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莉齐还是晕了过去。

    她自我诊断,是因为地窖太闷不通风,再加上她喝了一整杯私酿葡萄酒,才会晕过去,并不是因为病情加重。

    医生也赞同她的诊断,一是她诊断的结果确实大差不差,二是埃里克的眼神冷得吓人。

    医生在科罗拉多行医那么多年,拿锯子给一位亡命徒截肢时,都没见过这么恐怖的眼神,巴不得埃里克认为他是庸医,把他驱逐出去。

    医生没能如愿,附近几个小镇只有他的医术还行。

    埃里克也意识到了一点,决定此事之后,便发一封电报到纽约,请艾德勒帮忙物色一位家庭医生送过来。

    莉齐郁郁寡欢地开始了养病生活。

    她是个闲不住的女孩,一有空就想出门遛马或是打猎。要是无猎可打,她宁愿跟牧羊犬一起放羊,也不愿坐在家里发呆。

    埃里克让她在床上静养半个月,简直要了她的老命——要是知道逗弄他的结果是这样,她说什么也不会碰他。

    最要命的是,朱莉娅还在这里。

    她不仅不能出去放风,还要对付朱莉娅,以及冷眼旁观她对付朱莉娅的埃里克。

    莉齐闷闷不乐地想,牧师别的话都是在放屁,唯独在禁欲这事儿上真是没错啊,做人不能太放纵私欲。这不,祸事就来了。

    没人知道朱莉娅为什么会找上门,朱莉娅也没有告诉莉齐。

    她似乎就是专门来给莉齐添堵的,看到莉齐吃瘪,她会笑得特别开心,灿若春花。

    莉齐白天要对付她,晚上要对付埃里克,简直苦不堪言,恨不得这两人滚得远远的,最好被沙尘暴裹挟到墨西哥去。她独自个儿躺在床上,搂着刚出生的小羊羔睡大觉,多好!

    可惜,她四肢不勤,五谷不分,暂时还离不开这两人,就连小羊羔,也是朱莉娅亲自接生后,用毛巾擦干净送到她怀里的,而她本人连绵羊的公母都分不清,更别说接生了。

    一个星期后,就在莉齐快要习惯朱莉娅的存在,并想让埃里克也习惯她的存在时,朱莉娅忽然对她提出了道别。

    莉齐很茫然,不懂她为什么忽然来,又忽然离开。

    “要不是你生病了,我早就离开了。”朱莉娅顿了一顿,微笑着说,“……我也离婚了。”

    “啊,”莉齐惊讶地说,“可是——你父母不是天主教徒吗?”

    “是呀,所以我被赶出来了。”朱莉娅说,“他们把我的名字从家用《圣经》上划去了。”她挺起背脊,眼中闪着一丝骄傲的笑意,“除了我,就只有一位叔叔有过这样的待遇——是的,我很骄傲,我一点也不后悔离婚。我不爱他,他也不爱我。我不愿意和男人将就一辈子。我爱女人,你知道的。我这辈子都将爱女人。”

    莉齐有些心虚。她并不爱女人,或者说,她不像朱莉娅一样只爱女人。她的爱情观和旁人不太一样。她爱埃里克,并不是因为他是男人,而仅仅是因为他是埃里克罢了。

    莉齐心虚地另起了一个题目:“你要上哪儿去呀,这附近那么乱,你一个人上路安全吗,要不要我帮你找几个可靠的雇佣枪手?”

    “你就不好奇,我为什么会知道你在科罗拉多吗?”

    “我问过你,”莉齐不高兴地说,“但你一直不告诉我!”

    “噢,很抱歉,我太嫉妒了,不想跟你说话。”朱莉娅轻描淡写地答道,“家里人虽然把我赶出来了,但给了我不少钱。我第一反应就是去纽约找你,但只找到了你资助的妇女集会。起先,我并不知道妇女集会是你资助的,直到发现那些太太小姐的马车都刻着艾德勒的标志,才知道那个好心又漂亮的神秘资助人居然是你。”

    朱莉娅说着,眼神复杂地望了她一眼:“在妇女集会,我学到了很多。太太小姐们教我用枪,教我跨骑马,教我怎么用男性笔名发表小说,还帮我租了一间屋子,好让我安静地写作,我本可以在那边一直住下去,但我实在放不下你——”

    每天晚上,朱莉娅都会想起莉齐。

    她一直没能忘记莉齐。她想知道,莉齐在干什么,她会不会跟自己一样想离婚,可又害怕世俗的眼光——她的丈夫对她好吗?她还记得过去的时光吗?她是否也曾像她一样对未来感到迷茫、彷徨、无措?

