我能告诉你们的是,离开魔王宫是姬莎自己的选择,”拜恩说:“而跟着她来到这里也是我自己的选择。”

    ——————

    抛去席间的内部风云变幻不谈,一行人确实只是在地精酒馆单纯地吃了一顿饭而已,却将多疑地精们的注意力全部吸引住了。

    就在这一顿饭的时间里,乔治酒馆搞了件事,他们单方面地宣布将和地精酒馆达成合作,将会共同举办一次品酒节活动。

    乔治酒馆的种类比地精酒馆更多更精致,但地精酒馆的酒类却更具有异国特色,两边一起搞活动,确实非常具有吸引力。

    与这个消息一同被送到地精酒馆的,是一个小小的包裹,包裹里有一只□□老鼠的断腿,以及一个歪歪扭扭的签名。

    地精老板大惊失色。

    驯化这种小型动物注入魔力和药物,以此达成各种不见得光的目的的手段可以说是邪魔外道,和战场上的魔宠、坐骑不一样,这一道上很重要的一点是隐秘性。

    也就是说,真正的主谋可不能在道具上留下任何魔力。

    地精酒馆所用的毒老鼠是买来的,出售老鼠的魔法师在黑市里颇有势力,地精们本以为乔治先生的手再怎么也伸不到黑市那边去。

    而现在,乔治先生有了这份证据在手,即便不一定会在行政官治安官那边定罪,一旦传出去,地精们的生意也会完蛋。

    毕竟,谁还敢去光顾一家会用毒老鼠来进行不正当竞争的酒馆呢?指不定哪天老板看客人不顺眼了,也会扔几根毛进汤里呢,是吧?

    一边是共同举办品酒节的赚钱机会,一边是全部投入付诸东流的悲惨结局,地精们会选择哪一个自然不言而喻。

    但这样的话,就意味着他们从此都要受制于乔治酒馆里。

    这就是乔治先生的计划和目的——他并无意于将这个不讲道理的竞争对手彻底整垮,毕竟成为垄断者是要承担忌惮甚至众怒的。

    但是想在戈乔城赚钱,就该守规矩。

    不守,就强行让你守!

    当姬莎下马车时,乔治先生就站在酒馆门前,还礼貌地虚扶了一把对方。

    “辛苦了,姬莎,我们的大获全胜有一半都是你的功劳,当初决定雇用你真是一个正确的选择。”他说。

    “今天给你放半天假,逛逛集市也好,泡个澡睡觉也好,好好休息一下吧!”

    姬莎没有拒绝,感谢了对方一番后,便回到了自己的小房间里。

    酒馆老板乔治,年轻时曾是一位很有名的雇佣兵,也算得上是见多识广。

    他并没有像这里的其他人一样,认为姬莎就是一个普通的盲女。

    其实要说姬莎骗不过他,那也当然不是,只是要那样做的话就太累了,难道她要假装成一个肩不能挑手不能抬日常平地摔的嘤嘤怪吗?那也太可怕了,完全不符合姬莎惬意生活的愿望。

    所以姬莎选择了另外一条路——还是那个说法,要完美地掩盖住最终的真相,那就创造出另一层真相。

    所以在乔治先生的眼中,姬莎过去应当是个游走在灰色地带,有一定真本事,手上沾过血的蜂族流浪者,在残酷的战斗中失去了双眼视力。

    只要能确认对方并无不纯的动机,乔治先生并不排斥接受这样的人,要说游走于灰色地带的话,年轻时的他自己不也一样吗?

    相反,有了姬莎在,这里的安全还多了一重保障,毕竟再过个十来年,他也该老了。

    只是,对于姬莎会选择留在这个小城的原因,乔治先生还是有几分好奇。

    习惯了刀头舔血的人是很难重新融入平静日常的,他当初是因为维吉尔的母亲而选择了安定,那么姬莎呢?

    她的契机又会是什么呢?

