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云眨眨眼,看着沈青临的动作和筷子上的煎饺。一脸懵逼问:“什么意思啊?”

    沈青临定定看着她,似乎不想再给太多的提示。

    现在的动作场景确实很眼熟,孟云皱皱眉,在心底仔细回忆。

    小妹妹,大哥哥,早餐,筷子上的煎饺。

    怎么这么熟悉呢?

    孟云思索了半天,突然在思绪中抓住一条线。像是一道闪电劈过,她呼吸微窒,全身蓦地一怔。

    像是为了验证自己的想法,孟云倏然站起身来,几步走到沈青临面前,弯下腰用手掌伸出去挡住他的半边脸,只露出了眉眼。

    她在仔细端详着。

    而沈青临眸光清亮,用一双桃花眼凝视着她,

    像是等待她去发现什么。

    对视良久。

    孟云的手终于顿了顿,

    那双桃花眼,她是记得的。

    那个在夏雨中在伞下冲她微笑的眼,那个在公交车上,侧头凝视她的眼睛;那个她夸奖过“哥哥你眼睛真漂亮的”眼睛,终于穿越时光,冉转数年,

    再次出现在眼前。

    孟云整个人蓦地呆住了。

    她倒吸了一口凉气后,捂住嘴几步趔趄,瘫在桌靠椅上,过了好长时间,才喃喃道:“你你……你真是大哥哥啊?那个早餐店晕倒的大哥哥?那个陪我一起坐108路的大哥哥?”

    沈青临眉梢一挑:“你记起来了?”

    “……怎么不记得呢?”孟云尾音都扬起来了,满脸的惊愕。

    孟云当然是记得大哥哥的。

    初一的那年暑假,周天泽那头猪摔断了腿,自己那时候母爱泛滥到火烧,天天殷勤地的给他送早餐,就是在蔡记生煎买早餐的时候,她遇到了那个脸上有疤痕的大哥哥。彼时他低血糖犯了,孟云给了他糖,扶起了他。

    大哥哥外婆家跟周天泽恰好住一栋楼。

    于是每天早上,孟云都会和大哥哥一起吃早餐,再一起坐108路公交回筒子楼。那时候孟云还挺开心路上能有个伴儿的,两人话题也挺投缘。

    可后来某天早上,大哥哥突然就没来了,孟云还傻傻的在早餐店等半天,想联系下才发现连对方手机号都没有。

    孟云猜想他可能回华安了,还生气他怎么没跟自己打声招呼就走了。

    思绪转回,孟云想,

    大哥哥的外婆是江城人,

    沈青临恰好也是。

    沈青临的外婆家应该和周天泽奶奶家一栋楼吧,当时自己还拜托过沈青临给周天泽送早餐,

    可能那时候就打过照面了,

    难怪他俩会认识。

    沈青临就是大哥哥。

    孟云内心不禁嗟叹不已,怎么会有这么巧合的事情?

    她开始纠结,开始感慨。

    有没有时光机啊?

    如果有,

    如果能回到那个时候,她才不要去给个狗屁周天泽带早餐呢,她一定要牢牢抓住沈青临的手,早点表白,早点跟他在一起,

    可能就没这六年的蹉跎人生了。

    孟云感慨了会儿,还是那句话——

    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啊!

    不过转念一想,

    嗯?不对啊?

    那个满脸疤痕的大哥哥怎么会是沈青临呢?

    孟云弯下身子,仔细观摩沈青临帅气的脸,想在上面搜寻点医疗美容技术的蛛丝马迹,过了好一会儿,才抖了抖嘴角,好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声音:

    “……所以,俊俊你整容了?哪家医院这么牛啊?”

    沈青临额角神经突突跳了一下,无奈地抚了抚头。

    吃完早饭后,

    两人回到沙发上,沈青临耐心把当年的事情细讲了讲,说自己当时是被虫子咬了烂脸才会变成那样,他也不是故意不告而别,而是爷爷去世,事发突然。

    整个故事里,

    沈青临刻意回避掉了周天泽这个人。

    他也不想提。

    孟云全程半张着嘴听他讲完,心里头是又气又喜。到最后,她狠狠拍了下他肩膀:“靠!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啊!”

    话音一落,沈青临扶着被她拍痛的肩膀有些愣住了,半晌才回答道:

    “我以为你忘了……”

    “我怎么可能会忘呢!”孟云气得就差跳起来了:“我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同学张德阳欠我五块钱我到现在都还记得!我记忆好得很!”

