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两个星期里, 莉齐一直过得不怎么开心。
她几乎没有跟兰斯说过话,兰斯也没有问她,她消失的那一个星期究竟去了哪里。
莉齐觉得很奇怪, 但没有多想,兰斯的一切都不值一提。
他的思想、他的头衔、他的府邸,他所象征的上流社会圈子,以及那套针对妇女的道德规范,对她来说,都不值一提。
她知道外面的流言越传越离谱,甚至有人说, 她一直闭门不出,是怕人看出她怀了奸夫的鬼胎,天知道她只是懒得出门而已!
仆人们都不敢提及外面的闲话,怕她大发雷霆,克扣薪水。
实际上,他们若是向她如实叙述外面的谣言,说不定还能得到一笔不菲的奖赏,因为她对自己的谣言好奇极了, 却又懒得出门打听。
真奇怪,埃里克在巴黎时,她一刻也闲不下来, 挖空了心思想出去跳舞,跟一些漂亮男人调情,哪怕会激起他极其可怕的嫉妒心,招来他粗暴的——哎呀,她又开始想他了。
他一走,把她玩乐的欲望也带走了。现在, 她每天最大的爱好就是躺在沙发上看报纸。
可惜报社对古巴的起义热潮并不感兴趣,更爱刊登城里的琐事。比如,歌剧院内鼠患成灾,重金聘请专业的灭鼠人;又比如,有专家称,歌剧院吊灯年久失修,假如不及时检修,很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等等。
半个月过去,她才看到编辑大发慈悲地刊登了一条古巴的新闻:“起义热潮仍在继续,戈麦斯都督不幸丧生”。
笔者先沉痛哀悼了戈麦斯先生,然后称这绝不是一起政治刺杀事件,而是鬼魂在作祟。
“……起义军是一群乌合之众,他们往上三代都是下层暴民,一辈子都没有接受过正规的教育,也没有接触过文明社会,终身都活在甘蔗种植园里,无论是见识还是身份,都比不过殖民军,这是一场必输的战争;起义军却捷报频传,很难不怀疑他们是否请了鬼神襄助。
“……西班牙传来的报道也证实了这一点。当地人称,戈麦斯都督遇刺那天,不少人都看到了两道燃烧似的金色目光,如同可怕的地狱之火,一直跟在殖民军的后面。……次日凌晨四点钟,戈麦斯先生在营帐里不幸身亡,享年四十二岁。”
莉齐看描述,感觉跟在殖民军后面的是埃里克,但又不太确定,他哪儿来那么大本事去刺杀都督呢?
同一时刻,达洛加也在关注新闻,看到戈麦斯都督身亡后,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埃里克,那两道燃烧似的目光就是铁证。
不过,达洛加也很疑惑,自从离开君士坦丁堡以后,魔鬼就再也不参与政治暗杀,尽管他从前是暗杀的专家。从波斯到小亚细亚,再到君士坦丁堡,他的名声如雷贯耳,不少君王都曾重金请他出手。
而且,魔鬼非常需要钱。
以前,他经常一边挥金如土,一边盘剥富人,只为了能突破人类的极限,用最具艺术品位的手法创造属于他自己的世界1,每个月的账单都触目惊心。
为了维持这种奢侈的作风,魔鬼唯利是图,当过投机商,也卖过假债券,因为他思维极其敏捷,头脑高度发达,跟他做生意简直是一场噩梦。
他会像嗅到死亡气息的兀鹫一般,抢先嗅到一个行业的商机,把能刮出来的利润都搜刮完毕以后,反手将其他姗姗来迟的、想分一杯羹的不法商人送进牢狱里,到政府那儿捞一笔赏金。
然而这一回,他却不辞辛劳地跑到了古巴,去帮助那些又穷又苦的奴隶。
那些奴隶就算放弃起义,按照市场价再把自己卖一回,也付不起他一次出手的价钱。
达洛加想来想去,也想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跑到古巴做好事,难道在为自己的爱情积德?
说到魔鬼的爱情,达洛加一直记得埃里克那天说的话,想到莉齐面前去叫一声“德·夏洛莱太太”,看看她会不会生气,结果这半个月来,她压根儿没出过夏洛莱府邸。
达洛加心想,她不会被魔鬼吓坏了,再也不敢出门了吧?
尽管莉齐没有出门,关于她的流言却仍然满天飞。
她通-奸的对象究竟是不是一具骷髅,人们对此表示怀疑。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莉齐一定犯下了通-奸的罪过,因为她本身就是一个不守妇道的女人,当街做出通-奸的丑事也不足为奇。
这段时间,兰斯不管去哪儿,都能收获人们同情的目光。
虽然夏洛莱家族正在急遽败落,可它仍然是上流社会的一员,仍然象征着名门贵族。
大革-命是如此迅猛地摧毁了富丽堂皇的帝国时代,旧贵族该逃亡的逃亡,该上断头台的上断头台,兰斯是那个时代仅存的回忆,仅存的硕果。
这样一枚温文尔雅的硕果,却落到了一个轻佻女人的手上!
