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梦中情爪

    “趁热吃。”

    李逸招呼:“这菜凉了口感就不好了。”

    众人闻言,纷纷动筷。

    吴垒没好意思夹鸡腿,就夹了一块带骨的鸡胸肉。

    他按照平时吃鸡肉的方式,把鸡皮和鸡胸肉从下方的胸骨上咬了下来。

    入口后,他顿时就被奇妙的口感惊艳了。

    “哇!这个鸡皮!”

    他惊讶的看着手中的鸡肉块:“这口感和真的也太像了吧!好q弹!还有鸡胸肉!”

    他咀嚼着口中的鸡胸肉,越嚼越惊讶:“怎么连鸡胸肉的口感都做得这么像?”

    听他这么说,赵金麦也夹了一块鸡翅,试着咬了一口,顿时眼前一亮:“好嫩!鸡皮好滑!肉好嫩啊!好吃!”

    众人纷纷下筷,很快就都被这鸡**真的口感惊到了。

    “逸哥。”

    吴垒很好奇:“这肉的纹理你是怎么做出来的?好神奇!”

    “面筋啊!你不是亲眼看着的么?”

    李逸笑着提醒:“不过你可能没注意到,我在每一条面筋的上面,都切了很多刀,那会把面筋切成一根一根的细长条,就像是比较粗的肉丝。

    我在填充的时候,稍微扭一下面筋,就像是拧麻花那样,让面筋丝绷紧一些,它就会保持一定的形状,不会被煨散。

    等到入口的时候,伱咬下去,它就会散成一根一根的丝状,吃起来就和肉很像了。”

    吴垒只是听着,就已经眼中转蚊香了,他咬了口鸡肉,叹道:“学不会,完全学不会。”

    “我觉得鸡皮的口感最惊艳。”

    刘艺菲也捏着根鸡翅吃着,笑道:“没想到用魔芋做出来的鸡皮会这么像,不光一样好吃,热量还低,简直绝了。”

    “我也最喜欢吃鸡皮。”

    赵金麦连连点头,两手抱着鸡翅,啃得香甜。

    “别浪费。”

    李逸看到吴垒打算把啃出来的鸡骨放到骨碟里,就提醒他:“鸡骨头也是可以吃的。”

    “啊?”

    吴垒愣了下才想起来,这鸡骨头是用莲藕雕刻出来的。

    他将鸡骨放入口中,轻轻咀嚼,莲藕很快就化了。

    在长达一个小时的煨制过程中,莲藕已经被煨熟了。

    它只是保留着最后一丝硬度,在用牙齿轻轻咬的时候,它就迅速绵软化沙,就像是火锅里煮到最后的藕片一样,软糯香甜。

    “哇!这真有点入口即化的感觉了唉!”

    吴垒很是惊喜,随即就又夹起了一块,连皮带骨的塞进了口中,大口咀嚼了起来,一边嚼一边赞叹:“这样吃着太爽了,一点都不用担心卡到骨头,咬到断茬。”

    郑鈞笑道:“我第一块就是这么吃的。”

    一旁的刘雲则夹着一块咬了一口的鸡脖子,仔细打量着,一边嘟囔:“这鸡脖的骨头雕得好精细,上面的面筋也是一丝一丝的,要是平时的鸭脖也能用这种方法做,我就不用担心吃太多发胖了。”

    黄小明夹了一块鸡脖子,放在碗中,却忽然注意到,其他人都在冲着【吉祥纳福】下筷子,但秦兰却一直在吃面前的【福与天齐】和【玉皇赐福】。

    “你夹不到吗?”

    黄小明犹豫了下,还是开口问了句:“要不我帮你盛一块?”

    “嗯?”

