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兴风悠闲地在林间寻觅着,心情好了感觉啥都好,所见皆是美景,所遇皆是幸运,昨天这片林子除了遇到的那只乌鸦外别的什么都没碰着,可今天这些小动物就多了,所以今天应该是个黄道吉日,运气会很不错的。
林兴风逮着了一只黄灰色短毛兔子,捡了不少青色的小果子,果子板栗般大小,他见长得像鹦鹉的鸟类在吃着这些,所以他也尝尝了,味道有丝丝甜味,嘎嘣脆是真的,所以就拿起棍子打下来很多。
今天目的已经达到所以林兴风也不停留,动物多了危险也多,谁知道谁是谁的食物呢。他便快速的捡拾好果子放在乾坤袋中就兴奋的提着兔子回去了。
山洞不远的地方有一块斜着插入土中的巨石,石块很大,躺在上面都很是宽余。林兴风掏出了那本《老夫论刀》,肉干总有吃完的时候,想吃肉还得猎杀动物,有这一技之长才能猎杀肉食,所以还得好好研究研究。
阳光挥洒在身上暖洋洋的,林兴风泯了一口酒水大声的读了起来,为啥要大声朗读呢,无他,太闲了!
“此书是老夫一身所学,刀法技巧皆在书中,望得到此书之人勤加修炼,必能有所成就。”书中开篇就这短短的一句话,林兴风笑着灌了一口酒点评道:“嗯,不错,有大家的风度”又回想起当初二人的相遇,开怀地笑了起来。
这时,一只乌鸦落在了林兴风不远的树枝上,林兴风打趣道:“喂,你这扁毛畜生是来学艺的吗?哈哈哈,我家乡有一句诗:清风不认识字,何故乱翻书。你这鸟能认识字么?也罢,今天我心情大好,就读给你听吧,能学到什么就看你的缘法了。”
乌鸦也不理会林兴风,安静的站立枝头闭着眼睛歇息着。
林兴风提气朗声开口:“老夫为讨吃食七岁入行伍,成为一名伙头兵,从劈柴做起,花费三年岁月悟得真意。”
“可真够笨的,劈个柴能悟三年。”林兴风鄙夷地点评到,又接着念着:“人小力微,劈柴方能练出强健身躯,腰马合一方能一刀劈碎柴块。老夫劈柴三年,左右两手皆能用刀,一刀之下巨木难挡。老夫总结这谓之为——猛与狠”。
林兴风有了兴趣也不愿吐槽,继续开口大声读到:“劈柴三年年岁稍长,伍长见我比同龄之人力气,劈柴快,便让我去剁肉食。”
“嘿嘿,混了个好活计。”
“初去剁肉,我原本以为凭力碎之很是容易,可众兵将时常找火头抱怨肉食分的不均,有人得肉多有人得肉小。老夫便明白过来劈柴跟剁肉的不同,劈柴讲究猛与狠,势大力大一刀碎裂。而剁肉却讲究细与准,不仅仅是力气大就行的,老夫暗自发誓定要将每块肉,每一块骨都剁的一般大小。”
林兴风灌了一口酒合上了书对着乌鸦笑骂:“听到没有,扁毛畜生,这剁肉劈柴可都是有学问的,这老头倒是善于总结。”
趁着时日尚早,林兴风打算去别处找找看看,看看有没有合适的木头做把木刀,反正闲着无事,自己也得练练,力气大了也能早点吃上肉。
林兴风拿起木棍朝小矮山相对的方向走去,就当是去探索一下,谁知道会在这鬼地方待上多久呢。
乌鸦看着林兴风朝那边走去也振翅高飞,声响很大惊地林兴风一跳,他张嘴便骂:“你这扁毛畜生不会叫么,乌鸦不都是呱啊呱啊的叫么,你咋不会?”乌鸦并不理会,片刻便消失在了林间。
林兴风昂首踩着轻快的步伐向外走去,清风伴着花香,小虫子振着透明翅膀轻轻飞舞着。他一击挥去没有打中,连忙横扫还是没有打中,虫子赶紧飞速逃窜远离这起祸事。
林兴风啧啧称奇,看来那伙夫说的没错,光使劲儿打不准也是白塔,那书中说的还是可以练练的,虽然自己也能想得明白。
......
