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醒来,是在一个极其简陋的屋子。
屋顶有数个或大或小的窟窿,点点雪花合着月光飘洒下来,像夏夜里的萤火虫,不过发出的光亮是纯白的。
我望着那个最大的窟窿发呆,却冷不防地被一阵呼啸而来的冷风吹得瑟瑟发抖,牙齿打颤。于是赶紧将身上的薄被拉到脖子以上,紧紧裹住。
寻着风看向门口,阿尔其正推上门,“咔嗒”将金属插销扣入门闩。转身,对我扯了一个莫名其妙的笑。
我静默地颔首,然后一眨不眨地盯住他上前的身影。他换了身苍色的干净厚衣裳,乌黑的靴底夹杂纯白的雪,那雪很快化成了水,在他身后留下一串印子。那串印子伴随着叮玲玲的响动,自摇摇欲坠的门,至脚踏前的破裂地砖,越来越清晰。
—————————
“饿吗?”他的声音有些飘渺虚幻,宛如来自另一个时空的问询。
回过神来,我点了下头,然后带着小小的期待凝望着他的眼眸。
他却嗤笑一声,“那就饿着吧”。
这,没想到是这样的回答。我不由得撇嘴。
“别不高兴了,”他走上前,眼神示意我往床里面挪挪。我下意识地按照他的指示,退后了一些,然后才反应过来不对劲儿。还好他只是在床沿上浅浅落座,没有直接躺上来。
“这几天尚食局门口的守卫变多了,我不方便进去拿好东西。”他转头,看我还在不断地往后退,便抓了我的肩头拉向他身边,“你定是吃不下桌上那些烂东西的,”此话一出,我才发现桌上有几块发黑的胡饼,“吃了又得闹肚子,又是好多天都不……不如干脆饿着,你自己回去吃。”
这转折和停顿,如此生硬。很难抓不住重点。
“好多天都不什么?好多天都不来见你吗?”我呆呆地念出这句话,同时观察他的反应。
他眼神闪躲了一下,像是要避开什么,但捏住我肩头的力道却加重了。
这是什么反应?难道我还猜对了?
—————————
我再次穿入这个世界的时间,不是元平十七年十月廿一日,而是更早的以前。在那之前,不知道“我”通过什么途径结识了阿尔其,之后还经常到冷宫这边来见他。
而现在的我,却对那段时间发生的所有事情没有任何记忆。
根据曾经学过的理论,必须具备三要素才能形成小说,缺掉任何一个要素,便不能称之为小说。作者在完成一本小说后,这本书的内容即自动生成一个新世界。
而小说三要素中最重要的是人物,人物中最重要的是主角。如果主角缺失,那么这个世界便是相对静态的,即这个小世界依旧会运转,除主角之外的其他角色,也会按照作者给他们的设定继续行动,但始终不会发生原小说中的任何情节。
一旦主角出现,或者说是回归,便如同一把钥匙,打开了封锁已久的剧院,宣示着原著中的剧情即将上演。换言之,主角到来的那一刻,这个世界才真正活了过来。此前的世界,如同冥府,一切都是动态的,但一切都是死物。
那么,是雁雁的到来,让这个世界苏醒。在那之前,拥有独立意识的我是不可能存在的。如果存在一个名“许之江”的女史,那一定是原著中的许之江。有没有可能,阿尔其之前认识的“我”,是原著里的“许之江”呢?
“殿下,你别生气了。”我讨好地扶上他捏住我肩头的那只手臂,温声软语,“上次闹肚子之后,发生了太多事,我也不方便再来这儿。”
这话怎么听着像是来偷情的?但其实我是想通过提起“上次”的事,向他套出“上次”发生的时间,好推知和他有渊源的许之江,到底是谁。
阿尔其听了之后可能也觉得怪怪,非但没有回我的话,反而骤然将我拉得更近,直到让我的下巴被迫以一种难受的姿势,抵靠在他左肩上才停止。最终被圈住,如菟丝花般攀附于他。
他俯首将我耳侧的发丝绕至耳后,指尖描摹着耳廓的形状,再沿着下颌捧起脸颊,带着薄茧的大拇指来回摩挲着细腻的肌肤,让人难以忽略这种奇妙的触感。
“所以,就换你的好朋友来取我性命?”恶魔低语。
“没有。”我镇定心神,但刚才因突然拉进距离,而不知所措扯住他衣带的手,还是沁出了汗。
像是感知到了我的强作镇定,他闷声一笑,“让我怎么相信你呢。你可是为了救她,可以发了狠地咬破我掌心呢。”
因为和雁雁关系匪浅,所以他也将我当成了信王的手下?误以为“我”之前接近他也是因为信王委派的任务,先摸清他的底细?
