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玉珠虽然有些刁蛮幼稚,但毕竟年幼又没什么见识,被林锦恩一通骂后,哭哭啼啼的还是去了灵堂,乖乖的跪着。

    不一会儿左邻右舍来奔丧的来了,跟五嫂相好的妇女都自觉陪着郑玉珠守灵堂,男子则帮忙接待后面来的客人,毕竟商行的伙计对来客一个都认不得,大家帮着打招呼,免得尴尬。

    随后,五嫂儿子的同僚和朋友以及她丈夫以前的朋友,收到消息也都陆续赶了过来,人越来越多,很快便坐不下了,邻居们就主动的将各自家里的桌椅板凳借了过来。

    商队伙计们看着络绎不绝来奔丧的人,心里感叹,郑家父子口碑看来是非常不错的,确实是很不错的人,大家伙儿心里佩服,干起活儿来更加尽心。

    郑玉珠只管跪着哭泣,其他的事情,旁人都帮她处理好了,陈锦恩还让万兴在她周围摆了好几个火盆,烧得旺旺的,也冷不着她。

    嘈杂慌乱的一天过去,有了万兴的调度,邻居们的帮忙,又有金蝉儿照顾五嫂,一切都安排得当,井井有条,无需林熠和陈锦恩再操心,于是两人吃了晚饭便回到了自己家里。

    陈锦恩没了金蝉儿伺候,林熠很高兴的亲自上手,跑前跑后的端热茶,烧洗脚水。

    来自现代的人并不觉得露个脚,算什么出格的大事,再加上一直当林熠是小孩子,陈锦恩大大咧咧的当着他的面,脱了鞋袜,挽起裤腿洗脚。

    林熠实在忍不住,假装不经意的一眼看去,只见那小腿纤维合度曲线优美,芊芊小脚秀气得跟自己手掌差不多大,脚趾粉粉嫩嫩的,一颗颗跟宝珠一般,他一边痛苦的鄙视自己的无耻,一边又忍不住想象,摸着它们是什么感觉。

    他没见过别的女子的脚是什么样子的,但是心里觉得师傅的玉足定然是女子中最美的,他觉得胸中有一团火,一阵阵的往上涌,像是要把自己全身的血液都烧干。

    想起平日里在书上看到到礼义廉耻,不安的觉得自己是在亵渎心目中最美好的女子,心里对自己既厌恶又愤恨。

    “啪”的一声,他不由自主的扇了自己一巴掌,把目光转向了其他地方。

    正在埋头洗脚的陈锦恩被他响亮的巴掌声,吓了一跳,莫名其妙的问:“你打自己干嘛?”

    “有蚊子。”林熠闷闷的说。

    “有蚊子吗?现在是冬天呢。”陈锦恩疑惑的说。

    林熠怕她看出端倪,连忙转开话题,说起今日各方打听的,关于五嫂儿子的事。

    五嫂的儿子名叫郑浩平,已经是个九品校尉,身材高大,孔武有力,平日里与兄弟们同吃同住,上战场冲锋在前,很是有些好名声,如果不是这次意外,马上就能升职,可谓年少有为。

    他这次是带领一支小队,去苏里执行例行的巡逻任务,却碰到了正埋伏的苍国军。

    苍国人不会种地,冬天草原枯萎,缺少粮食,军队到叙州打秋风是常有的事,但都是零零散散,无组织、无计划的,遇到城中巡逻的军队,马上就会一哄而散,毕竟都是为财,不值得拼命。

    这一次却主动伏击巡逻队,而且一个个凶神恶煞,一副是要将他们全部灭掉的样子。郑浩平的小队被对方打了个措手不及,一下就死得只剩最后几人,郑浩平是为了掩护队友撤退,用高大的身体拖住敌人,才让最后几人逃回城中。

    今日那几个获救的兵士,还能走的都来了,哭得比死了娘老子还惨,郑浩平的上司也亲自带着夫人来了,还让林熠转告五嫂,抚恤金很快就能下来,以后有什么困难都可以去找他。

    “五嫂这个儿子好样的,是个汉子。”林熠评价道。

    陈锦恩替五嫂感到难过,儿子再优秀,不在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所以她真是不喜欢古代啊,尤其在战乱的年代,生命太没有保障了。

    陈锦恩来到这个时代开始,就有很强的不安全感,所以对这个朝代的历史、地理和政治都分外关心,看书的时候也会特别侧重一些。

    她天生多病,身体不能活动,就只剩下脑子活动,习惯什么事都去细究,所以当年林宝荣一张状元卷也能让她看出时局变化的端倪,现在也是,看似只是死了十几个人的伏击行动,在她看来却是战争的信号。