    孟云双手叉腰,一副愤愤不平的样子。

    沈青临抿了抿嘴,

    差点没笑出声。

    孟云挠了挠头发,像回忆起什么事情,眉头压了压,“嘶……所以你之前告诉我你有一个喜欢的女孩,可是她把你忘了,难道……难道……”

    孟云纠结半天没说出口,她也不好太往自己脸上贴金,不过看到沈青临听到话后瞬间亮起来的眼神,

    她就明白了。

    “所以,那个女孩是我?”孟云用手指了指自己。

    沈青临点点头。

    “!!”孟云整个人都瘫倒在沙发上,

    彻底震惊了。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勉强站起来,搓着手在客厅里走来走去,像个唐僧似的碎碎念起来:

    “真是的,那你后来放暑假寒假干嘛不来找我啊?”

    “哎呀,你喜欢我干嘛不说啊?你要说啊,干嘛不说啊!你说了我才知道啊!”

    “你说你要是早点讲,还有周天泽那头猪什么事儿啊?”

    “真是的,白白浪费了那么久时间呢!”

    沈青临以手支额,看她在自己面前转来转去,走来走去,他终于要被她绕晕过去了。过了几秒,沈青临起身一把抓住她的手,把人捞到怀里来,然后低头封住了她的唇。

    吮含轻吸,带着无限的柔情。

    “唔……”孟云还没反应过来,睁着眼睛,看到他的眼睫如密羽般扫在自己边缘。

    整个人都俊逸非凡。

    孟云眼睛弯了弯,

    她的俊俊,

    可真好看啊。

    温暖的触感在舌尖蔓延,像是一下又回到了昨晚那个疯狂的夜。

    那个夜,

    也很美妙啊。

    像是留意到她的不专心,沈青临稍稍放开了她一下,让她直接坐在自己身上,脸抵着脸。

    ——这太过亲昵的姿势让孟云登时羞红了脸。

    可沈青临没给她缓和的机会,低下头来,又加深了这个吻,他撬开她的唇齿,一路攻城掠地,边吻边抚摸她的背。他骨节分明的手,拂过的地方都带着酥酥麻麻的感觉。

    孟云被吻得如痴如醉,心痒难耐。

    感觉自己脑海中有烟花在不断炸开,闹哄哄的。

    她也开始回应。

    用手勾住沈青临的脖子,

    伸出舌尖来□□他。

    沈青临的呼吸倏然变得急促,孟云还未察觉,直到感觉到对方身体发生的变化时,才赶紧收回手,一骨碌从他身上爬下来。

    孟云面色绯红,不敢看他。

    沈青临站了起来,尴尬的咳了咳,声音还是暗哑的,然后人就径直去了浴室,

    过了好一会儿,

    才出来。

    沈青临回来时,

    孟云又恢复到在那埋头纠结的状态。

    他径直走到沙发上,又把孟云搂在怀里,温声道:

    “别想了,现在不也很好吗?过程不重要,不管如何选择,我还是你的结果啊。”

    孟云想了想,

    也对。

    当时自己对周天泽那执迷不悟的傻样子,沈青临就算对自己表白,自己还未必会答应呢。想到这,慢慢的,心情也越来越好了,她一把搂住沈青临的脖子,稀罕的不得了,

    “俊俊,我太开心了,怎么这么有缘分呢!嘻嘻,真好,我的俊俊就是大哥哥呀!我的俊俊一直喜欢的就是我呀!”

    沈青临宠溺地双手环住她的腰。

    没有再多说什么。

    上午十点,孟云还有最后一堂选修课要上,沈青临开车把她送回瑾华,在快开到瑾华大门的时候,孟云示意他靠边停车。

    她没敢让他开进学校,刚解下安全带要走,就被沈青临按住手。孟云转头,看到他一脸黑云压境的表情,就知道沈大校草不高兴了。

    孟云连忙抓着他的手解释。

    “哎呀,俊俊,你千万别多想哦,我们两个刚在一起,还是要低调一些才行啊,要是让你那群狂蜂浪蝶知道了,我可吃不消啊。”

    沈青临没做声,就看着她。

    孟云又解释。

    以前就是因为自己张扬惯了,结果搞得大家都以为周天泽是她男友,现在突然看到沈青临和她在一起了,肯定是会说闲话的。

    “我不是不想公开我们的关系,只是想再等一等,好不好?等过完寒假,下学期也行啊,我怕现在就被别人知道,对你影响不好。”

    孟云小心翼翼道。

    沈青临看她,“你知道我不在意这些的。”

    孟云赶忙道:“我知道我知道,可我在意啊,我希望在大家眼里,俊俊永远是最完美的形象,是最好的沈青临,好吗?”