也就是说,“上次”闹肚子事件,发生在雁雁初次见他之前。如果套话不成功,之后问雁雁第一次见阿尔其的具体时间,也能得到我要的答案。
现在我是要先撇清和信王的关系,得到阿尔其的信任;还是别着急否认,让阿尔其认为我和信王是绑定的关系,降低他对我可能存在的好感度呢?
“殿下愿意信我,还是不愿信我,都是殿下的事。我说再多,殿下若原本就存了怀疑的心思,只怕会认为我在狡辩。我若不说点什么,殿下恐怕又会认为我因心虚而不敢发声。”这样梗着脖子说话太难受了,希望这位大爷快点放开我。
但这位大爷又只是闷笑一声,挪走了跟吸铁石一样黏着我脸颊的粗糙大手。顷刻间,感觉有什么尖细的东西插入了我的发髻。
!
严重怀疑我刚才打太极的话,令他动怒了。他不会拿什么银针一样的武器,来戳爆我的头吧!
于是我开始拼命摇头,结果听到一阵叮玲玲后,我的头就立即被一只大手定住,“别动了,很痒。”
是吗?我不信。(鲁豫脸.jpg)
穿着这么厚的衣服,还会因一点动作感到痒?他是豌豆王子不成?居住环境这般恶劣,一日三餐又是那些破烂东西,养不成娇贵身子的。反倒是我的下巴因摩擦他质感极差的冬衣而开始发疼。
“你饿吗?”
“嗯。”不想再说话,我只发了个鼻音。
松开对我的一切束缚,他轻缓起身,“那就赶快回去吧。”陡然脱离了束缚,重获自由,我只感到寒冷。
还没来得及往被子里钻,一件灰黑色大衣兜头罩下。我扒拉下大衣嗅了一下,确定是洗过的而不是白天他擦过血迹的衣服后,安心套在外面。
走到门口时还是忍不住转身。原本立于窗前,专心看雪景的他也正转过头来,这次没有任何响动,因为右耳上已经没有那只带着铃铛的耳环了。
“怎么还不走?”
“殿下,我明天会送些食物和炭火过来。哦,还有药品。”
顺着我的话,他低头看了眼掌心,然后抬眼就飞过来一记眼神杀,“快滚”。
我立马推门飞奔入雪地,任身后原本就摇摇欲坠的门板在猎猎寒风中瑟瑟发抖。哼!死傲娇,冻不死你!
—————————
穿过阿尔其指示的颓唐墙洞,我终于又再次见到白天那片荆棘林。
明明只过了几个时辰而已,再次走过来时路,却恍如隔世,连可怖的荆棘林都因为稍微熟悉而显得可爱起来。
一路上还是小心谨慎,毕竟这荆棘林其实一点儿也不可爱。前面有几根跟我身高差不多的荆条横在中间,让我忽然想起发髻上挂着的东西,忙取下来。
是一只迦陵频伽金耳环。一只高约半寸的迦陵频伽,手托莲花浮于祥云之上。下坠三缕穗穗,每缕由三片祥云状小金片和一颗小铃铛垂直组成,每个小金片两旁又坠有袖珍铃铛。异常精致漂亮。
不过这一看就是女式耳环吧,最适合长相艳丽的女子,戴上肯定回眸一笑百媚生。男子戴,极易显骚包。回想起白天第一次见阿尔其的场景,他戴着这耳环,侧躺于瓦檐之上,竟也不觉得违和。难道是因为他也算长相艳丽的缘故吗?可是他干嘛带一只女式耳环?还只戴一只。难道!真的每个男人心中都潜藏着一颗少女心!