    这些念头纠缠着她,如同想把猎物绞死的蛇一样,越缠越紧。

    白天,她在靶场练习射击时,总会忍不住想,时光究竟把莉齐·艾德勒改造成了一个怎样的女人?

    资助妇女集会,教女人用枪,教女人跨骑马,教贫困女子收容所的女孩们识字——她怎么敢?

    她就不怕被人非议吗?

    后来,朱莉娅才知道,莉齐的确被人非议过,而且不止一两个。

    人们在背后批评她,说她不守妇女规范,不像一个女人,还说她品味奇特,爱上了一个蒙面的亡命徒。

    也有人说她命运悲惨,被迫嫁给了一个冷漠凶狠的野蛮人。

    听说那个野蛮人不允许她跟绅士跳舞,也不允许她跟绅士谈笑。

    这并非夸大的传闻,真的有人因为不小心碰了她的手,而被她的丈夫硬生生折断了手腕。

    这些真真假假的传闻,令朱莉娅心潮起伏。不过大多数时候,她都是一个人浮想联翩。

    真正使她动身去找莉齐的事情,是她听说莉齐已经离过一次婚了。

    那一刻,朱莉娅几乎要以为,莉齐就是她命中注定的情人。

    回到家,她立刻收拾出一个轻便的行李箱,买下去科罗拉多的火车票,在吊袜带上缝了一个枪袋,里面装着一把上了膛的左轮手-枪。

    她是上等人家的小姐,从小娇生惯养,备受呵护,鞋子里从未进过一粒砂石,眼睛也从未望过除大都市以外的风景,更没有闻过除父兄、前夫以外的男人的汗臭。

    一路上,她胆战心惊,右手随时准备伸进裙子里掏出手-枪。

    她想,若不是爱情的力量,她是绝无可能孤身坐火车去科罗拉多的。

    然而,等她到了科罗拉多,脑中的想法却发生了变化,那种狂热而汹涌的感情消退了一些,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强烈的成就感——她一个人从纽约来到了科罗拉多!

    朱莉娅在附近的小镇租了一匹骑乘马。

    老板原本不愿意租给旅客,但听说她是一位女冒险家,立刻毫不犹豫地租给了她。

    在南方,“女冒险家”这样的字眼,是粗鲁的、低俗的、上不得台面的。要是有女子自称冒险家,上等人家甚至不愿意接待她。

    老板说这个词时,语气中却充满了尊敬。哪怕她身材娇弱,一看就是城市里天真无邪的年轻小姐,老板也没有轻视她和敲诈她,反而苦口婆心地叮嘱她,若是看到熊,不要惊慌。

    “你若惊慌,”老板说,“马儿感受到你的情绪,会更加惊慌。这里的熊都怕人,只要你不伤害小熊,母熊就不会缠上你。”

    朱莉娅心里十分惊奇。

    她读过许多书,但在书里,熊从来都是凶猛可怕的形象,一爪子就能把人的脑袋拍成肉泥,没人告诉她,在科罗拉多有一种黑熊又矮又小,不会伤人。

    她翻身上马,解下枪袋,挂在马鞍上,按照地图的标识一路前进。

    落基山脉风景秀丽,松柏林立,空气清新,她已经很久没闻到这样不刺鼻的空气了,大都市里到处都是工厂,烟囱日夜不休地冒着黑烟,叫人难以忍受。

    要不是莉齐,她这辈子都不会孤身到这个地方来,更不会闻到这样令人心旷神怡的空气。

    朱莉娅想,哪怕最后没有跟莉齐在一起,欣赏过这样的美景,她也心满意足了。

    此时此刻,莉齐对她来说,已不再是精神支柱,也不再是必须得到的情人,更像是一把钥匙。

    她拿着这把钥匙,走进了一个全新的世界。

    在这个世界里,她不再是一朵必须缠绕在男人身上才能盛开的蓓蕾。她看到了命运的另一种可能性。

    毕竟,她都孤身进入了深山,两腿叉开骑马,随时准备开枪,还有什么事不能做到呢?