    秦兰正吃得香甜,听到他的话,微微一愣,随即摇头:“不用,我够得着,我只是蛮喜欢吃这两道菜的。”

    黄小明看了眼。

    果然,这两道菜朝向她的那边都被她吃出一个小坑了。

    秦兰并没有在客气,她是真的挺喜欢吃这两道菜的。

    自从心理阴影消散以后,她好像要把这辈子没吃到的豆腐都补回来,怎么吃都吃不够。

    别人都在互动交流的时候,只有她在埋头苦吃。

    她甚至有种错觉,如果把她放在一个没有摄像机的地方,让她一个人吃这一桌菜,她能全部吃光!

    做了一下午的【吉祥纳福】,不到十分钟就被解决了。

    整只鸡都进了大家的肚皮,连个骨头渣都没剩下来。

    因为这只鸡根本就没有骨头。

    两只鸡爪,刘雲吃了一只,剩下的一只被隋便夹走当素材了。

    刘雲是卤制品的重度爱好者,对于翅、爪、脖、肠类的卤货根本没有抵抗力。

    她吃过很多个品牌的鸡爪、鸭爪,但这只鸡爪,却还是惊艳到了她。

    这鸡爪只有两种原料,魔芋制作的外皮,和嫩竹笋制作的骨骼。

    而这两种原料,组成了史上最完美的鸡爪。

    一口下去后,刘雲就忍不住赞叹:“我的妈呀,这真是我的梦中情爪!”

    听到她的赞叹,众人都纷纷好奇的看了过来。

    鸡爪只有两只,那就只有两个人才能吃,其他人只能看着,却想象不到它的味道。

    “这里面的骨头是很嫩的竹笋,是脆的,可以吃!”

    刘雲看着好奇的众人,笑着感叹:“这是真正的无骨鸡爪,所有的地方都可以吃!”

    说着,她就直接将鸡爪咬下了一半,一脸享受的咀嚼着,仿佛在品尝世间最极致的美味。

    听到她的形容,大家总算对这鸡爪有概念了。

    吃鸡爪最麻烦的地方,就是用牙齿和舌头的配合,把鸡爪里的骨头剔出来。

    如果有人把里面的骨头全部剔出来,只留下净肉和筋,那吃起来无疑是最大的享受。

    刘雲的话顿时引起了直播间观众一阵热议。

    “也是我的梦中情爪啊!【流口水】”

    “懂了,马上下单无骨鸡爪。”

    “巧了!我这会儿就在啃鸡爪,哈哈!跟着节目一起啃,贼香!”

    “无骨鸡爪,我只吃老太太啃的那种。”

    “我还是最喜欢吃鸡脖子,一圈肉,啃着最方便。”

    “听着就好吃,我就不喜欢吃鸡爪,太麻烦了,但如果有这种鸡爪,我还是可以试试看的。”

    “小时候家里大人不让我吃鸡爪,说吃了会把书刨坏,长大以后才知道,他们是想自己吃。”

    “没错,还不让吃鸡头,说吃了会把书叨坏。”

    “我是女孩儿,小时候家里人不让我吃鸡翅膀,说以后嫁得远,我不信,偏吃,结果现在嫁来西域省了,离家三千多公里。【笑哭】”

    一根鸡爪根本不经吃,尤其是在不用吐骨头的情况下。

    刘雲有些意犹未尽,忍不住冲李逸问:“你是怎么想到把鸡爪做成这样的?太妙了!”

    “这是古人的智慧。”

    李逸笑了笑,才正色说道:“国人对食材处理的精细程度是世界顶级的,这和我们关于饥饿的记忆有直接的关系。

    几千年以来,普通人几乎就没有多少吃饱喝足的日子,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为一口饭食奔波。

    食物对于我们来说是最珍贵的,哪怕是爪子,蹄子,尾巴,下水,我们都不会轻易浪费,而是利用劳动智慧,来把它们变成可口的美食。”

    李逸点了点【吉祥纳福】的盘子,笑道:“这道菜是皇帝封禅时吃的,在刨去讨吉利的寓意之外,它还有另一层意思,那就是对食物的敬畏。

    民以食为天,而食为天之馈也,不敢有分毫浪费。

    因此封禅所用菜品,都要尽可食用才行。

    这是要提醒为君者,须知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一丝一缕,恒念万物维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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