我好像又发现了一些不得了的秘密。害!这一天天的,尽探秘去了。
就这么一路想着,很快就看到了女史院房的后墙。
这灰黑色的大衣是交领左衽,若这么直接被人看见,定会引出无边祸端。于是进院子前先脱下,团成团抱在怀里,被人看见了,就说是沾有大姨妈的床单。
幸好夜已深,这一片的屋子都没有光亮,除了,我和雁雁那间,尚有暖黄灯火。
—————————
急忙推开门去,只见雁雁坐在床头半褪衣衫,侧着脑袋,正捻着沾了黄色药物的巾布擦拭后背。
那原本光洁的背部,布满了纵横杂错的赤色伤痕,亦如现在惨烈又错综复杂的局面。
“之江,你回来啦!”雁雁闻声便拢上衣衫,冲我嫣然一笑。
那笑容犹如雪地里盛开的粉色欧石楠,美丽芬香,众人皆赞之,却唯独让我酸了眼睛。
雁雁,为什么受了伤也要遮掩,为什么受了伤也要对我微笑,为什么从不告诉我你在信王那儿受到的委屈。为什么不让我知道,你过得如此艰难。
快步上前,将怀中大衣随意扔回自己床上,然后轻轻坐上雁雁床前的脚踏,“雁雁,对不起……”
她放下巾布将我拉起,“你有什么对不起我的呢?”
“我,其实今天我跟踪你到大福殿了。”
她轻轻叹了口气,笑容舒展开来,“原来是你啊。我从大福殿回来的时候,看到荆棘林里一路的血迹,以为是被一个高个内侍跟踪,故意砍下一堆荆条横在中间。没伤到你吧。”
“没有没有,”我连忙摆摆手。没想到雁雁关注的不是我跟踪她,而是我有没有受伤。
情绪激动得想抱抱她,但又怕碰到她的伤口,就改为握紧她的双手,“雁雁,我看见你和信王了。”
我握住的双手轻颤了一下,“是在,大福殿?”
“是在大福殿的屋顶上,”我愧疚地将头埋入她的掌心,“我旁边就站着北戎质子。但他把我全身锁住,嘴也唔住了。我,我想让你们发现阿尔其,但是他又把我带出了院子,我……”
“我知道你想救我,但你没有做错任何事,不必愧疚,”她抽出手来抚摸着我的头发,像长辈一样语重心长,“之江,现在你明白了吗?这个世界是残酷的。若是强者,就能保护自己和身边的人;若是弱者,单单自己受苦已是幸事,怕的是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人受苦,自己却无力相救。”
经此一事,我才明白之前所谓的拯救计划,有多么可笑。要真等到我结识更好的人选除掉信王之时,恐怕雁雁早已被折磨得不成人形了。可我要如何做,才能帮助雁雁早日脱离苦海呢。
“对了,雁雁你有系统吗?”
雁雁睨起眼睛,“系统?我们穿书以来有过这个东西吗?”
该死的系统喵喵!不讲诚信!说好的有个201706的系统负责雁雁的任务的呢?!系统喵喵快给我出来!我在脑子里用潜音唤了半天,系统喵喵愣是一点儿声响都没出现。我无奈地闭上双眼。算了,还是靠自己吧。
撑起身来仰视着雁雁,神色凝重,“雁雁,千万要小心阿尔其。”
“你放心,他武功没我高,是伤不到我。你发现他右臂的伤了吗?就是前日晚上我去交涉时,他忽然反悔,我弄的。”雁雁轻蔑地笑道。
我摇头,“他没那么简单。如果他真是一个简单的人,就不可能从一个故国弃子长成为草原霸主。雁雁,他可是原著里连信王都随意杀了的人啊!他之所以除掉信王,一部分原因是信王做了大祈新君。他恨大祈,自然不会放过信王。另一部分原因,估计就是他曾在大福殿被信王所折辱。而你,是信王的帮凶。”
“我之前没跟你说北戎质子之后的剧情,是觉得没必要,我们肯定能在他南下灭大祈之前回去的。而现在,恐怕未必。”我的声音逐渐变轻。
“那又如何,剧情是可以改的。”
我无奈地苦笑着,“是啊,或许是可以改的。就是不知道会往好的方向发展,还是往更坏的方向跌去。”比这正月的寒夜还凄冷的,是我的心,“就像我哪里预料地到,我会是许思乔那个被腰斩的妹妹,会是阿尔其的发妻呢。雁雁,这场生存游戏,我再也不能是局外人了。”
屋顶有数个或大或小的窟窿,点点雪花合着月光飘洒下来,像夏夜里的萤火虫,不过发出的光亮是纯白的。
我望着那个最大的窟窿发呆,却冷不防地被一阵呼啸而来的冷风吹得瑟瑟发抖,牙齿打颤。于是赶紧将身上的薄被拉到脖子以上,紧紧裹住。