走了很久太阳渐渐有了落下的势头,可一路走来除了花草鸟虫什么也没发现,林兴风也失了兴致。站在坡上眺望发现前面不远处波光粼粼泛着霞光,林兴风顿时欣喜。也好,此行出来算是找到了水源,以后即便没了酒水也渴不死自己,想着便兴冲冲地朝小河奔去。
小河蜿蜒绵长清澈见底,上下游都不知道处在何方。说它是溪流也不为过,毕竟河水可不止这么浅的。
林兴风急忙脱下鞋袜挽起残破衣袍就踩入水中,“舒服啊,人间又值得了!”他弯着腰搓洗着脚趾,顺带着也把双手好好洗了洗,本想干脆洗个澡得了,可天色见晚,再不回去估计得摸黑了,所以匆忙地洗了把脸有些不舍的朝来时的方向走去。
入夜很是安静,星辰点点在夜空中不时闪烁着,林兴风有些想家了。想着招红馆的妖姬,想着肥美流油的猪头、鸡肉,想着候小胖大概收到信了会为自己感到高兴,想着上官雪是否这会也在看着星星想念自己.....
当洞口石壁上刻下两个“正”字时,林兴风在这里已经待了十天了。这天一大早他就从小矮山里拖回了几根大树枝。衣袍早已经不成样子,成了坎肩模样,不过无所谓了,在这里生活反正也无人看见,即使裸着身子又何妨呢,但有层衣服护着至少上树的时候不会被划伤。
林兴风今天打算做一杆长枪,前几日去溪水里玩耍发现有鱼,天天吃肉干果子嘴里都淡出鸟味儿了。短毛兔子他可没舍得吃,无他,这兔子就是“神农”这里草木丰茂总有些是可以吃的,不过自己可不能亲尝,所以到底能不能吃就交给了兔子,这几天兔子也活的好好的,看来那些都是无毒的。
当太阳照射在巨石上时林兴风总算削好了长枪,枪杆三指粗细刚好够用。给他的兔子兄弟系好绳子林兴风就迫不及待地出门了。
这些日子他顺着河水也查看了一番,有些地方有深潭里面鱼很多,可他不敢去,姑且先在浅的地方抓下鱼吧,深潭的鱼还是钓的安全。
当日头高悬正中时,林兴风已经戳死了两条鱼了,这真的很不容易,想象中跟实际操作真的大不一样。简单的挖了一个坑把鱼的肚肚肠肠都埋在了里面,血腥味会吸引兽类,有些防备总是好的。本想把这这些喂给那乌鸦的,可谁知道那畜生又在哪里。
时间过的很快,当天空透着金黄,夕阳穿过云彩照射在石洞时,林兴风已经生好了火堆,有鲜肉当然得吃熟食了,生火并不麻烦,有短刀长刀的,破碎的衣片都留着的,所以划了几下也总算点燃了。
短毛兔子喂了这么些天也算熟识了,不过林兴风可不敢放开碎衣片做的绳子,万一给跑了可没有那好的运气再逮一只。
林兴风揉捏着肉乎乎的兔子盯着烤鱼发着呆。娘,爷爷,舅舅们,到今天我可总算是吃上肉了,不知道你们过的好不好,我反正过的挺糟糕的。
翅膀的挥动声惊醒了发呆的林兴风,看着还是那乌鸦,林兴风得意地说道:“扁毛畜生你来的可真不是时候,这些鱼都是我吃的,可没你的份,鱼肠子那些玩意本想留给你的,不过找不见你,所以我就埋了。”
乌鸦并不理会林兴风,自顾着抖了抖翅膀,梳理了羽毛,就安静的站在巨石上。
林兴风觉得无趣,翻转了下小木棍,让鱼里外都能烤的熟些,这样吃了才安全。
林兴风逮着了一只黄灰色短毛兔子,捡了不少青色的小果子,果子板栗般大小,他见长得像鹦鹉的鸟类在吃着这些,所以他也尝尝了,味道有丝丝甜味,嘎嘣脆是真的,所以就拿起棍子打下来很多。
今天目的已经达到所以林兴风也不停留,动物多了危险也多,谁知道谁是谁的食物呢。他便快速的捡拾好果子放在乾坤袋中就兴奋的提着兔子回去了。
山洞不远的地方有一块斜着插入土中的巨石,石块很大,躺在上面都很是宽余。林兴风掏出了那本《老夫论刀》,肉干总有吃完的时候,想吃肉还得猎杀动物,有这一技之长才能猎杀肉食,所以还得好好研究研究。
阳光挥洒在身上暖洋洋的,林兴风泯了一口酒水大声的读了起来,为啥要大声朗读呢,无他,太闲了!
