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那女就感觉他浑身热,抱着自己就如是一块热炭一般,接着脸色又是一白,脸上再无丝毫血色,同时脸上的皮肉以肉眼可见的度在枯萎着。

    那女子再次停止了挣扎,瞪着大眼睛惊骇地看着这个胡人青年,没等她叫喊,就见那枯萎的皮肉忽然又如充水了一样丰盈起来,同时脸上血色翻涌,一会红一会白,而那些被丈夫打破的伤口竟然在几个呼吸后就恢复了正常,仿佛没破一样,同时脸色也恢复了正常。

    现在这个胡人青年竟然和刚才抽打自己丈夫时候一样健康红润,而刚才被丈夫用拳头和镣铐砸破的头脸,竟然看不见一点伤口和血迹。

    还没等她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的时候,就见这个胡人青年忽然睁开眼睛,那女子分明看见他睁开眼睛的时候,里面红光一闪,接着他的眼睛就和正常人一样。

    然后就感觉他忽然使劲攥了攥,又揉了几下自己胸乳,脸上浮起坏笑道:“手感真是不错,不要看我了,我其实不帅的,看在大家都是汉人的份上,不要将刚才看见的事情乱说出去,不然大家都不好过,怎么样?如果你答应,我就放了你丈夫和你?”

    那女子好一会才会过味来,虽然不明白他的意思,但她也隐隐猜出是什么东西上了这个胡人的身,而且似乎汉人的,不能不说这个女子接受能力之强,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上了这个家伙的身,但似乎对自己没恶意,于是点了点头。

    接着红着脸,小声道:“莫,莫要弄了,奴身子不自在了,快放开!”

    两个人都躺在地上,暧昧地搂在一起,宋启明低头看了一眼,见自己揉捏的几下,竟然让这个颇有几分姿色的小女子红了脸,不禁坏坏地一笑,想来这个小女子的敏感带就是那里,以后如果有机会一定要上一下,不知道她愿意不?他有点不舍地放开这个女子。

    从地上站了起来,低声道:“记住,不许乱说,在我没同意前,就是你丈夫都不能说,如果坏了我的事情,小心我收拾你。”

    说完再次忍不住伸手抓起这个女子一只丰硕的胸乳狠狠揉捏了几下,又捏了几下上面有点硬的小红樱桃,才一脸坏笑地直起身,也不管那女子已经脸色羞红,神态忸怩。

    他笑着转身对那正在搏斗的几人看了看,就见这么会功夫,四个胡人的弯刀已经将那独臂男人身上割出两道伤口出来,但那男人似乎会些武术,一条独臂和一条连脚镣铐,竟然被他基本挡住了四人的进攻,虽然看样子迟早落败,但如果他双臂都在,又没镣铐,还真不好说。

    审视了一下现场的情况,宋启明按捺住重新拥有身体的兴奋,用胡语叫道:“切末勒,你们几个退下去,这个卑贱的汉奴竟然敢打我,不要杀他,我要慢慢的折磨他,让他知道得罪我‘尔朱累’是什么下场,如果就这么一刀砍了,太便宜了他。”

    宋启明现在不能不佩服冥河老祖的强大,他创造的这个[血神经]太玄妙了,其他自己没熟悉不说,只是自己用过的几个法术,个个都是非凡,就是刚才附身的那个法术‘血影化身**’,宋启明就赞叹不已,他开始还以为会费一翻手脚,不想竟然如此容易。

    真的如那[血神经]上说的一样,合身一扑,对方魂魄、精血、元气顷刻就被吸收,但因为自己血量不够,所以吸收这个男人的杂血后,宋启明并没立刻完全收起来,而是按照[血神经]上说的,要顶人家的身体,就不要吸收对方的血液,而是简单炼化一下,继续给这个身体使用。

    这个炼化过程,就是那个女子看见的一会红热,一会白枯,一会丰满的过程,而最让宋启明叹服的就是度,只是几个呼吸就将全身的血液、元气炼化为自己所用,并且顺便还提升了这个身体的强度和力量,同时也接收了对方魂魄和里面的记忆。

    不知道是因为自己寄身的这‘血元珠’本身的奇妙,还是这个法术的奇妙,那个叫‘尔朱累’的胡人青年的魂魄记忆,竟然很轻松的被炼化吸收,宋启明感觉精神大涨,整个精神似乎都畅快无比,而这个叫‘尔朱累’的胡人青年的魂魄记忆中的一切事情都被自己知道。