寻着风看向门口,阿尔其正推上门,“咔嗒”将金属插销扣入门闩。转身,对我扯了一个莫名其妙的笑。
我静默地颔首,然后一眨不眨地盯住他上前的身影。他换了身苍色的干净厚衣裳,乌黑的靴底夹杂纯白的雪,那雪很快化成了水,在他身后留下一串印子。那串印子伴随着叮玲玲的响动,自摇摇欲坠的门,至脚踏前的破裂地砖,越来越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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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吗?”他的声音有些飘渺虚幻,宛如来自另一个时空的问询。
回过神来,我点了下头,然后带着小小的期待凝望着他的眼眸。
他却嗤笑一声,“那就饿着吧”。
这,没想到是这样的回答。我不由得撇嘴。
“别不高兴了,”他走上前,眼神示意我往床里面挪挪。我下意识地按照他的指示,退后了一些,然后才反应过来不对劲儿。还好他只是在床沿上浅浅落座,没有直接躺上来。
“这几天尚食局门口的守卫变多了,我不方便进去拿好东西。”他转头,看我还在不断地往后退,便抓了我的肩头拉向他身边,“你定是吃不下桌上那些烂东西的,”此话一出,我才发现桌上有几块发黑的胡饼,“吃了又得闹肚子,又是好多天都不……不如干脆饿着,你自己回去吃。”
这转折和停顿,如此生硬。很难抓不住重点。
“好多天都不什么?好多天都不来见你吗?”我呆呆地念出这句话,同时观察他的反应。
他眼神闪躲了一下,像是要避开什么,但捏住我肩头的力道却加重了。
这是什么反应?难道我还猜对了?
—————————
我再次穿入这个世界的时间,不是元平十七年十月廿一日,而是更早的以前。在那之前,不知道“我”通过什么途径结识了阿尔其,之后还经常到冷宫这边来见他。
而现在的我,却对那段时间发生的所有事情没有任何记忆。
根据曾经学过的理论,必须具备三要素才能形成小说,缺掉任何一个要素,便不能称之为小说。作者在完成一本小说后,这本书的内容即自动生成一个新世界。
而小说三要素中最重要的是人物,人物中最重要的是主角。如果主角缺失,那么这个世界便是相对静态的,即这个小世界依旧会运转,除主角之外的其他角色,也会按照作者给他们的设定继续行动,但始终不会发生原小说中的任何情节。
一旦主角出现,或者说是回归,便如同一把钥匙,打开了封锁已久的剧院,宣示着原著中的剧情即将上演。换言之,主角到来的那一刻,这个世界才真正活了过来。此前的世界,如同冥府,一切都是动态的,但一切都是死物。
那么,是雁雁的到来,让这个世界苏醒。在那之前,拥有独立意识的我是不可能存在的。如果存在一个名“许之江”的女史,那一定是原著中的许之江。有没有可能,阿尔其之前认识的“我”,是原著里的“许之江”呢?
“殿下,你别生气了。”我讨好地扶上他捏住我肩头的那只手臂,温声软语,“上次闹肚子之后,发生了太多事,我也不方便再来这儿。”
这话怎么听着像是来偷情的?但其实我是想通过提起“上次”的事,向他套出“上次”发生的时间,好推知和他有渊源的许之江,到底是谁。
阿尔其听了之后可能也觉得怪怪,非但没有回我的话,反而骤然将我拉得更近,直到让我的下巴被迫以一种难受的姿势,抵靠在他左肩上才停止。最终被圈住,如菟丝花般攀附于他。
他俯首将我耳侧的发丝绕至耳后,指尖描摹着耳廓的形状,再沿着下颌捧起脸颊,带着薄茧的大拇指来回摩挲着细腻的肌肤,让人难以忽略这种奇妙的触感。
“所以,就换你的好朋友来取我性命?”恶魔低语。
“没有。”我镇定心神,但刚才因突然拉进距离,而不知所措扯住他衣带的手,还是沁出了汗。
像是感知到了我的强作镇定,他闷声一笑,“让我怎么相信你呢。你可是为了救她,可以发了狠地咬破我掌心呢。”
因为和雁雁关系匪浅,所以他也将我当成了信王的手下?误以为“我”之前接近他也是因为信王委派的任务,先摸清他的底细?