    她不是没有碰见坏人。一个亡命徒曾尾随她,那人戴着牛仔帽,穿着污脏的黑色皮衣,腰上挎着两把手-枪,相当失礼地盯着她看,用浓重的鼻音腔跟她打招呼。

    她想起一些关于歹徒迫害女性的传闻,吓得浑身僵硬,几乎无法策马前行。神奇的是,那人见她这么害怕,居然耸耸肩,转身离开了,再也没有回来。

    当时,距离莉齐在科罗拉多的牧场,还有两天的路程,她便在一个旅馆住了下来。

    旅馆肮脏破旧不堪,处处都是嗡嗡的苍蝇,空气中似乎浸满了油污和汗臭,令人窒息。

    最让她头皮发麻的是,床板里居然有虫。但幸亏老板是个好人,见她是城里来的姑娘,便把妻子的房间让给了她。他妻子是个勤劳的妇女,每星期都会把床板拆开,涂上石碳酸,客房他们便没那么用心了。

    为了答谢这对善良的夫妇,朱莉娅多付了五块钱。老板娘却不愿意收下,除非她愿意带走他们亲手腌制的咸肉。

    这在纽约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她去纽约的酒店吃饭,必须时刻捂住钱包,不然就会被迎面撞来的小偷摸走。

    这些镇民远比纽约人缺钱,却比纽约人更不在乎钱。

    朱莉娅骑上马,继续前行。

    科罗拉多远离城市,当然不可能全是好人,她也碰见过货真价实的歹徒。那人骑着马,一直跟在她的身后,自言自语地讲述着自己的经历。

    她心里一阵一阵发冷,不知道怎么把他赶走,只能硬着头皮听下去。

    那人说,他并不是坏人,曾经甚至是英雄,他杀过很多印第安人,因为印第安人杀了他的家人。后来,他待的地方几乎看不到印第安人了,便来到这里,继续屠杀印第安人。印第安人都躲到山上去了,他便屠杀野牛。但他并不是坏人,尽管他杀野牛杀得最多的一次,漫山遍野都是野牛的尸体,兀鹫在天上阴冷地盘旋。

    他似乎是想让她对他生出敬意,又像是把她当成了天上的圣母,在对她忏悔心中的罪恶。

    那并不是令人愉快的经历,因为那人离她越来越近,她闻到他身上散发出恶心的血腥味,回头一看,竟在他的马鞍上发现了一串风干的头皮。

    “哦,我要死了,他也会剥下我的头皮的!”朱莉娅当时只有这一个想法。

    她脸色肯定很难看。那人也注意到她的脸色,突然大声吼了起来:“我说了,我不是坏人,我不是坏人!头皮猎人在以前是一个合法的职业——我不是坏人!”说着,他猛地拔出枪,瞄准她,阴沉地说,“滚,快滚,离开我的视线范围内,不然我会忍不住把你的头皮也剥下来——滚!”

    朱莉娅也很想离开,可她吓蒙了,连一根手指都无法动弹。

    来之前,她曾在心里计划,要是有人拔枪瞄准她,她也拔枪予以回击,现实情况却是她汗出如浆,抖如筛糠。

    她脑中响起了警铃,就像埋头吃草的鹿,忽然看到了黑洞洞的枪口——她孤身一人来到蛮荒之地,究竟是好是坏?

    要是没来到这里,她一辈子都会安然无恙地待在象牙塔里,男士们会自发地保护她,年长的女士们也会保护她。作为年轻女孩,她将永远都不会看到世界邪恶的一面,更不会碰到脾气这样古怪的歹徒。

    可同样的,她也将看不到落基山脉秀丽的风光,永远都不会知道灰熊和黑熊的区别。

    不知过去了多久,那人似乎冷静了下来,收起枪,一抖缰绳,自顾自地离开了。

    见他走远,朱莉娅几乎是摔下马,扶着树干,紧张地吐了一地。

    直到这时,她才听到自己剧烈的心跳声,也听到了内心真实的想法——她并不后悔来到这里。

    相较于在金鸟笼里活一辈子,她更愿意当一只飞翔鸟,即使自由飞翔的时间只有三分钟。

    即使刚才她真的死去,她也不会后悔,更不会埋怨莉齐,反而会感激她,要不是她——她们曾经的情谊,过去的回忆,她决不会有勇气来到这里,拥有如此新奇的见闻。

    “要是我能平安见到莉齐,”朱莉娅想,“我一定要把这番见闻告诉她。要是她跟我有一样的困扰,我说什么也要带她离开那个牢笼!”