    仿佛那就是自己经历的一样,从这个家伙的记忆里宋启明知道,这个叫‘尔朱累’的胡人青年是契胡族人,他的父亲‘尔朱溯不’是契胡部的单于,是个很有地位的部落贵族,而这个叫‘尔朱累’的胡人青年是他第七个儿子,很一般,显然没可能继承单于之位的。

    在这个‘尔朱累’的记忆里,部落里如果有人继承了单于之位,就能入关去一个叫北秀容的地方居住,不用再在这个关外大草原上放牧生活了,但契胡族虽然不强,可是也有十几万族人和二十多万汉奴,分成二十几个小部落,自己不过是领了其中一只罢了,只有不到六千的胡人和一万多的汉奴。

    契胡族和其他部族一样,都是只有单于才能入关居住,享受朝廷的封号和土地,至于那朝廷是什么名字他则隐约记得是叫魏的,其他的就不知道了,这些简单记忆只是在脑袋里一转而过,宋启明也没认真看,恢复了身体控制后,他立刻睁开眼睛,然后就感觉自己手里攥的东西,结合刚才看到的,他立刻就知道了是什么,忍不住揉捏了几下,一时间生理本性盖过了一切,他竟然忍不住多揉了几下。

    后来不得不站起来,也许这个身体本来就强壮,再加上刚才血液炼化,激了潜力,竟然气血丰沛的很,只是揉了几下,就自己先立枪了,为了避免尴尬,他赶紧站了起来,吩咐了那女子几句,然后出语让搏斗的几个人停了下来,他虽然说的是要折磨这个独臂人,实际是要保下他。

    那几个胡人见他没事情,这才停了手,都围了上来,七嘴八舌地用胡语问他如何了?宋启明怕露马脚皱眉喝道:“我说了没事的,你们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吧,没事了,几个汉奴还能反了天了,都散了吧,真的浑身是劲就回去把婆娘去。”

    胡人听了,都哈哈大笑着散去,而宋启明站在当地,等他们都走后,才对着那个对自己怒目而视的独臂男人用汉语低声道:“想保护自己的女人就要有本事,没本事就要受着,光凭一腔血气之勇是没用的,再反抗你也是奴隶,今天的事情就到这里,我还有事,以后找你算帐!”

    宋启明说完不理会那听了他的话,愣在那里的独臂男人,而是独自向那中间的大帐走去,他的记忆里这五座营地中心的大帐篷都是他的,中间的那个最大的是自己住的,而后边的两个一个是自己的两个女人和她们生的两个孩子住的,另一个是二十三个伺候自己一家的侍女住的地方。

    前边两个是自己最亲信的护卫住的,刚才生的事情就在后边的左边这座,而这个独臂男人的小妻子,那个被自己捏了胸的女子,就是侍女之一。

    从记忆里宋启明知道,原来这个‘尔朱累’前几天刚从关里父亲那里回来,这个独臂男人和他的妻子还有上千个汉奴就是这次父亲送给自己的,而这个独臂男人之所以会用镣铐锁住,就是这个家伙很强,是个战士,被俘虏后一直不服,而胡人想收服他,才没杀他。

    在路上‘尔朱累’就对这个独臂男的小妻子有了心,但在路上一直忙于其他事情,回来后又处理了一些部落的事情,今天才得空刚将这个小女子收了侍女,要弄进帐篷享受,就被她丈夫冲了进来,结果两边冲突起来,不想闹了这么一出。

    宋启明一路回想一路走进属于自己的大帐篷,一路上对其他胡人的问候,他只是淡淡地点了点头,现在的情况让他很迷茫,不知道未来的路在那里,是继续做一个胡人部落领,就此平凡的在这个不知道是什么样的世界里过一生,还是想办法恢复自己控制的血力继续修炼?

    一时间让他有点难决,思考中走回了大帐,一切仿佛本能一样,他按照已经被吸收炼化成为自己的记忆,这个叫‘尔朱累’家伙的记忆,回到自己的帐内。

    四下看了看,这个大帐篷‘很大’,有二十几米直径的距离,成圆型,虽然在现代算不了什么。

    可是在那个‘尔朱累’的记忆里,这已经是高等的帐篷了,再好的就是单于住的,比这个大一倍的帐篷,据说国主住的金帐更大,可以住一百个人,具体他也没看见过,而宋启明虽然觉得这个帐篷不怎么样,不过没办法,一看这个世界就很落后,还能要求怎么样?

    这时候他的脑海中不自禁地浮现出,现代小品里的一句经典的话‘要啥自行车啊?’一想起这句话,他不禁一笑,接着回想起那个小品,想着想着心里就一阵的堵,因为他明白,这些都是自己的记忆了,如果不出意外,自己永远也回不去了,一切都将是回忆,自己已经是异乡飘零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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