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歌受伤的时候,路凯为感谢她的救命之恩想在厨艺上一展身手,非常努力练习厨艺,可无论怎么练,煮出来的东西都是不堪入目,吃起来一言难尽。自从上次蓝歌吃他煮的东西时,眉毛皱得不是眉头,鼻子皱得不像鼻子,路凯再也不敢煮东西给她吃了,真怕自己把她给毒死了。
不过路凯自己吃还吃得蛮惬意,蓝歌笑他也不反驳,他很能吃辣,炒面里拌了一大把火红的泡椒,吃进去满口都是辣味,把炒面本身的味道都盖过了,有辣味那就是好吃。吃完,看时间9点多了,和蓝歌打了声招呼,便匆匆出去了。
神神秘秘的,不知道在搞什么东西!蓝歌暗自腹诽,转而想起,他说要阻止粥铺被收回,莫不是在忙这事吧!也不知道能不能搞得定,可看他胸有成竹的样子,蓝歌又稍稍心安,顿时很好奇他要如何做到!
坐到10点钟时,沐足店的方倩过来找蓝歌,沐足店的五朵金花中就方倩和蓝歌走得最近,方倩性格很直爽,没有太多心机,倒是什么都愿意和蓝歌说,当然八卦也说得不少。
私下,蓝歌也有问过她关于粥铺为难罗佩怡的事情,方倩说:“在狼窝你要扮得像狼,和狐狸在一起你要装狐狸,和兔子一起玩自然也得像兔子不是,这样才合群啊,要不然就会被孤立,说真的,原来我也不是这样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学会为难人了,为难多了自然做起来也就理直气壮了,就好比面具戴久就再难揭下来。”
蓝歌虽觉得她说得有道理,但如果是自己,会决然地选择离开狼窝。这就是人与人的不同,选择不同,过程也就不同,经历不同,性情就更加不同了。
方倩见到罗佩怡虽然有些不自在,内心有点羞愧,但她却做不到坦然地上前去道歉,见罗佩怡转头过来,怕和她对上视线,方倩快速拉着蓝歌出了粥。
她们没看到罗佩怡收桌的时候碗碟一不小心掉到了地上
出来后,蓝歌心明眼亮地说道:“道个歉从此可以坦坦荡荡,总比每次见面躲躲闪闪视线好吧?”
方倩笑道:“对你而言道个歉可以坦荡,可对我这种人来说,这比杀了我还要艰难。在沐足店,我可以天天对着客人笑嘻嘻,点头哈腰,可你让我对一个服务员因为那天的事道歉,我却真做不到,是不是觉得很奇怪?”
蓝歌淡淡道:“不奇怪。”不过是人性使然而已,人性导致心态不能平等待之。处于繁杂环境,总会被种种负面情绪、利益和欲望所主宰,有时候即使可以看清自己的内心,却不能坦然面对,更不能泰然处之。
到了一条小巷,方倩和蓝歌拐了进去,小巷不大,容得下三个人并行,周围两边矗立着陈旧的居民房,房子的窗栏都已生锈,看样子这里的建筑已有几十年了。方倩带蓝歌去见一位故人,蓝歌并不认识这位故人,却对他很有兴趣,最近发生的事情导火线就是因他而起。
方倩停到一处矮房子面前,有些忐忑地说道:“我已经很久没见过他了,至于他肯不肯见我还真不敢确定。”
蓝歌说道:“没事,都到门口了,想必他也不会哄我们走。更何况你又没做过什么对不起他的大事,以前芝麻绿豆的事情恐怕他已经不再放心上了。”
敲了敲门,出来开门的是一个五十岁左右的男人,头发半白,胡须拉碴一大把,看上去很是沧桑,但双眼深邃,鼻子高挑,五官端正,可以想象年轻的时候还是很帅气的,不过是五朵金花疯抢的男人还是觉得不敢想象。
男人讷讷开口:“你们是?”
方倩看着面前的男人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毕竟是第一个心动的男人,颤抖着答道:“我是方倩,你不认得我了吗?”
“方倩?”男人在极力回想,眉头皱在一起,似乎想得很辛苦。
方倩提醒道:“沐足店的五朵金花”
男人恍然:“是你啊,不好意思,差点认不出来了,里面坐吧。”
方倩犹豫要不要进去时,一旁的蓝歌已果断抬脚进去了,看架势好像蓝歌和男人才是旧相识,方倩倒成了打酱油的。本来也是蓝歌想见,故意在方倩面前透露他回来了,不断吹耳边风,吹着吹着,方倩禁不住怂恿也就带着蓝歌来了。
房子两房一厅,没有什么家具,陈旧的沙发,陈旧的桌子,缺了脚的椅子,蓝歌心里忽而涌上一股酸涩,问道:“你自己住吗?”
