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兴风昏睡了多久才醒来他自己是不知道的,瞅着眼前的碧水青山他很是感叹,来时好像是深秋了,这里却没有一点秋意。呵呵,倒是个不错的埋骨之地。
此时的他孤身一人,当时抱着的两只幼崽不知道是生是死,也不知道它们去往了何处。
被吸入空间裂缝时,他只记着自己是紧紧抱住它们了的。毕竟他娘说他胸前那颗叫太岁珠的玩意很是厉害,能抵挡尊者高手一击,所以他紧抱住它们希望珠子能护着他们安全,现在自己是安全了,可惜阿乌一家子了,还好大花活着,也算给阿乌留着血脉吧。
掉入这方世界,林兴风目前没有遇到一个人类,妖兽倒也不少,不过他不敢单人去捕杀它们,胸前的本应是红色的珠子已经布满纹路黯淡无光。对于未知的事物,心存敬畏总是好的。
他醒来后的这两天靠着带来的肉干酒水勉强度日,自己带着的乾坤袋已经找不到了,娘给的小玉也在那个袋子里。
本来按照约定,只要到了外界,他就会立马滴血在魂玉上,小玉本身是进入入梦阁的凭证,所以不管在哪里使用,林兴风的娘都会察觉的到,也算是知晓了风儿安全抵挡了外界。
可惜呀,现在不仅不能给家里人报声平安,也不能去入梦阁寻找机缘了。
这两天林兴风都很沉闷,心急吃了热豆腐,都怪自己太渴望修行,太想成为高高在上的仙人了,所以才有此番遭遇。不过也是有好事的,这妖道不是说自己是双魂么,他都想夺舍自己,可见自己的双魂天资并不差。
......
这天林兴风从山洞里出来,拿着黄仰梅相国的刻纹短刀在山洞出口地石壁边上划过一刀,看那模样是一个“正”字,不过还缺少了最后的一横。
翻看着爷爷给的黑色乾坤袋,想看看里面看有着什么。摸索了一会除了抓出来一床棉被,一本书,一把长刀也没有什么了。林兴风不禁感叹,老头子还真会想,这是怕我去了外面混的那么差吗?
刀,把玩了下,很沉,就目前的年岁来说是挥舞不动的;书的话,林兴风咧了咧嘴,看着名叫《老夫论刀》的蓝皮薄书想都没想就扔回了乾坤袋里。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肚子目前都填不饱,看特娘的书呢,还“老夫论刀”。
除了被子有用拖进洞里去了,其他的目前都是没用的杂物,林兴风叹了一口气,拿起一根长棍就出“门”了。
《鲁宾逊漂流记》他那一世是看过的,里面可以学的也只有记录好日期,没事就神叨叨地说话,以免待久了说话的本能都忘了,其他的狩猎种植想都别想吧,不会!自己也太小。
眼前的碧水蓝天一点都不吸引人,想着可能会在这无人的地方挨饿就不得不让林兴风想起贝爷,哎,我是不是也会变成茹毛饮血,吃着虫子坚强的骗自己“鸡肉味,嘎嘣脆?”
走了十来分钟,林兴风擦着额头的汗水看着不远的矮山树林欷吁不已,这地方什么东西能吃什么不能吃他只能摸索观察,要他学神农那是万万不可能的,这还没满八岁,万一被毒死了是真的划不来。所以他今天出来就是当一个看客,看看这里的动物大都吃什么果子,哪些的植物大概是可以食用的。
林兴风迈入林间,杵着棍子轻轻走着,衣衫早已破碎,大概怪那空间裂缝吧。本想背一背诗,哼一哼歌给自己壮胆,可想了想出来的目的,他便沉默了,时不时的停下来观察枝头,听听鸟鸣。这样的生活真是无趣!
太阳慢慢地爬上了正中,斑驳的树荫遮挡着炎热,林兴风大大咧咧的坐在石头上看着前方大树枝头上的乌鸦。这扁毛畜生可真怪,也不吵闹,本想一石头砸过去,可想来自己真的一早上没说话了,就掏出酒葫芦逗着乌鸦。
“你这扁毛畜生可真够奇怪的,怎么也不叫唤一声,知不知道这林间哪些东西可以吃啊。”林兴风对着乌鸦说道,言语刚完,便听见不远处树枝沙沙地响着,吓得他连忙端起木棍大吼着谁在那来,我已经看见你了。结果等了半天也没见人影声响,再回头时,那乌鸦也不见踪影了。
林兴风扔了木棍蜷缩着抱着双腿暗自流泪。我特么究竟犯了什么错这样惩罚我,穿越过来当个小侯爷还不满足么?为什么要想着修行,阿乌也死了,这般年纪我在这鬼地方能干得了什么......