也就是说,“上次”闹肚子事件,发生在雁雁初次见他之前。如果套话不成功,之后问雁雁第一次见阿尔其的具体时间,也能得到我要的答案。
现在我是要先撇清和信王的关系,得到阿尔其的信任;还是别着急否认,让阿尔其认为我和信王是绑定的关系,降低他对我可能存在的好感度呢?
“殿下愿意信我,还是不愿信我,都是殿下的事。我说再多,殿下若原本就存了怀疑的心思,只怕会认为我在狡辩。我若不说点什么,殿下恐怕又会认为我因心虚而不敢发声。”这样梗着脖子说话太难受了,希望这位大爷快点放开我。
但这位大爷又只是闷笑一声,挪走了跟吸铁石一样黏着我脸颊的粗糙大手。顷刻间,感觉有什么尖细的东西插入了我的发髻。
!
严重怀疑我刚才打太极的话,令他动怒了。他不会拿什么银针一样的武器,来戳爆我的头吧!
于是我开始拼命摇头,结果听到一阵叮玲玲后,我的头就立即被一只大手定住,“别动了,很痒。”
是吗?我不信。(鲁豫脸.jpg)
穿着这么厚的衣服,还会因一点动作感到痒?他是豌豆王子不成?居住环境这般恶劣,一日三餐又是那些破烂东西,养不成娇贵身子的。反倒是我的下巴因摩擦他质感极差的冬衣而开始发疼。
“你饿吗?”
“嗯。”不想再说话,我只发了个鼻音。
松开对我的一切束缚,他轻缓起身,“那就赶快回去吧。”陡然脱离了束缚,重获自由,我只感到寒冷。
还没来得及往被子里钻,一件灰黑色大衣兜头罩下。我扒拉下大衣嗅了一下,确定是洗过的而不是白天他擦过血迹的衣服后,安心套在外面。
走到门口时还是忍不住转身。原本立于窗前,专心看雪景的他也正转过头来,这次没有任何响动,因为右耳上已经没有那只带着铃铛的耳环了。
“怎么还不走?”
“殿下,我明天会送些食物和炭火过来。哦,还有药品。”
顺着我的话,他低头看了眼掌心,然后抬眼就飞过来一记眼神杀,“快滚”。
我立马推门飞奔入雪地,任身后原本就摇摇欲坠的门板在猎猎寒风中瑟瑟发抖。哼!死傲娇,冻不死你!
—————————
穿过阿尔其指示的颓唐墙洞,我终于又再次见到白天那片荆棘林。
明明只过了几个时辰而已,再次走过来时路,却恍如隔世,连可怖的荆棘林都因为稍微熟悉而显得可爱起来。
一路上还是小心谨慎,毕竟这荆棘林其实一点儿也不可爱。前面有几根跟我身高差不多的荆条横在中间,让我忽然想起发髻上挂着的东西,忙取下来。
是一只迦陵频伽金耳环。一只高约半寸的迦陵频伽,手托莲花浮于祥云之上。下坠三缕穗穗,每缕由三片祥云状小金片和一颗小铃铛垂直组成,每个小金片两旁又坠有袖珍铃铛。异常精致漂亮。
不过这一看就是女式耳环吧,最适合长相艳丽的女子,戴上肯定回眸一笑百媚生。男子戴,极易显骚包。回想起白天第一次见阿尔其的场景,他戴着这耳环,侧躺于瓦檐之上,竟也不觉得违和。难道是因为他也算长相艳丽的缘故吗?可是他干嘛带一只女式耳环?还只戴一只。难道!真的每个男人心中都潜藏着一颗少女心!
