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8年4月,  一天下午,莉齐正在露台上享用下午茶。

    她喝了一口咖啡,得意洋洋地合上报纸——终于物色到了一块不错的土地。

    不过,  她并不打算把这个消息告诉埃里克,准备给他一个惊喜。

    回望过去的一年,  简直过得兵荒马乱。

    父亲想办法让法院准许了她和兰斯的离婚诉讼。整个上流社会都为之震惊,  不等巴黎的上等人家宣布不再与她来往,  她就收拾东西,  一手挽着父亲,另一手挽着埃里克,兴高采烈地登上了前往纽约的轮船。

    尽管拿破仑法典规定,  诉讼离婚后,  妻子必须十个月后才能再婚——但她已经离开法国了,谁管拿破仑法典上写的什么?

    在纽约,  她度过了一个非常快乐的夏天。纽约是一座奢华、浮浪、靡费的大城市;在这里,  最粗俗的人都能凭借智慧富裕起来,成为道地的纽约绅士。

    这种绅士,在法兰西和英格兰人的眼中,  不过是暴发户对高门鼎贵的一种戏仿,  看上去可笑又滑稽。莉齐却很喜欢跟这种新绅士来往,  因为他们不拘泥于旧制度,只要有利可图,  便极力赞同。

    他们赞美莉齐穿裤子的模样,但认为这种装束大约要一百年后才能盛行起来。

    莉齐很好奇他们为什么会这么想。

    她虽然对兰斯说,  未来的女人都会像她一样,但其实并不确定,因为就连最时髦最粗俗的纽约,  女士们都竭力模仿巴黎女人的样子。

    她在纽约仍然是个异端。

    直到她发现,每到下午,都有一群太太小姐乘坐马车,到百老汇大道上举行妇女集会。

    她们举着牌子,呼吁平等,呼吁禁酒,呼吁女人也该有投票权,招来了不少斥责和辱骂。

    莉齐大概明白了新绅士的意思,他们果然是最有远见的一批人。

    不过,她总感觉这些太太小姐会引来血光之灾,于是只要有空,就会去附近的咖啡馆坐着,让埃里克注意周围的动静。

    她的担心并非多余,没过几天,一次例行集会就发生了冲突。

    一群游手好闲的白种男人,嚼着烟叶,围住了她们,叫她们滚回家洗盘子。

    周围人没有吱声,他们早就对妇女集会心生不满,且不论女人参政是一件多么可笑的事情——这个世界有黑人参政还不够吗?女人也想来分一杯羹,再过几年,他们是不是甚至能看到黑种女人坐在议会的交椅上呢?

    男人们骂妇女集会的女人是好吃懒做的蠢货,觉得她们是为了躲避家务活儿,才跑到街上来索要投票权。

    有的女人也对妇女集会颇不以为然,因为妇女集会出现之前,百老汇大道本是一个争奇斗艳的地界,任何人都想到这儿来摆一摆阔,出出风头,展示一下时髦的新衣。妇女集会严重影响了她们炫耀新衣的心情。

    至此,双方展开了激烈的争吵,声浪一阵比一阵高。

    巡警注意到了这边的动静,正要走来,但晚了一步,一个男人已经解开了枪套,抽出手-枪,瞄准妇女集会的一位太太——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石火间,谁也没有想到,有人会恼羞成怒到开枪。