也不知道抱怨悔恨了多久,也有可能是蹲的太久太难受了,林兴风费力的站了起来,捡起木棍就朝回走。算了,今天就到此为止吧,反正肉还够吃。
洞里很安静,一个人呆久了真的会麻木,他不知道唐泰斯(《基督山伯爵》男主)是怎么渡过监牢里的十几年的,或许就是因为有神父陪伴着他,他才没有崩溃吧。
林兴风双眼空洞无神,呆滞的看着洞口渐渐变黑,也许自己会崩溃地吧......
睡眠是最好的良药,一觉醒来林兴风又觉得自己充满了活力又羞愧于昨天的矫情,所以今天发誓要找到吃的,至少也得找到一种吧。
他提着木棍飞快地朝矮山奔跑,嘴里哼场着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看一看世间的繁华。路上花草很是奇异好看,不过却吸引不了他奔跑的脚步,心中有梦想,脚下有方向,林兴风心中的梦想便是今天找到吃的。
在即将步入林间时,林兴风冲着山林大叫一声“扁毛畜生,我胡汉三又回来啦!”
......
在离林兴风很远的地方,有一处很是好看的院落,院子外长满过膝高的金黄色不知名小花,花丛间有一条巨石铺就的小路,虽说石头大小不一,小路铺的却很是整齐,可见院中的主人很讲究。
院中巨石上蹲坐着三个巨汉,说他是人类,可又长着妖兽的脑袋。一人熊头,一人牛头,一人鹿头,很是奇怪。要是林兴风在此肯定会嘲笑他们化形都不完整院子还收拾的挺好。
鹿头汉子穿着很是讲究,当然也仅仅是与另外两人相比。青色长衫外套着白纱短褂,袖袍很是宽大,袖边满是绣着深墨色的花纹图案,手指修长白皙,左手食指上带着一枚朱红色宝石戒指,细看地话,红色宝石里好像还跳着火焰。
熊头跟牛头人仅仅穿着一件黑色短褂搭在身上,短褂很小不能合拢,显得很不合身,所以坚硬的胸膛与结实的腹肌便裸露在外。
三人坐在巨石上像似在等候着什么,一只乌鸦从屋里飞出,也不理会三人,飞快地消失在了远方。
牛头赶紧开口:“老三,大哥这是咋了,怎么会对一个孩子这么上心。”
鹿头人掏出一卷书来,不紧不慢的说道:“不是大哥上心,是那里面的家伙上心,大哥所以也跟着上心,我猜多半是还是好奇居多。”
熊头连忙接嘴“你怎么知道那里面的家伙在意那个孩子的。”
鹿头不满的扫了熊头人一眼“那孩子落入这封印之地时,大哥曾带我去查看的,那小家伙这里有问题。”说着指了指自己的大脑袋,想着这样说有些说不清,又急忙补充道“神魂有问题,有两个神魂,其中一个残缺了的。当日大哥查看发现奇异,便带我过去了的,不过...”鹿头人得意的收起书卷,扫视着二人。
牛头人顿时急了眼,站起身来一脚踏向刚才坐着的巨石,石头顿时陷入土中几分,而另外两人端坐着在巨石上却一点也没受影响。
“你特娘的倒是说啊。”
鹿头背着手看向远方“大哥本来不让说的,我们返回的当晚,那家伙将临院中警告我们四人不许靠近那孩子。”
熊头立马耷拉着脑袋叹气道:“你这样一说,我也好奇了,可是我们三人联手也打不过那家伙。都怪妖圣要封印咱们,特娘的!”
牛头听后不乐意了:“怕什么,咱们打不过不是还有大哥吗,我就不信大哥见死不救,走,一起去瞧瞧。”
鹿头连忙收起了书卷,三人一起朝外走去,可还没走出门,一阵狂风袭来将三人掀翻在地。
熊头爬起身来嘟囔道:“就准他自己去看,也不让咱三兄弟凑凑热闹。”
牛头红着眼睛大吼:“晚上不做饭了!三哥你也别做了,饿死他个狗日的。”话音刚落,牛头被狂风卷起,在空中转了几个大圈才跌落下来,黑色的粗布衣衫沾满了泥土,牛头还是不解气大吼着“不做就是不做,有种摔死老子!”