    然而,当她真正见到莉齐的那一刻,尽管她们之间没有说一句话,也没有拥抱亲吻,但她看着莉齐的眼睛,便知道,这是一只比她先飞出牢笼的鸟儿。

    她来晚一步,莉齐已经不需要她了。

    有那么一刹那,朱莉娅心里满是妒恨。她嫉妒那个带莉齐走出牢笼的男人,恼恨莉齐的爱是如此泛滥,既能爱女人,又能爱男人。

    可是,她转头看见那座清凛、美丽的雪山,看见几只大角羚羊正在不远处的山坡上吃草,心里的恼恨忽然又消失了。

    不管怎样,她已经是一只自由的飞鸟了。

    不过,她还是嫉妒埃里克。

    她看出来埃里克不是一个好人,即使身穿居家服,皮带上也挂着枪袋,走动间露出镀金的枪柄。

    他像亡命徒一样蒙着脸庞,只露出一双冷漠无情的金眼睛。

    朱莉娅不禁想起,有一回她在荒野与一群灰狼狭路相逢,那群狼喘着粗气,正在围攻一匹野马,它们饿疯了,完全不在乎是否会被马蹄踢断颈骨,疯了似的扑咬野马。

    电光石火间,她与其中一头狼对视了——

    那头狼立起后腿,仿佛人一样站了起来,警觉地四处张望,口中流着涎水,眼里冒着冰冷的金光。

    它看见了她,但对她丝毫不感兴趣,除非十天半个月猎不到鹿、马、羚羊、兔子或者松鼠,否则狼群不会考虑攻击人类。

    埃里克的眼神跟那头狼一模一样,似乎只剩下杀戮和吞食的本能。

    朱莉娅又想起她在路上偶遇的印第安人,他们戴着羽毛,背着箭袋,举止粗野,凶神恶煞。

    她不敢多看,轻轻一甩缰绳,离开了那里。后来,有人告诉她,那些印第安人之所以如此愤怒,是因为野牛快被白人赶尽杀绝。

    尽管埃里克跟印第安人长得完全不像,举止也没有印第安人那种未开化的蛮性,相反他一举一动都冷静而优雅,似乎曾经身居高位,予夺生杀;然而,她还是在他的身上看到了野蛮人的本质——以杀戮为生。

    朱莉娅又生出一丝希望,莉齐会不会是因为受到埃里克的胁迫,才会委身于他呢?

    晚餐上,她不动声色地试探莉齐,竭力用轻松愉快的语气述说往事。

    整个过程中,埃里克一直像狼似的冷冷地盯着她,似乎只要莉齐不在场,他就会毫不犹豫地拧断她的脖子。

    朱莉娅被他盯得冷汗直流,却还是坚持说了下去。

    她虽然没有他那种冷漠、野性、无所顾忌的气质,但也并非柔弱的女郎,会被他一个眼神吓得钳口结舌。

    她暗暗跟埃里克较劲,居然没有发现,莉齐已病得快要晕倒。

    莉齐晕过去的一刹那,她看到埃里克露出极其恐慌的表情。

    朱莉娅嫁过人,当过主妇,举行过宴会舞会,知道晕倒对于女人来说,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家庭教师甚至会教女孩如何体面地装晕。男士们也默认经常晕倒的女士更具有淑女气质。

    她从来没有见过,哪个丈夫会因为妻子晕倒而表现得如此惊慌失措,即使是上流社会公认的恩爱夫妻。

    后来,莉齐又晕了一次。

    朱莉娅不是莉齐,她完全不喜欢男人,只对女人有感觉,但看见埃里克对莉齐的纵容与照料,哪怕她对这个男人充满了妒忌与偏见,也必须承认,他对莉齐的爱已达到了极致。

    莉齐病得不重,可她生病以后,完全就是一个任性妄为的小女孩,会说胡话,会大发脾气,口味变得极其古怪,厨娘不管做什么,都不合她的口味,必须要埃里克亲自下厨。

    当时是凌晨两点钟。朱莉娅睡不着,穿着斗篷,拿着笔记本,在游廊记录脑中翻腾不休的灵感。

    突然,她看见埃里克披着大衣,拿着提灯,走进厨房。不一会儿,烟囱就冒出了白烟。

    她以为他在烧水,没有在意,见夜晚越来越冷,已经开始结霜,便走进了屋内。

    第二天早晨,她才知道,昨晚他去厨房,竟是为了给莉齐做夜宵。

    莉齐从来不缺折磨人的点子。凌晨两点钟,她一定要吃烤兔肉。牧场没有兔子,只有牛羊,肉铺也早已关门,想要烤兔子,只能出去现抓,但半夜正是郊狼和狐狸狩猎的时间,兔子除非活腻歪了,才会出来活动。