“此书是老夫一身所学,刀法技巧皆在书中,望得到此书之人勤加修炼,必能有所成就。”书中开篇就这短短的一句话,林兴风笑着灌了一口酒点评道:“嗯,不错,有大家的风度”又回想起当初二人的相遇,开怀地笑了起来。
这时,一只乌鸦落在了林兴风不远的树枝上,林兴风打趣道:“喂,你这扁毛畜生是来学艺的吗?哈哈哈,我家乡有一句诗:清风不认识字,何故乱翻书。你这鸟能认识字么?也罢,今天我心情大好,就读给你听吧,能学到什么就看你的缘法了。”
乌鸦也不理会林兴风,安静的站立枝头闭着眼睛歇息着。
林兴风提气朗声开口:“老夫为讨吃食七岁入行伍,成为一名伙头兵,从劈柴做起,花费三年岁月悟得真意。”
“可真够笨的,劈个柴能悟三年。”林兴风鄙夷地点评到,又接着念着:“人小力微,劈柴方能练出强健身躯,腰马合一方能一刀劈碎柴块。老夫劈柴三年,左右两手皆能用刀,一刀之下巨木难挡。老夫总结这谓之为——猛与狠”。
林兴风有了兴趣也不愿吐槽,继续开口大声读到:“劈柴三年年岁稍长,伍长见我比同龄之人力气,劈柴快,便让我去剁肉食。”
“嘿嘿,混了个好活计。”
“初去剁肉,我原本以为凭力碎之很是容易,可众兵将时常找火头抱怨肉食分的不均,有人得肉多有人得肉小。老夫便明白过来劈柴跟剁肉的不同,劈柴讲究猛与狠,势大力大一刀碎裂。而剁肉却讲究细与准,不仅仅是力气大就行的,老夫暗自发誓定要将每块肉,每一块骨都剁的一般大小。”
林兴风灌了一口酒合上了书对着乌鸦笑骂:“听到没有,扁毛畜生,这剁肉劈柴可都是有学问的,这老头倒是善于总结。”
趁着时日尚早,林兴风打算去别处找找看看,看看有没有合适的木头做把木刀,反正闲着无事,自己也得练练,力气大了也能早点吃上肉。
林兴风拿起木棍朝小矮山相对的方向走去,就当是去探索一下,谁知道会在这鬼地方待上多久呢。
乌鸦看着林兴风朝那边走去也振翅高飞,声响很大惊地林兴风一跳,他张嘴便骂:“你这扁毛畜生不会叫么,乌鸦不都是呱啊呱啊的叫么,你咋不会?”乌鸦并不理会,片刻便消失在了林间。
林兴风昂首踩着轻快的步伐向外走去,清风伴着花香,小虫子振着透明翅膀轻轻飞舞着。他一击挥去没有打中,连忙横扫还是没有打中,虫子赶紧飞速逃窜远离这起祸事。
林兴风啧啧称奇,看来那伙夫说的没错,光使劲儿打不准也是白塔,那书中说的还是可以练练的,虽然自己也能想得明白。
......