...
此时的他孤身一人,当时抱着的两只幼崽不知道是生是死,也不知道它们去往了何处。
被吸入空间裂缝时,他只记着自己是紧紧抱住它们了的。毕竟他娘说他胸前那颗叫太岁珠的玩意很是厉害,能抵挡尊者高手一击,所以他紧抱住它们希望珠子能护着他们安全,现在自己是安全了,可惜阿乌一家子了,还好大花活着,也算给阿乌留着血脉吧。
掉入这方世界,林兴风目前没有遇到一个人类,妖兽倒也不少,不过他不敢单人去捕杀它们,胸前的本应是红色的珠子已经布满纹路黯淡无光。对于未知的事物,心存敬畏总是好的。
他醒来后的这两天靠着带来的肉干酒水勉强度日,自己带着的乾坤袋已经找不到了,娘给的小玉也在那个袋子里。
本来按照约定,只要到了外界,他就会立马滴血在魂玉上,小玉本身是进入入梦阁的凭证,所以不管在哪里使用,林兴风的娘都会察觉的到,也算是知晓了风儿安全抵挡了外界。
可惜呀,现在不仅不能给家里人报声平安,也不能去入梦阁寻找机缘了。
这两天林兴风都很沉闷,心急吃了热豆腐,都怪自己太渴望修行,太想成为高高在上的仙人了,所以才有此番遭遇。不过也是有好事的,这妖道不是说自己是双魂么,他都想夺舍自己,可见自己的双魂天资并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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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林兴风从山洞里出来,拿着黄仰梅相国的刻纹短刀在山洞出口地石壁边上划过一刀,看那模样是一个“正”字,不过还缺少了最后的一横。
翻看着爷爷给的黑色乾坤袋,想看看里面看有着什么。摸索了一会除了抓出来一床棉被,一本书,一把长刀也没有什么了。林兴风不禁感叹,老头子还真会想,这是怕我去了外面混的那么差吗?
刀,把玩了下,很沉,就目前的年岁来说是挥舞不动的;书的话,林兴风咧了咧嘴,看着名叫《老夫论刀》的蓝皮薄书想都没想就扔回了乾坤袋里。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肚子目前都填不饱,看特娘的书呢,还“老夫论刀”。
除了被子有用拖进洞里去了,其他的目前都是没用的杂物,林兴风叹了一口气,拿起一根长棍就出“门”了。
《鲁宾逊漂流记》他那一世是看过的,里面可以学的也只有记录好日期,没事就神叨叨地说话,以免待久了说话的本能都忘了,其他的狩猎种植想都别想吧,不会!自己也太小。
眼前的碧水蓝天一点都不吸引人,想着可能会在这无人的地方挨饿就不得不让林兴风想起贝爷,哎,我是不是也会变成茹毛饮血,吃着虫子坚强的骗自己“鸡肉味,嘎嘣脆?”
走了十来分钟,林兴风擦着额头的汗水看着不远的矮山树林欷吁不已,这地方什么东西能吃什么不能吃他只能摸索观察,要他学神农那是万万不可能的,这还没满八岁,万一被毒死了是真的划不来。所以他今天出来就是当一个看客,看看这里的动物大都吃什么果子,哪些的植物大概是可以食用的。
林兴风迈入林间,杵着棍子轻轻走着,衣衫早已破碎,大概怪那空间裂缝吧。本想背一背诗,哼一哼歌给自己壮胆,可想了想出来的目的,他便沉默了,时不时的停下来观察枝头,听听鸟鸣。这样的生活真是无趣!
太阳慢慢地爬上了正中,斑驳的树荫遮挡着炎热,林兴风大大咧咧的坐在石头上看着前方大树枝头上的乌鸦。这扁毛畜生可真怪,也不吵闹,本想一石头砸过去,可想来自己真的一早上没说话了,就掏出酒葫芦逗着乌鸦。
“你这扁毛畜生可真够奇怪的,怎么也不叫唤一声,知不知道这林间哪些东西可以吃啊。”林兴风对着乌鸦说道,言语刚完,便听见不远处树枝沙沙地响着,吓得他连忙端起木棍大吼着谁在那来,我已经看见你了。结果等了半天也没见人影声响,再回头时,那乌鸦也不见踪影了。
林兴风扔了木棍蜷缩着抱着双腿暗自流泪。我特么究竟犯了什么错这样惩罚我,穿越过来当个小侯爷还不满足么?为什么要想着修行,阿乌也死了,这般年纪我在这鬼地方能干得了什么......