    朱莉娅不知道埃里克是怎么做到的,背着弓箭出门,居然真的在附近猎到了一只野兔。

    朱莉娅心想,要是莉齐和她生活在一起,大半夜吵着要吃烤兔肉的话,她只会给她一耳光,让她不要异想天开。

    究竟是怎样深沉的爱,才能使他忍受这样一个任性、固执、自私的磨人精?

    莉齐的任性并不是偶然。她就像长不大的孩子一样,永远需要一个家长式的人物纵容她,娇惯她,在旁边看着她放纵不拘地大笑。

    朱莉娅虽然很爱莉齐,却做不到像埃里克那样倾尽所有去爱她——只有疯子才会那样爱一个人,他几乎是把自己的一切都献给了莉齐。

    朱莉娅是个正常人,她的情感、道德和世俗观念都十分正常,她不会像埃里克一样用自己的一切去爱一个人。她爱莉齐,但更爱自己。

    而且,她还有自己的事业。她已经出版了几本小说,卖得都不错。也许,她可以尝试着靠写作为生。此次来找莉齐的经历,尽管是以遗憾收尾,但给了她不少灵感。接下来的日子里,她或许可以边走边写,走到哪儿写到哪儿。可能不久的将来,她会死在某个发狂的歹徒手上,但她不会后悔。

    即便是死,她也决不会再回去当足不出户的小姐太太。

    她的眼睛要看遍山川江海。

    朱莉娅把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她已尽力说得妙趣横生,但莉齐并不是一个合格的听众,对她大彻大悟的心路历程毫不关心,眼中只看到了一个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你真的要一个人上路?不行,你不能一个人上路,我一定要找几个雇佣枪手保护你!”

    “慢着,慢着!”朱莉娅说,“我要是带雇佣枪手上路的话,旅行就失去了意义。”

    “去他的意义!”莉齐不客气地诅咒了一句,“你能见到我,纯粹是因为你运气好,而不是因为附近没有坏人。”

    朱莉娅轻蹙眉毛:“你不要小看我。我会用枪,十码以内,弹无虚发。”

    “你一百码以内弹无虚发也没有用。”莉齐冷然地说,“这个世界上,不止枪能杀人,斧头、刀子、绳索、弓箭,甚至是骑的马,都能成为杀人的凶器。”

    话音落下,莉齐才反应过来,这是埃里克对她说过的话。

    她脸微红,暗暗想道:“我简直像跟他共用一个脑子了!”

    朱莉娅还想辩解,莉齐做了一个手势,打断了她的话头:“你要是还把我当朋友,就听从我的安排。我是不会让我的朋友孤身一人去冒险的。”

    朱莉娅只能同意。

    她轻叹一口气,忧伤地凝望着莉齐。她这辈子唯一爱过的女孩,她虽然自私任性,脾气暴躁,动不动就使性子,但同时她也真诚善良,热情大方,对朋友永远不会吝啬口袋里的钱币。

    这时,朱莉娅忽然听见外面传来马蹄声,埃里克打猎回来了,牧工一边高声称赞他的收获颇丰,一边帮忙卸下马背的猎物。

    这些天,朱莉娅已经摸清楚了埃里克的行踪——倒不是她对他生出了什么特别的兴趣,而是她必须在他上楼前,跟莉齐把话说完,不然就会像第一天那样,被他用极其森冷的目光盯上好一会儿。

    哪怕她知道,只要莉齐还在他的身边,他就不会真的拧断她的脖子,被人那样盯着,还是会感到心惊胆战。

    今天却不一样。

    她已经决定离开,说什么都要给埃里克添添堵。

    想到这里,朱莉娅对莉齐露出一个温柔的微笑:“亲爱的,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接吻吗?”