    就在人们以为那位太太在劫难逃时,只听噼啪一声厉响,一根沉重的马鞭猛地抽在那人的手腕上。

    那人惨叫一声,手上一松,丢掉了手-枪。

    周围人却更加恐慌,上膛的手-枪若是掉在地上极有可能走火,四面八方全是人,枪口无论朝向哪个方向,都会打伤无辜的人。

    一时间,人群尖叫着推搡着,四下逃窜开来,人人都想挤到后面去,让前面的人当肉盾。

    千钧一发之际,一只戴着黑手套的手接住了那把枪,闪电般将击锤归位。

    危机解除。

    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

    巡警连忙扣下开枪的男人。

    莉齐也松了一口气,幸好她预感要出事以后,每天都会来这里坐坐,也幸好埃里克身手敏捷,居然能在用马鞭抽掉那人手-枪的情况下,迅速接住手-枪,不然就发生命案了。

    妇女集会的一位太太认出了莉齐和埃里克,立刻走过来,想要表示感谢。

    年轻太太们见面,总要互相亲吻一番。她还没有吻上莉齐的脸蛋儿,就感到了一道冷漠而锐利的视线——莉齐的丈夫不经意地扫了她一眼。

    想到她丈夫的一些传闻,那位太太下意识丢开了莉齐的手,又很不好意思地连连道歉。

    莉齐笑着说没事,朝自己的车夫招招手,叫他把这些太太小姐挨个儿送回家。

    车夫是一位身材魁梧的黑人,穿着黑外套和浆过的白衬衫,衣服的每一个褶皱都被肌肉撑得严严实实。

    有这么一位体面而强壮的车夫替他们赶车,就算她们在车上喊“应当有女总统”,也不会有男人发出异议了。

    集会的太太小姐又是一番诚恳的道谢。

    她们有些幽怨地看了一眼埃里克,觉得他简直就是一头恶狗,连旁人是好意还是坏意都分不清,只要有人亲近他的妻子,就会露出冰冷且充满压迫感的眼神。

    要不是他站在旁边煞风景,她们肯定会抱住莉齐,满怀感激地亲了又亲的。

    尽管太太小姐们满腹牢骚,却不敢说什么。

    纽约是个喧闹的大都市,百万富翁多如牛毛,社会名流数不胜数,一般的有钱人在这里压根儿算不上人物。其他城市称得上富翁的人,在纽约顶多算中产阶级。

    在纽约,每时每刻都会发生一些骇人听闻的故事,普通的新闻根本不能给纽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但几乎人人都知道,莉齐·艾德勒的第二个丈夫是一个怪人。

    他长着一双燃烧似的金眼睛,从不取下脸上的面具,身材高大得几乎令人感到压抑。

    虽然他的衣着非常讲究,黑色礼帽,长大衣垂至膝盖,里面是白衬衫和黑缎背心,露出一截铂金表链,皮带上却永远挂着枪套和绳索,气质冷峻而凶暴,如同一个十恶不赦的亡命徒。

    要不是首富之女不可能嫁给一个暴徒,人们就要对他的身份浮想联翩了。

    除了身份成谜,他还有两个地方非常古怪。

    一是,结婚以后,他居然随自己的妻子姓,改名为埃里克·艾德勒,这简直是一桩闻所未闻的怪事。

    要知道,没有哪个男人会跟着自己的妻子姓,即使他一贫如洗,而他的妻子又刚好是个富翁的女儿。

    二是,他对莉齐强烈得可怕的占有欲。

    男士们不能对莉齐行吻手礼也就罢了,女士们居然也不能亲吻莉齐漂亮的脸蛋儿——哦,怎么会有这么可恶的丈夫,少妇们见面可不就得吻来吻去吗?莉齐的丈夫居然连这种醋都吃。

    但最让纽约人印象深刻的一件事,还是他在宴会上捏断了一位男士的手腕。

    那天晚上,整个纽约的著名人物都聚集在了第七大街的威灵顿大饭店,一位造船商正在那里举行宴会。

    这样庸俗、豪华的宴会,是巴黎人和美国南方人鄙夷不屑一顾的,在纽约却极受欢迎。

    艾德勒没有过去,他忙着收拾失踪之后留下的烂摊子,没空参加宴会。莉齐挽着埃里克的手臂,代他向宴会主人问了声好。

    那本是一个纸醉金迷的场所,人人面带微笑,觥筹交错,其乐融融,直到一位醉鬼抓住了莉齐的手腕。

    那醉鬼是个典型的美国富豪,身世成谜,突然发迹了起来,便挤进了这座光怪陆离的大都市,打算当一个道地的纽约人。

    他知道宴会上的女人不能乱碰,但是,莉齐太不像一个上等女人了——她戴着一顶鸵羽软帽,没有戴手套,穿着一条浅绿色的长裙,前面的裙摆打着荷叶似的褶皱,露出了衬裤和皮靴。

    只有最低贱的街头女郎,才会这样厚颜无耻地露出衬裤。

    醉鬼自以为发现了一个混进宴会的低级交际花,一把逮住莉齐的手腕,就要往她的手背上亲。

    周围人大吃一惊,还没来得及出声阻止,一只戴着黑手套的手就伸过来,牢牢攥住了莉齐的手腕。

    紧接着只听“咔嚓”一声响,醉鬼的手腕弯折成了一个极为恐怖的角度。

    随着一声惊恐、痛苦的惨叫响彻宴厅,所有人都恐慌了起来。尽管他们发迹前什么坏事都见过,却是第一次在华美的餐室,看到有人轻描淡写地捏断了另一个人的腕骨。

    刹那间,醉鬼的酒劲儿全醒了,他一面凄惨地嚎叫着,一面跺着脚大声诅咒。

    有人小心翼翼地说道:“……虽然他冒犯了您的妻子,但没必要下手这么狠呀!”