也不知道抱怨悔恨了多久,也有可能是蹲的太久太难受了,林兴风费力的站了起来,捡起木棍就朝回走。算了,今天就到此为止吧,反正肉还够吃。
洞里很安静,一个人呆久了真的会麻木,他不知道唐泰斯(《基督山伯爵》男主)是怎么渡过监牢里的十几年的,或许就是因为有神父陪伴着他,他才没有崩溃吧。
林兴风双眼空洞无神,呆滞的看着洞口渐渐变黑,也许自己会崩溃地吧......
睡眠是最好的良药,一觉醒来林兴风又觉得自己充满了活力又羞愧于昨天的矫情,所以今天发誓要找到吃的,至少也得找到一种吧。
他提着木棍飞快地朝矮山奔跑,嘴里哼场着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看一看世间的繁华。路上花草很是奇异好看,不过却吸引不了他奔跑的脚步,心中有梦想,脚下有方向,林兴风心中的梦想便是今天找到吃的。
在即将步入林间时,林兴风冲着山林大叫一声“扁毛畜生,我胡汉三又回来啦!”
......
在离林兴风很远的地方,有一处很是好看的院落,院子外长满过膝高的金黄色不知名小花,花丛间有一条巨石铺就的小路,虽说石头大小不一,小路铺的却很是整齐,可见院中的主人很讲究。
院中巨石上蹲坐着三个巨汉,说他是人类,可又长着妖兽的脑袋。一人熊头,一人牛头,一人鹿头,很是奇怪。要是林兴风在此肯定会嘲笑他们化形都不完整院子还收拾的挺好。
鹿头汉子穿着很是讲究,当然也仅仅是与另外两人相比。青色长衫外套着白纱短褂,袖袍很是宽大,袖边满是绣着深墨色的花纹图案,手指修长白皙,左手食指上带着一枚朱红色宝石戒指,细看地话,红色宝石里好像还跳着火焰。
熊头跟牛头人仅仅穿着一件黑色短褂搭在身上,短褂很小不能合拢,显得很不合身,所以坚硬的胸膛与结实的腹肌便裸露在外。
三人坐在巨石上像似在等候着什么,一只乌鸦从屋里飞出,也不理会三人,飞快地消失在了远方。
牛头赶紧开口:“老三,大哥这是咋了,怎么会对一个孩子这么上心。”
鹿头人掏出一卷书来,不紧不慢的说道:“不是大哥上心,是那里面的家伙上心,大哥所以也跟着上心,我猜多半是还是好奇居多。”
熊头连忙接嘴“你怎么知道那里面的家伙在意那个孩子的。”
鹿头不满的扫了熊头人一眼“那孩子落入这封印之地时,大哥曾带我去查看的,那小家伙这里有问题。”说着指了指自己的大脑袋,想着这样说有些说不清,又急忙补充道“神魂有问题,有两个神魂,其中一个残缺了的。当日大哥查看发现奇异,便带我过去了的,不过...”鹿头人得意的收起书卷,扫视着二人。
牛头人顿时急了眼,站起身来一脚踏向刚才坐着的巨石,石头顿时陷入土中几分,而另外两人端坐着在巨石上却一点也没受影响。
“你特娘的倒是说啊。”
鹿头背着手看向远方“大哥本来不让说的,我们返回的当晚,那家伙将临院中警告我们四人不许靠近那孩子。”
熊头立马耷拉着脑袋叹气道:“你这样一说,我也好奇了,可是我们三人联手也打不过那家伙。都怪妖圣要封印咱们,特娘的!”
牛头听后不乐意了:“怕什么,咱们打不过不是还有大哥吗,我就不信大哥见死不救,走,一起去瞧瞧。”
鹿头连忙收起了书卷,三人一起朝外走去,可还没走出门,一阵狂风袭来将三人掀翻在地。
熊头爬起身来嘟囔道:“就准他自己去看,也不让咱三兄弟凑凑热闹。”
牛头红着眼睛大吼:“晚上不做饭了!三哥你也别做了,饿死他个狗日的。”话音刚落,牛头被狂风卷起,在空中转了几个大圈才跌落下来,黑色的粗布衣衫沾满了泥土,牛头还是不解气大吼着“不做就是不做,有种摔死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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