走了很久太阳渐渐有了落下的势头,可一路走来除了花草鸟虫什么也没发现,林兴风也失了兴致。站在坡上眺望发现前面不远处波光粼粼泛着霞光,林兴风顿时欣喜。也好,此行出来算是找到了水源,以后即便没了酒水也渴不死自己,想着便兴冲冲地朝小河奔去。
小河蜿蜒绵长清澈见底,上下游都不知道处在何方。说它是溪流也不为过,毕竟河水可不止这么浅的。
林兴风急忙脱下鞋袜挽起残破衣袍就踩入水中,“舒服啊,人间又值得了!”他弯着腰搓洗着脚趾,顺带着也把双手好好洗了洗,本想干脆洗个澡得了,可天色见晚,再不回去估计得摸黑了,所以匆忙地洗了把脸有些不舍的朝来时的方向走去。
入夜很是安静,星辰点点在夜空中不时闪烁着,林兴风有些想家了。想着招红馆的妖姬,想着肥美流油的猪头、鸡肉,想着候小胖大概收到信了会为自己感到高兴,想着上官雪是否这会也在看着星星想念自己.....
当洞口石壁上刻下两个“正”字时,林兴风在这里已经待了十天了。这天一大早他就从小矮山里拖回了几根大树枝。衣袍早已经不成样子,成了坎肩模样,不过无所谓了,在这里生活反正也无人看见,即使裸着身子又何妨呢,但有层衣服护着至少上树的时候不会被划伤。
林兴风今天打算做一杆长枪,前几日去溪水里玩耍发现有鱼,天天吃肉干果子嘴里都淡出鸟味儿了。短毛兔子他可没舍得吃,无他,这兔子就是“神农”这里草木丰茂总有些是可以吃的,不过自己可不能亲尝,所以到底能不能吃就交给了兔子,这几天兔子也活的好好的,看来那些都是无毒的。
当太阳照射在巨石上时林兴风总算削好了长枪,枪杆三指粗细刚好够用。给他的兔子兄弟系好绳子林兴风就迫不及待地出门了。
这些日子他顺着河水也查看了一番,有些地方有深潭里面鱼很多,可他不敢去,姑且先在浅的地方抓下鱼吧,深潭的鱼还是钓的安全。
当日头高悬正中时,林兴风已经戳死了两条鱼了,这真的很不容易,想象中跟实际操作真的大不一样。简单的挖了一个坑把鱼的肚肚肠肠都埋在了里面,血腥味会吸引兽类,有些防备总是好的。本想把这这些喂给那乌鸦的,可谁知道那畜生又在哪里。
时间过的很快,当天空透着金黄,夕阳穿过云彩照射在石洞时,林兴风已经生好了火堆,有鲜肉当然得吃熟食了,生火并不麻烦,有短刀长刀的,破碎的衣片都留着的,所以划了几下也总算点燃了。
短毛兔子喂了这么些天也算熟识了,不过林兴风可不敢放开碎衣片做的绳子,万一给跑了可没有那好的运气再逮一只。
林兴风揉捏着肉乎乎的兔子盯着烤鱼发着呆。娘,爷爷,舅舅们,到今天我可总算是吃上肉了,不知道你们过的好不好,我反正过的挺糟糕的。
翅膀的挥动声惊醒了发呆的林兴风,看着还是那乌鸦,林兴风得意地说道:“扁毛畜生你来的可真不是时候,这些鱼都是我吃的,可没你的份,鱼肠子那些玩意本想留给你的,不过找不见你,所以我就埋了。”
乌鸦并不理会林兴风,自顾着抖了抖翅膀,梳理了羽毛,就安静的站在巨石上。
林兴风觉得无趣,翻转了下小木棍,让鱼里外都能烤的熟些,这样吃了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