    她把自己的想法告诉林熠。

    她说:“这场伏击,苍国可能有两个目的,一是试探越国士兵的战斗力,毕竟十几年没交战了,看看没有了长公主的军队,战斗力是不是还有那么强,二是挑衅,叙州富泽,供给充足,城墙又高,就算比不上山海关天险,也不是那么好攻入的,如果引得守城的将军主动出击,比攻城可容易太多。”

    “不会有人那么蠢,放着那么高的城墙不守,主动出去送死吧?”林熠有些不信。

    陈锦恩笑道:“还真有那么蠢的人,所以叫你平日多看书呢,以史为鉴可知新替。你们家史官都有记载,十几年前,苍国蛮子之所以能轻易的破了叙州,就是因为守城的将军是个文人出身,空有文人风骨,却无实战经验,苍国接连斩杀他的巡逻兵,手段极其残忍,他认为自己受到了侮辱,忍不住大量派人出城去寻找那些伏击的人,派出去的队伍落入包围圈,投降的投降,被杀的被杀,苍国人换了他们的军装,带着投降的人返回叙州城,将守门的兵士杀个精光,轻易就破开了大门。”

    她想起在书上看到的这段历史,也是不甚唏嘘,当时苍国的军队杀进城里,在叙州屠城七日,将满城百姓杀了一多半,喝的井水都被染成了红色,那个文人守将被吓破了胆,本该烧烽火告知山海关做御敌准备,结果反而被吓得主动投诚,还主动带领苍国军队混入山海关,理应外合,用同样的方法将数百年的山海关打破,才有了后面的公主出兵。

    林熠惊得目瞪口呆,他只听说当时敌军跨过了山海关后,再无天险可挡,眼看一路杀入中原大地,很快就能入主京城,母亲迫不得已才以女儿之身率兵出征,没想到还有这段历史。

    “所以,苍国这次打的是同样的主意?”林熠问道。

    “试试吧,万一又遇到个蠢货呢。”陈锦恩笑说。

    林熠忽然想起什么,说道:“叙州现在的守将也是个文人,和那贪财的泰刺史还是同年,看来苍国的奸细已经把这些都打听清楚了,才会想把当年的法子再用一用。”

    林锦恩摇摇头,一声叹息。

    “你们越国,文人雅士倒是多,和平年代念几句酸诗,搞搞经济还行,打起仗来一个比一个蠢。无将可用啊,所以你父亲,才能被你舅舅所依赖。堂堂皇帝想插手你的教育,还要用林宝荣的状元帽来换,说老实话,十几年了,越国还是没出两个有用的武将,搞不好也是你父亲从中作梗,他巴不得一直是这种局面,才能一直把握朝政。”

    林熠心中一酸,想起舅舅,以前很多想不明白的事情,现在终于清楚了。

    陈锦恩一边用棉布擦脚,一遍摇着头说:“做皇帝也难啊,要那么多权那么多钱做什么,依我看,活着最重要。林熠,开年别再跑商了,抓紧去关内安排下新的落脚点,我们要撤了。”

    林熠呆站着,一脸沉思并没有回答陈锦恩的话。

    陈锦恩伸出手指头戳了戳他,不高兴的说:“你发什么呆,我叫你快点安排跑路,肯定要打仗了。”

    林熠点点头,闷头将她的洗脚水端出去倒掉。

    当夜,为了怕金蝉儿突然回来,两人还是睡的一间房。

    火墙和火炕都烧得旺旺的,热得让人冒汗,却正是陈锦恩最喜欢的温度,再加上白天又累了一天,她很快便进入了甜甜的梦乡。

    林熠却大睁着眼睛怎么也睡不着,想起舅舅的艰辛和对他的好,又想起母亲隐私飒爽的样子和丰功伟绩,一时心里难受至极。

    如果说山海关是越国的咽喉,那么叙州就是山海关的牙齿,现在敌人要打碎自己国家的牙齿,自己还能假装看不到,安心的躲入关内吗?

    他一翻身起床,开门走去书房,金蝉儿不来的时候,书房就是他的卧室,里面还挂着母亲骑马出征的那张画像。

    他静静的站在画像前,母亲凌厉的眼神看着他,仿佛在问他要答案。思虑过后,心里暗暗做了决定。

    他不能走,他要帮舅舅守住这越国的钢牙。他是定国长公主的儿子,在武安侯府的十几年被人下毒,几经生死,自己曾经在舅舅面前说过,也在心里发过誓,不会再做无用的废物,活要活得顶天立地,死也要死得有意义。

    但是死之前他还有一件心愿一定要了,他必须让师傅知道他的感情,就算他死在这里,化成了灰,师傅以后想起他的时候,心里哪怕有一丝波动,自己也不算白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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