男人看了一眼蓝歌,猜想应该是方倩的朋友,答道:“和我女儿。”
男人倒了两杯水,一杯递给蓝歌,一杯递给方倩,方倩见杯子上面有污垢,嫌弃脏,鄙夷地接过来,一口没喝就放到桌子上了。
蓝歌注意到男人明显眼神变得黯然,即使不口渴,还是端起杯子咕噜咕噜两秒喝完了。男人眸眼恢复光亮,对蓝歌透着感激和赞赏。
曾经男人有颜有钱有事业,风光无限,受到方倩她们热烈追捧,是天上的云,自信爆棚,男人的面子和尊严得到最大的满足,可后来一着不慎跌入泥泞之中,窘迫不堪,万分狼狈,自信心遭到打击,在方倩她们面前再难做到抬头挺胸地站立。如果她们对自己显出鄙夷,那么男人的最后一点尊严将会消失殆尽。想到这一层,蓝歌又要了一杯水,仿佛多喝几杯水,男人的尊严才得以保留一样。
方倩纳闷,水真有这么好喝吗?
男人缓缓说道:“你们来是”
方倩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人结婚,这么多年都是单身,蓝歌在她耳边说那男人可能还依旧帅气,或者更成熟有魅力,去把青春丢失的情缘再寻回来也未尝没有可能。现在其他四朵金花肯定没有心情和你竞争,男人妻子又去了,这是个大好机会,于是方倩就来了,可惜岁月真是把杀猪刀,霍霍地把人的风采刮得毛都不剩,看到男人沧桑的那一刻,方倩早没了心思,说道:“知道你回来就过来看看,也没什么事,就当老朋友聚聚嘛!”
男人礼貌性回道:“谢谢,有心了。”
然后一阵静默,男人话不多,方倩也不再挑起话题。蓝歌见此,说道:“你女儿几岁了?”
“十九岁。”
“哦,那挺年轻的。她应该很孝顺吧?”
男人笑了,这是从进门到现在第一次露出笑容:“是啊,她很孝顺,她母亲去得早,她很小就懂事了。”
蓝歌说道:“听方倩说您姓吴,那您的女儿叫吴”
男人眼中划过一丝黯然,低声道:“她不姓吴”声音低到像蚊子叫那么小声,方倩没听到,但蓝歌坐得比较近,听得清清楚楚,男人没有重复那几个字,而是说道,“她叫小怡!”
忽而,方倩问道:“那她现在是去上学还是上班去了?”
蓝歌冷冷瞥了一眼方倩,她问这个问题无非是为了证实男人是不是没钱给他女儿读书,早早便让女儿去打工。
男人如实回答:“上班去了。”
方倩在这里只令男人更难堪,这时巧的是,蓝歌的电话响起,蓝歌接起电话说了两句挂掉后,便对方倩说:“要不我们先回去吧,我有点急事要处理。”事实上,并没什么急事,不过就是日华打电话问要不要回来吃饭而已。
蓝歌不在,方倩也不想呆了,反正也没和男人再续情缘的心思,爽口应道:“好。”
当然男人也没挽留:“我送送你们。”
出来后,方倩大大舒了一口气,口无遮拦道:“憋死我了,好在你电话响,我这破手机,平时上个厕所都不得安生,今天想让它来个电话却啥动静也没有。”
“那是你以前喜欢过的人,难道现在你对他一丁点情义也没有了吗?”还没有等方倩回答,蓝歌已经抬脚往前走去,她不想听到方倩敷衍的回答。因为一张英俊的脸和身外钱财可以爱得死去活来,有一天,英俊和钱财不再,又弃之如敝履,到底爱的是物质皮囊还是那个人的内在?显而易见!
方倩正在莫名之际,电话响起,听完她震惊地垂下手机,对着蓝歌喊道:“她们不见了!”
她们指的是周燕和舒玉。
蓝歌缓缓转头,脸上没有丝毫震惊之色,好像对她们的消失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报警吧!”
周燕和舒玉是在沐足店里面消失的,至于怎么消失的没人知道,查监控也查不出来,现在沐足店早已乱得一锅粥,她们出事后一直是方倩和碧玉主事,碧玉也是个没主意的,什么事都问方倩的意见,如今方倩不在她也心慌得很,三催四请地叫方倩回去。
方倩急急忙忙往沐足店赶,蓝歌没有跟她走,出了小巷后,调转了相反的方向往栖息着宿莺的梧桐老树走去,在那里,她见到宿莺的数量又多了两只。
夜晚,静谧蓝幕,月光如水。
粥铺里面的客人已经走光了,店铺里只剩下蓝歌、路凯、苏文和阿禄。
蓝歌坐在收银台前认真算账,他们三人收拾打扫完大堂,路凯和苏文便慵懒地趴在桌子上,像是干了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一样。阿禄一向勤快,又跑到厨房看看有什么还要收拾的,不放心地检查煤气有没有关好,垃圾有没有倒干净,碗筷有没有放好,肉菜有没有冰起来,非常细致地查看一遍之后才放心地出来。
蓝歌算好账之后,从冰箱拿了几瓶杨枝甘露出来,这是今天新到的饮料,拿货价还不便宜,蓝歌从没有特别关注过价钱,不过是日华今天千叮咛万嘱咐不能随便乱喝,因为价格贵。如果日华不嘱咐,蓝歌还没想起来要喝它,既然那么贵总得试试不是,还得大家一起试,于是蓝歌给他们三人各拿了一瓶,一边惬意地喝,一边爆出了一句惊人的话:“我知道谁是疑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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