    莉齐眨巴眨巴眼睛,没反应过来:“什么?”

    楼梯间传来吱嘎吱嘎的动静,那是皮鞋踩在木质楼梯上发出的声响。

    埃里克开始上楼了。

    朱莉娅伸出手,抬起她的下巴,声音轻柔地说道:“当时,你让我给你穿耳洞……我告诉你,我给很多女孩穿过耳洞,其实是谎话……那么说,只是为了能光明正大地摸你的脸。给你穿耳洞的前一晚,我彻夜难眠,反复回想母亲给我穿耳洞的情形,用针,用火,用冰,再加一点儿酒——第二天,我捧着你的头,拿着针,心里吓得要命。你却对我信任极了,全心全意地靠在我的手上——然后——”

    她说着,凑近莉齐,丰满、温热而湿润的双唇微启,似乎随时都会吻上莉齐的唇。

    莉齐已经很久没有跟埃里克以外的人调过情了,尽管她很爱埃里克,也只爱埃里克,但看着朱莉娅湿热的双唇,若隐若现的舌头——她那颗容易被勾-引的心躁动了。

    莉齐艰难地移开视线,试图恢复理智:“唔,其实这耳洞愈合过,但我又把它刺穿了——”

    “是吗?”朱莉娅柔声说,“那你刺的时候,有没有想起过我呢?”

    莉齐快疯了。

    她盯着朱莉娅的嘴唇,心跳加速,一颗心几乎蹦到喉咙口,既觉得刺激,又感到愧疚——噢,她真坏,她的意志力真薄弱,她怎么这么容易被引诱!

    她已经好几年没跟别人调过情跳过舞了,就不能再坚持一下吗?

    朱莉娅又贴近了一些。

    莉齐闻着她身上的气息,心跳更快了。她生活在男人堆里,已经很久没有闻到这样香甜的气息了,像玫瑰,像百合,像香橙花——假如朱莉娅就这样吻上她的唇,她绝对无力反抗。她已经被女孩子的幽香熏迷糊了。

    但朱莉娅没有吻上来。

    她只是用两条温暖的胳膊搂着莉齐,贴着她的身体,以一种既像闺蜜又像情人的姿势,轻轻地说:“我爱你,莉齐,我爱你。我一直忘不了你,我离婚也是因为你……我来找你,本来是想跟你再续前缘,可惜晚了一步,你已经有了新的爱人——抱住我,亲爱的,最后抱我一次。”

    莉齐咽了一口唾液,抬手抱住她。

    “亲亲我吧,”朱莉娅说,“哪里都行。脸颊、手背、额头、脖子、嘴唇——最后亲我一下吧。”

    莉齐并不知道埃里克已经打猎回来了。她犹豫地想,只是亲亲朱莉娅的脸或手,应该没事吧——反正太太小姐之间总是亲来亲去,就算被埃里克抓住现行,她也可以不慌不忙地解释。

    莉齐想着,拿起朱莉娅的手背,正要亲上去,就在这时,房门猛地开了。

    埃里克一脚踹开了房门。

    很明显,他刚打猎回来,因为扛过流血的猎物,肩上浸着一团紫黑色的血迹,修长而骨节分明的手指也沾染着鲜血。

    他一只手拿着手帕,仔细而缓慢地擦拭着指间的鲜血,神色冷漠地看着莉齐和朱莉娅。

    莉齐立刻心虚地跟朱莉娅分开了。

    做完这一动作,她又颇为懊恼,这不是坐实她干了亏心事吗?明明她什么都还没来得及做呀!

    莉齐努力压下懊恼的心情,硬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你回来啦,什么时候回来的?”

    埃里克看着她的眼睛。

    他随手把沾血的手帕丢到一边,平静地说道:“从你们回忆往事开始。”

    说着,他在屋内的沙发坐下,跷起一条腿,搁在膝盖上,大拇指和食指轻轻摩挲两下,变魔术似的变出一支烟,衔在口中,然后在靴底划燃了火柴,动作流畅而野蛮地点燃了香烟,吸了一口。

    辛烈的烟雾瞬间飘散开来,整个房间被烟雾衬得如鬼蜮般阴森。

    自从跟她结婚以后,他便再也没有抽过烟,可见这一回,他是真的动气了。

    埃里克衔着烟,极其冷淡地问道:“怎么不继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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