我好像又发现了一些不得了的秘密。害!这一天天的,尽探秘去了。
就这么一路想着,很快就看到了女史院房的后墙。
这灰黑色的大衣是交领左衽,若这么直接被人看见,定会引出无边祸端。于是进院子前先脱下,团成团抱在怀里,被人看见了,就说是沾有大姨妈的床单。
幸好夜已深,这一片的屋子都没有光亮,除了,我和雁雁那间,尚有暖黄灯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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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忙推开门去,只见雁雁坐在床头半褪衣衫,侧着脑袋,正捻着沾了黄色药物的巾布擦拭后背。
那原本光洁的背部,布满了纵横杂错的赤色伤痕,亦如现在惨烈又错综复杂的局面。
“之江,你回来啦!”雁雁闻声便拢上衣衫,冲我嫣然一笑。
那笑容犹如雪地里盛开的粉色欧石楠,美丽芬香,众人皆赞之,却唯独让我酸了眼睛。
雁雁,为什么受了伤也要遮掩,为什么受了伤也要对我微笑,为什么从不告诉我你在信王那儿受到的委屈。为什么不让我知道,你过得如此艰难。
快步上前,将怀中大衣随意扔回自己床上,然后轻轻坐上雁雁床前的脚踏,“雁雁,对不起……”
她放下巾布将我拉起,“你有什么对不起我的呢?”
“我,其实今天我跟踪你到大福殿了。”
她轻轻叹了口气,笑容舒展开来,“原来是你啊。我从大福殿回来的时候,看到荆棘林里一路的血迹,以为是被一个高个内侍跟踪,故意砍下一堆荆条横在中间。没伤到你吧。”
“没有没有,”我连忙摆摆手。没想到雁雁关注的不是我跟踪她,而是我有没有受伤。
情绪激动得想抱抱她,但又怕碰到她的伤口,就改为握紧她的双手,“雁雁,我看见你和信王了。”
我握住的双手轻颤了一下,“是在,大福殿?”
“是在大福殿的屋顶上,”我愧疚地将头埋入她的掌心,“我旁边就站着北戎质子。但他把我全身锁住,嘴也唔住了。我,我想让你们发现阿尔其,但是他又把我带出了院子,我……”
“我知道你想救我,但你没有做错任何事,不必愧疚,”她抽出手来抚摸着我的头发,像长辈一样语重心长,“之江,现在你明白了吗?这个世界是残酷的。若是强者,就能保护自己和身边的人;若是弱者,单单自己受苦已是幸事,怕的是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人受苦,自己却无力相救。”
经此一事,我才明白之前所谓的拯救计划,有多么可笑。要真等到我结识更好的人选除掉信王之时,恐怕雁雁早已被折磨得不成人形了。可我要如何做,才能帮助雁雁早日脱离苦海呢。
“对了,雁雁你有系统吗?”
雁雁睨起眼睛,“系统?我们穿书以来有过这个东西吗?”
该死的系统喵喵!不讲诚信!说好的有个201706的系统负责雁雁的任务的呢?!系统喵喵快给我出来!我在脑子里用潜音唤了半天,系统喵喵愣是一点儿声响都没出现。我无奈地闭上双眼。算了,还是靠自己吧。
撑起身来仰视着雁雁,神色凝重,“雁雁,千万要小心阿尔其。”
“你放心,他武功没我高,是伤不到我。你发现他右臂的伤了吗?就是前日晚上我去交涉时,他忽然反悔,我弄的。”雁雁轻蔑地笑道。
我摇头,“他没那么简单。如果他真是一个简单的人,就不可能从一个故国弃子长成为草原霸主。雁雁,他可是原著里连信王都随意杀了的人啊!他之所以除掉信王,一部分原因是信王做了大祈新君。他恨大祈,自然不会放过信王。另一部分原因,估计就是他曾在大福殿被信王所折辱。而你,是信王的帮凶。”
“我之前没跟你说北戎质子之后的剧情,是觉得没必要,我们肯定能在他南下灭大祈之前回去的。而现在,恐怕未必。”我的声音逐渐变轻。
“那又如何,剧情是可以改的。”
我无奈地苦笑着,“是啊,或许是可以改的。就是不知道会往好的方向发展,还是往更坏的方向跌去。”比这正月的寒夜还凄冷的,是我的心,“就像我哪里预料地到,我会是许思乔那个被腰斩的妹妹,会是阿尔其的发妻呢。雁雁,这场生存游戏,我再也不能是局外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