    知道姬莎跑到小城戈乔,成为了一名盲人按摩师之后,拜恩更多的是对姬莎独自承受魔眼后遗症的心疼,和对姬莎隐瞒这件事的不解。

    而对于魔将跑去做按摩师这件让世人匪夷所思的事情,他却没有半点意外。

    因为他知道姬莎想要这样做的原因。

    拜恩和姬莎相逢与七年前的无明深渊,那时候他们虽然都还年轻,但都已经迈过了高阶的门槛。

    在魔界,不分种族,不分魔法或者武技,只要你的境界到达高阶,就会被称为“王种”,因为这意味着他们获得了觊觎魔王之位的资格。

    力量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强大的背后往往是残酷的考验和惨痛的代价。

    相互交心后,他们也向对方分享了过去际遇。

    那时,姬莎向他讲述过这样一个故事:

    在这天地之间,曾有过一位名为罗贝娜的蜂族女性,她拥有着曾经尊贵的血脉,她拥有着整个族群最珍贵的传承,她拥有着父辈绝望的寄托和祝福。

    为了不让自己所拥有的这些东西彻底失去意义,即使前路茫茫,即使有时候甚至连饱腹的食物都难以获得,她仍是执拗地刺杀一族的仇敌,执拗地收养有天赋的孩子,将知识、力量和意志强硬地灌输到他们身上。

    训练孩子需要有相对可控的实战机会,于是她带着手下的人,伪装成一队流浪的卖艺人,做起了杀手的生意。

    然而,无论内心再怎么不愿承认,罗贝娜其实也是明白的——蜂族已流散多年,故乡已面目全非,她再怎么努力,也无法重现父辈口中的辉煌。

    那些使命,那些托付,那些祝福,都是月虹般遥不可及的幻梦。

    都是诅咒。

    偶尔经过一些村落城镇时,她的眼中会流露出某种寂静的钦羡。

    她羡慕那样的人生:只需要看见自己头顶的天空就够了,只需要背负自己和家人的命运就够了,用正常的劳动,去换取应得的报酬,以此为生,顺着命运的风向随波逐流,直到某天正常或意外地死去,回归天风的怀抱。

    那是平凡的幸福,哪怕明知在那个混乱的时代里,那样平凡的幸福是如何不堪一击,她也依然羡慕着。

    直到有一次,他们因为雷雨天灾被困在了一个村庄里时,从一家普通人那里接受了一个对于杀手而言有些特殊的委托。

    姬莎拉上了所有的窗帘,抱着莱雅琴坐在床上。

    这把琴是罗贝娜的遗物。

    罗贝娜——蜂族主脉的“公主”,她的第一位老师,也可以说是她的养母,虽然当时所有人都依照着蜂族的习惯称她为“长姐”。

    姬莎至今都还记得罗贝娜最后一次弹起这把琴的样子,也记得她弹的那首曲子,那是她即兴创作的曲调,旋律婉转缱绻,是一首无名的情歌。

    在猛烈的雷雨天灾之下,伪装成卖艺人队伍的杀手们被迫落脚于穷困的村庄中。

    罗贝娜为一户人家撑住了险些坍塌的屋顶,这本来只是举手之劳,却因此得到了那家人的小女儿喝彩:“大姐姐!你力气好大!”

    幼小的女孩欢呼着,却突然咳嗽起来,她的哥哥忧心忡忡地为她抚背顺气。

    那家人中,年迈的父亲卧床不起,年幼的妹妹先天不足患有疾病,只有哥哥毫无怨言地在支撑着。

    那是与舍弃弱者的主脉杀手完全不同的生存方式。

    其实这样的家庭罗贝娜之前也不是完全没有遇过,不但遇过,她甚至还不止一次让这样的温情在自己刀下化为血泊。

    只是以往她可以冷漠地路过,将自己的心囚禁在执念之中,从而不为所动。

    可是在相对封闭的那时,她难以避免地与当地的村民产生了过多的交流,无法遏制地被那家人所吸引。

    她开始想,自己为了杀戮而锻炼的能力其实可以让她在普通人中活得很好,她很有力气,搬运粮食维修屋顶不在话下,她精通草药,不但能下毒也能治疗。

    或许是因为她实在太累了,向来带领着所有人走在血腥之中的她反而首先动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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