人们摇头叹息着,凑在一起飞短流长,全然忘了兰斯和交际花的传闻。
就算有人提起这件事,他们也懒得置评——男人基本上都找情妇,有什么可讨论的。
是的,假如莉齐是个男人,她犯的那些错误,压根儿算不上错误,譬如喝酒、抽烟、打牌、高声说话、两腿分开骑马等,人们甚至还会夸她一句颇有阳刚之气。
然而,她是一个女人。
这就注定了她永远也享受不了男人的待遇。
女人必须安静贤淑,精通针线活儿,不能看太多书,也不能比男人有见识,但必须有把一个家打理得井井有条的本事。
众所周知,男人比女人聪明,要是让男人来管家务事,必然比女人做得更好,但他们要喝酒,要赌钱,要议论政治,他们志向高远,就算无所事事,也不能去管家里的琐事。
所以不管女人有多累,男人有多闲,他们都该对家务事不闻不问。
女人应该顺服神一样,顺服她的丈夫,这是整个文明社会及基督徒的共识。
莉齐的行为不仅触犯了文明社会的道德法条,也冒犯了基督徒不可侵犯的宗教信仰。
一时间,莉齐的名声差到了极点。
主妇们一面议论她种种不检点的行为,一面下定决心,不再跟她打招呼,也不再把她邀请到家里来。
整个巴黎的社交活动,从此都与莉齐无关了。
小到野餐、钓鱼、郊游、假面舞会,大到高级沙龙、狩猎活动、赈济音乐会,都不会再将她列入邀请名单。
人人都以为这样做,能让兰斯感到一丝慰藉。
没人知道自从莉齐回来后,兰斯一直备受煎熬。
半个月过去了,他一直在等,等莉齐痛哭着扑进他的怀里,哭诉那个幽灵是多么丑陋,多么可怕,她在那里遭遇了多么恐怖的迫害。然后,他就可以安慰她,他并不在意她失去了贞洁,愿意跟她重归于好,继续当一对登对的夫妻。
他承认,当幽灵找上门,让他谎称莉齐出门远行时,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是想报复她。
她总是不守女人的本分,对他也忽冷忽热,时而满面春风地跟他说话,时而冷若冰霜地爱答不理,正眼也不看他。
兰斯想,等她知道了幽灵的可怕之处,一定会明白他这个丈夫是多么珍贵,不会再那么刻薄地对待他了。
到那时,他就能像普通丈夫一样,严厉地要求她再也别去外面沾花惹草,她同意下来后,他就会换上一副温柔的面孔,告诉她,他愿意原谅她,甚至愿意帮她澄清那些难听的传闻,对外界宣称,她是因为父亲失踪,才会性情大变。
有了他的澄清,她就又能加入上等女人的行列,享受众人尊敬的注视了。
可是,可是——他怎么也没想到,莉齐宁可要那个丑陋的幽灵,也不要他!
听到莉齐和骷髅当街接吻的传闻时,兰斯生平第一次没能拿稳茶杯——那是夏洛莱家族流传下来的最后一个萨克森瓷杯,就这样碎裂在地板上。
这个流言传遍大街小巷时,不少人都认为,莉齐一定做了通-奸的丑事,但跟她接吻的人不一定是一具骷髅。
只有兰斯知道,这个世界上真有人长相恐怖如骷髅——那个幽灵!
那个幽灵不知用了什么手段,蛊惑了莉齐,不仅让她接受了那张恐怖的脸庞,还让她心甘情愿地在大庭广众之下和他接吻……兰斯不肯相信莉齐爱上了幽灵,莉齐连他都不爱,又怎么可能爱上一具可怖的骷髅呢?
但如果莉齐不爱幽灵的话,她是遭遇了怎样的迫害,才会对幽灵如此顺从?
兰斯不敢想象。
这些天,他完全无暇去关注莉齐道德上的错误。人们越是对莉齐的丑闻津津乐道,越是让他感到良心不安。
一直以来,他都觉得自己永远也不会失去绅士风度,即使拼上性命,也要捍卫女人的尊严和生命。
可是,幽灵出现以后,他是怎么做的呢?
幽灵亲吻他的妻子,他强作镇定,视而不见。
幽灵藏身在他的家中,命令他赶走了家里唯一一个老仆人,他虽然万般不情愿,为了自保,却还是照做。
幽灵坐在餐桌的主位,他害怕跟幽灵起冲突,居然转身离开,留莉齐一个人跟幽灵对峙。
莉齐正在洗澡,他与幽灵狭路相逢。
当时,他手持马鞭,本该赌上性命跟幽灵来一场决斗。都是男人,他再清楚不过,如果放任幽灵接近莉齐,会发生什么。
上帝要求妻子必须顺服丈夫,但也要求丈夫必须保护妻子。
他本该拼着性命保护莉齐,可当时他只是搬出了莉齐的名字,希望幽灵看在莉齐的分上,放自己一条生路。
再后来,他变得越来越卑鄙,越来越恶毒,居然答应帮幽灵打掩护,告诉仆人莉齐出门远行,只是为了让莉齐饱受折磨之后,看出他和幽灵的区别,倾心于他。
也许从前,他和幽灵是有区别的。
一个是相貌英俊、品行高尚的上等人,一个是丑陋不堪、活在阴影里的怪物,怎么可能没有区别?
然而现在,似乎没有区别了。
幽灵毫不容情地撕下了他脸上的假面具,揭露了他卑鄙无耻的真面目。
巴黎人每斥责一声莉齐,每议论一次她的通-奸,每对她的不检点发出一声尖锐的批评,都像沉重的马鞭抽打在他的身上,响亮地提醒他的品行已经败坏到了何种程度。
毕竟,是他亲手将自己美丽的妻子,送到了丑陋的幽灵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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