    “这是谁带的客人,居然连莉齐小姐都不认识。”

    “都让开,都让开,医生过来了!”

    饭店的医生背着药箱走了过来,先给醉鬼打了一剂吗-啡,又喂了他半杯威士忌。

    双管齐下,醉鬼终于缓过劲儿来,立马扯着嗓子嚷道:“这能怪老子吗?她穿成那样,谁看得出来她是个正经女人啊!”

    周围人没有附和,却也没有反驳。虽然他们觉得醉鬼十分愚蠢,没有眼力见儿——你只看到了她穿着轻浮,却没看到她的手镯能买两个威灵顿大饭店;但莉齐的衣着过于轻浮,容易招惹流氓,的确是不争的事实。

    埃里克冷漠地看了醉鬼一眼:“你凭什么对我妻子的穿着发表意见?”说着,他半蹲下来,抽出靴子里的小刀,单手转了一圈,“要是你有权利发表意见的话,我是不是也能对你的穿着发表意见?”

    话音落下,他的手腕猛地一沉,把醉鬼的礼帽钉在了地板上。

    醉鬼以为自己的耳朵被剁了,疯了似的惨叫,浑身痉挛着抽动。片刻后,他昏厥了过去,地上尿湿了一大片。

    这一幕给纽约的上流社会留下了极深的印象。

    他们一致认为,莉齐的丈夫是个穷凶极恶的亡命徒,至于为什么能娶到首富之女,就是一桩未解之谜了。

    最让他们震惊的是,莉齐看见这一幕,第一反应居然不是害怕她丈夫可怕的手段,而是上前吻了吻他的脸颊,撒娇让他抱她回马车。

    人们又想,她丈夫脾气那么古怪,可能是她惯出来的。

    不管怎样,埃里克的恶名从此在纽约社交圈传开了。

    男士们虽然会跟他打招呼,也会跟他攀谈,并且发现他见多识广,学问极其渊博,却不敢离他和他的妻子太近,怕有断手的危险。

    女士们则完全拒绝与他交谈,觉得他是一头未开化的野兽,不明白莉齐那样娇美可人的姑娘,为什么会嫁给这种暴徒。

    莉齐知道这些传闻,但她只是耸耸肩膀,就抛至脑后。她也没有报复那些议论过他们的人,因为她压根儿就没记住那些人说了什么。

    现在,她每天都过得十分充实——自从那天,她让埃里克救下妇女集会的女士们以后,就成为了妇女集会的一员。

    这些太太小姐均家庭殷实,颇有学问,有的年轻小姐甚至在欧洲读过大学,还出版了诗集和小说,但不管她们多有才华,外界都认为她们的种种行为,是为了逃避家务活儿。

    莉齐见她们每天都会坐马车去百老汇大道演讲,而且坐的是没有雨蓬的马车,遇到大晴天或下雨天只能自己撑伞,就送了她们两辆崭新的四轮马车,均配置着健壮有力的挽马。

    她本想再送她们两个高大的车夫,但她们说更喜欢自己赶车,就把她们带到靶场,手把手教她们怎么打枪。

    一时间,莉齐一跃成为这些太太小姐最喜爱的天使。只要埃里克一个没注意,她们就会搂住莉齐吻了又吻,引经据典地赞美她的容貌气质。

    尽管那些典故,莉齐一个也没有听懂,但她还是脸红了。她美滋滋地想道:“哎呀,我在女人堆里的魅力不减呀!”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太太小姐的爱就变成了一种负担,因为她们察觉到莉齐的求知欲之低,简直令人震惊。

    一般人碰到不理解的事物,要么会提出疑问,要么会在书中寻找答案。

    莉齐的做法却是将其置于脑后,毫无求学精神,让人看了很是焦虑。

    再加上,她的丈夫又是世间罕见的天才,有一颗头等聪明的头脑,学识广博而不失微末,即使是他从未接触过的领域,也能迅速融会贯通,甚至连女性主义这种男人天然弱势的议题,他都理解得很快。

    太太小姐们担心莉齐再这样下去,会被埃里克玩弄于股掌之间,决心要给她补课,增加她的知识储备。

    莉齐知道后,先是甜甜地感激了她们的好意,然后飞也似的跑了。

    她太讨厌学与自己无关的知识了,而书本上的知识大多一辈子也用不上——比如,美国是怎么建立的,独立战争打了多久,第二次独立战争又打了多久,她对这些无用的知识完全不感兴趣。

    她也不感兴趣太阳系的构成,灯泡和留声机的原理。唉,知道了又有什么用呢,她这辈子也不可能动手做出一个灯泡来呀!

