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姐姐——”
是丁清峰和温雪桐过来看望庄秦欢。
秦欢推开左平桢,她的内心还是藏满顾虑和担忧,在克制与热烈之间,忍痛选择前者。
选择,让左平桢活下去为主。
“庄姐姐,你的伤好些了吗?”人没进门,丁清峰的声音就先传进屋里。
左平桢还保持着被秦欢推开的姿势,秦欢也不是没有看见他眼里一闪而过的落寞。
秦欢最终还是挣扎的下了床,忍着心理和生理两重带给她的痛苦。
“怎么下床了,庄姑娘,不再躺着嘛?”温雪桐已经进门,看见床边愣愣的左平桢,又看见庄秦欢额间的虚汗,已经猜的七七八八了些。温雪桐是个心思细腻的人,察觉屋内两人的不对劲,也不说些客套的闲话了,直接拉着秦欢坐下,道:“这是千年人参,补气血,还有益肺健脾的功效。庄姑娘,虽听闻你不喜食这些东西,可是生病了身体就是最大,煲的时间有点短,但还好,味道还可以,姑娘,不如趁热喝一碗?”
原来,温雪桐提前煲好了人参鸡肉汤,让丁清峰拿着。她给秦欢舀了一碗,秦欢是不喜欢吃些补品,但还是欣然接着,笑道:“温姐姐也来一碗吧?”
温雪桐比庄秦欢还要大上一岁,这称呼虽不常听秦欢喊出来,可在温雪桐面前,秦欢难得感觉到一种自在和温暖,像是在前世那般可以做自己。温雪桐笑了笑:“我就不喝了,这是给你的,你受着伤,最需要吃这些。对了,那位公子也来一碗吧,阿弟,你盛一碗给那位公子送过去。”
丁清峰在路上已经和温雪桐说过左平桢是谁,可她知道左平桢将聘礼送到了统领府,男女有别,自然不能自己动手盛汤给他。
丁清峰也高兴去盛汤,盛好了后,左平桢回过神来,就挨着秦欢坐了下来。
左平桢这三天也几乎没怎么吃饭和休息,精神有些不佳,他一直在强撑着,面前这碗人参汤香气扑鼻,不一会儿就将一碗饮尽。
庄秦欢小口喝着,余光扫到左平桢喝汤时露出的倦容,一瞬间,恍然乱石崩落在水上,她心疼他,却不能言说。
“温姐姐在府上住的如何?下人可有不服管教的?姐姐要是住的不舒服,尽管和我说。”
庄秦欢怕自己陷入对左平桢的满心心疼里,只能赶紧找一个话题岔开。
“统领府戒备森严,下人丫鬟守礼节,每个人都是和和气气的,我和阿弟住着已经是十分叨扰。而且,还有林公子时常来看望,庄姑娘,大可安心养伤。日后,等一个恰当的机会,还得好好谢谢庄姑娘对我们的照顾呢。”
温雪桐和丁清峰在统领府上住的尤为顺心,也被林先叔照顾的无忧无虑。温雪桐自从统领府有一个白岐医师,就经常去他那里学习学习,自己的医术即便是已经备受肯定,可见到白岐,她还是觉得自愧不如。白岐难得见一个同行,即便是对她话并不多,可两人在药房也是有共同语言的。周秀昌又有丁清峰在一旁陪着,四人就在屋子里,两个研究药材,两个研究书法。相比起来,庄秦欢作为东道主,只怪军中事务繁忙,没有时间和温、丁二人坐下好好说会儿话。不过,今日秦欢虽有伤,是一个契机,可左平桢还在旁边。
两人离开时,丁清峰有些感叹为何不多待一会儿,温雪桐温柔笑着这个阿弟不太懂事。找了个借口,两人离开,到了外面才道:“阿弟,左公子好不容易过来,庄姑娘也有伤,何不给他们一些空间。我们住在这统领府,还怕没有时间给你庄姐姐说话吗?”