    沈青临没吭声。

    孟云又哄了半天还是不奏效,于是她干脆使出了杀手锏。一把握住他的手,边甩边撒娇道:“哎呀,好不好嘛,答应我嘛,求求你了啦,大哥哥,好哥哥!”

    那声音软得都要滴出水了。

    沈青临熬不过她,

    只好应允。

    “嘻嘻,我就知道我男朋友最好了!”孟云笑着亲了一下沈青临脸颊,然后转身下了车。

    走两步又回头冲他挥挥手,

    就往学校大门走去。

    沈青临注视着她的背影良久,直到完全消失不见,才收回视线。

    他嘴角微微一勾,刚准备发动车子,手机就响了。

    沈青临从口袋里掏出来。“喂?”声音还带着适才的愉悦。

    “青临,莎莎在你那里吗?”一个中年男人焦急的声音从里面传来。

    话音刚落,沈青临嘴角笑意瞬间没了,他握住手机道:“穆叔叔,她不在我这,怎么了?发生什么事情了。”

    穆青云的声音夹带着颤栗:“她在医院不见了,哪里都找不到她,手机电话也不接。”

    沈青临瞬间紧张起来,“怎么可能,有没有查过监控?”

    “查过了,她全避开了。”

    沈青临呼吸变得沉重,但他还是先宽慰下穆青云,

    “穆叔叔,您别急,我来试试联系她,您千万别着急,莎莎不会有事的。”

    他安抚几句就挂了电话,紧接着在通讯录里找到莎莎的名字拨了过去。

    里面嘟嘟嘟的声音传来,半晌

    没有人接。

    沈青临再打,还是没人接。

    沈青临又打一遍,

    就在他快要放弃挂断的时候,

    电话终于通了。

    里面没有任何声音,安静得可怕。

    “喂,莎莎。”沈青临道。

    没有声音,

    什么都没有。

    沈青临直起身体,“莎莎?”

    话筒里半天没有回答,只有轻轻的呼吸声,让人知道有人还在听。

    “莎莎?”沈青临又问,

    “莎莎,你在干嘛?”

    过了好一会儿,

    年轻女孩的声音终于响起,明明是很空灵的声线却显得没有一丝生气,像是马上就要燃烬的蜡烛,轻轻一坠,就油尽灯枯了。

    “……哥,我发现他是不存在的了。”

    她缓缓说道。

    就这一句话,

    就可以完全摧毁一个人的信仰。

    沈青临绝望地闭上了眼睛。他抚着头,稍稍拿开手机调整呼吸,长长的呼出一口气后,又把手机贴在耳朵上,温声道:

    “怎么会呢,他在啊,莎莎,这一年来他不是一直陪着你吗?你的病就快好了啊。”

    沈青临在尽量控制自己的声线,可还是在最后一句微不可闻的抖了起来,

    聪明如她,

    又怎么会听不出来呢?

    女孩笑了,声音带着沙哑的倦意:“哥,谢谢你啊……谢谢你愿意陪着我一起演戏。这么多年了,我很开心有你这样一位好哥哥。”

    沈青临眼眶微微泛红:“莎莎,你在哪里?”

    对方没有回答,半晌,如同梦呓道:“他不见了……我想要去找他了。”

    “不要这样……”沈青临的声音微颤,“你才十七岁,你的人生还很长,不要……”

    “我太累了,哥……”女孩打断道:

    “是啊,我才十七岁啊,可你知道吗?我感觉我全身的每一个器官都在腐烂衰败,我是阴沟里的蛆虫,我是腐蚀的“巨人观”,我是个没用的废物啊……”

    沈青临摇头,他开始启动车子,握紧方向盘一字一句道:

    “你错了,在所有人的眼里,穆丽莎是天才,是未来能拯救很多人的天才,你不要这样说自己。”

    穆丽莎沉默了半晌,轻轻道:“……是吗,可为什么我救不了他呢?”

    沈青临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他强迫自己恢复沉着冷静:“莎莎,告诉我你在哪儿,我现在来找你,你一定要等着我!”

    说完,他一踩油门,

    卡宴化为银色闪电,轰然向远方疾驰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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