    她们要是教她怎么照顾牲畜,她说不定就留下来学习了。

    想到这里,莉齐觉得还是快些离开纽约比较好,她怕那些太太小姐追到家里给她补习。

    离开之前,她叮嘱管家,一定要保证妇女集会的安全,又匿名给妇女集会捐了一笔钱,没有捐太多,怕她们沦为强盗眼中的一块肥肉。

    做完这一切后,莉齐让女佣收拾好行李,把埃里克推上马车,朝着她心心念念的小农场出发了。

    赶了将近一个星期的路,换乘了两次火车,总算赶到了目的地。

    莉齐虽然有些疲倦,但想到马上就能看到自己的土地,又兴奋了起来,恨不得抢过车夫手上的缰绳自己赶车。

    她精神上十分亢奋,身体上却颇为疲乏,面色苍白,嘴唇干燥。

    埃里克不得不把她按在自己腿上,强行让她喝了一些水,又像喂小孩子似的,把面包撕成小块,哄着她吃下去。

    吃完以后,她的面色健康了不少,嘴唇也红润了起来。

    “噢,宝贝儿,你真体贴!”莉齐仍望着窗外,夸他的话却脱口而出,“你不喂我,我都不知道我饿了。”

    埃里克无奈一笑:“你还是不肯告诉我,我们要去哪里么。”

    莉齐也想告诉他,但她隐隐感觉自己选错了地方,不知怎么跟他交代。

    报纸上说这里是“上帝遗落的绿宝石”,她也的确看到了“绿宝石”,但马车早就驶过了。越往前行驶,土地越荒凉。

    不知是否她的错觉,她甚至听见了女人的厉声尖叫,从树林的另一端传来。

    她忍不住抓紧了埃里克的手。

    这时,车夫开口了:“要我说,你们城里人就不该到这儿来。”

    这车夫是她在火车站物色的。从火车站到小农场,大约要赶两个小时的车,她不想埃里克这么劳累,就找了个沉默寡言的老头儿赶车。

    莉齐看了埃里克一眼。

    埃里克扣住她的手,用指关节轻轻摩挲了一下她的掌心。

    他的体温还是那么滚烫,如同炙热的烈火,令她感到无比安心。

    她镇定了一些,故作天真地问道:“为什么不能到这儿来呀?”

    车夫冷笑一声:“你们是为了那农场来的吧?那的确是个好地方,但没人啃得下来。我年轻时候当过奴隶贩子,还当过南部邦联的士兵,连我都不愿到这儿来,你说为什么?算你们运气好,碰到我给你们当车夫,要是别的人,你们早被吃干抹净了!”

    “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车夫说着,扭过头,朝地上吐了一口唾沫,“你男人是哑巴?”

    “不是啊。”莉齐有些莫名其妙。

    “那你一个女人家话那么多干吗,我最讨厌话多的娘们儿,还是说现在城里流行娘们儿管爷们儿?”

    埃里克平静地说道:“再多嘴一句,我把你丢进树林里。”

    车夫又吐了一口唾沫,刚要回头放几句狠话,却对上了埃里克冷峻而凶狠的金眼睛。突然间,他的喉咙就像被黏住了一般,什么狠话都放不出来了。

    但他不想被一个城里人下了面子,便冷笑着说道:“看在你男人勉强算个硬骨头的分上,给你们一句忠告,别进树林,里面住着一群恶魔,没人知道那群恶魔是什么来历,但他们疯了似的割路人的头皮,串在皮带上,老远都能闻到一股恶心的死人味儿。”

    莉齐吓了一跳:“啊,他们是头皮猎人1吗?可是,这地方为什么会有头皮猎人?”

    “太太,你真的是美国人吗?头皮猎人是五十年代的事情了!”车夫用力抽了一下马背,加快了赶车的速度,“割头皮、拿赏金的年代早就过去了!而且,头皮猎人割的是印第安人和墨西哥佬的头皮,”他咧嘴一笑,“——那群恶魔割的却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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