丁清峰一知半解,问:“可刚才看着左公子故意挨着庄姐姐,庄姐姐有意躲着呀。他们真的是要成亲的人吗?我怎么没看明白。”
温雪桐敲了敲他的脑袋,笑道:“阿弟,有句话叫‘感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你不要用眼睛去看。”
“啊?不用眼睛看,那用什么?”丁清峰无辜着一张脸问。
温雪桐宠溺摇头,道:“用心呐,我的傻弟弟。”
二人离开后,秦欢的屋里又短暂的安静。
左平桢想扶着秦欢上床休息,被秦欢拒绝了,“我坐着就好。”
没想到过一会儿,林先叔和周秀昌也过来问候秦欢的伤势。两人听说秦欢醒了,也是迫不及待来过来。
好不容易过了一个时辰,把这俩人送走了,又有与秦欢在朝中交好的武官过来,给秦欢又送药又送珍玩。总之,等到来看的人来来回回的,反反复复的进进出出,三四个时辰就那么过去了。
等到左平桢把虚弱的庄秦欢抱上床后,他也一歪,就睡着了。
第二天清晨,天蒙蒙亮时,秦欢睁开眼,就看到左平桢的一只手搭在她的腰身。晚上,左平桢睡着睡着就爬到了秦欢的床上,轻轻揽着她的腰身。保持这个姿势保持了一夜。
今天距离上次和黎怀的约定刚好十五天,她必须起床去樊楼赴约,有人应该已经在那里等着了。
秦欢慢慢抽身,生怕弄醒了旁边熟睡的人。这几天左平桢是真的累了,再加上躺在秦欢的身边,闻着熟悉的味道,睡的更加舒服、踏实。
她俯身,在左平桢的唇间蜻蜓点水,抚摸着他的左脸凝视了片刻,穿好衣服,出门。
这个时间外面已经有下人在扫地和拿着红绸布置院子,明日就是周秀昌三十八岁的生辰。秦欢为避免和院子里的人碰面,就转身从离后门最近的一个角门出去。
到了樊楼二楼,果然,黎怀已经到了,他让刀疤男在此等他,秦欢给了他一身衣服,“穿上它。”
黎怀拿过衣服一看,是苍牙铁面骑的常服,另外还有铁面骑的铁面具。
黎怀换上之后,秦欢抱臂道:“不错,就是身板瘦了些,衣服有点大了,精气神还是有的。”
黎怀以往都是戴着斗笠和着一身宽松的袍子,似道非俗的,有文人气,也有病气。总之,看不出他的整个样貌到底是怎样的。这会儿,他束气高马尾,编了一缕小辫绕在额间,手持长剑,颇有些只善谋略,不善武力的柔弱将军。
“怎么,庄统领这是要收买我?”黎怀开玩笑道。
庄秦欢一身统领服,利索干脆、英姿灵动,就是脸色过于苍白。她拿剑炳一端勾起黎怀的下巴,看着他的眼睛,道:“当我的部下,你还不够格。”她收回剑,走到门口,侧身道:“戴上面具,我们先去明王府一趟。”
明王是夏狸弟弟的儿子,老明王死了,剩一个小明王,年仅二十岁。明王不爱理朝政,却爱——庄秦欢。
秦欢只把小明王当成弟弟看待,并且,也从不想和他有任何瓜葛。但是今日,她没有皇上的宣召。于理,去宫里没有由头,于私,她绝对不会没事跑去宫里。宫里住着的人一个个比狐狸还要精明,若是贸然前去,恐怕有人怀疑,但是带上个小明王就不一样了。小明王夏亭经常去宫里找太子夏揭下棋,这样跟着他去,名正言顺。
黎怀和秦欢坐在同一所轿子里,秦欢紧闭眼睛养神,她从统领府出来的急,肩上的伤似乎有些裂开,让她不得不保持静态,不敢再随意乱动。
戴上铁面面具的黎怀看着身边深呼浅吸的秦欢,突然有一刻非常敬佩她,敬佩她说到做到,以及对陌生人伸出的援手。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他黎怀和庄秦欢的相识也不过数日,但是,对方如此慷慨相助,令他心头一暖。而这份温暖似乎已经好多好多年没有再出现在他的心上。此刻居然是京安上下威震四方的女统领,给了他这一份特别的温暖。黎怀心想:“若我能成功,这份恩情,庄统领,我该怎么报答你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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