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繁茂的枝叶将大部分风霜雨雪都挡在了外头,这间木屋外面看起来并不是特别破败,只是房间空气中挥散不去的霉腐气味和将散未散的几样木质家具昭示着它的年岁应该也不小了。

    笙小禾把东西放在屋内唯一可以放东西和坐人的床上,曹东光皱着眉不同意地看着包国福:“包叔,这屋子真的不能再住了,你收拾下等会儿就跟我走,不想住村里,我们就去市里。”

    包国福走过来,把牛奶和礼盒小心地移到枕头边,说:“有什么不能住的,哪有那么娇气。”

    他朝两人摆摆手,“去去去,外面坐去,我去烧水。”

    曹东光无奈地摇摇头,让笙小禾跟他一起,两人走到门槛处,曹东光说:“我每次来都坐这里,别嫌脏啊。”

    “不会。”

    笙小禾跟着坐下来,回头望了眼处在昏黄灯光下的老人,他正躬着身从水缸里盛水,双手微颤着倒进水壶里,这样的动作重复两次后才走到灶台边,捡起一旁的柴开始生火。

    很难想象这是一个跟贫困完全不沾边甚至经济水平还相当不错的乡村所能见到的生活场景。

    曹东光顺着笙小禾的目光看去,叹道:“我劝过他很多次,可他就是不愿意走。给他重新盖房子吧,他也死活不愿意,整天就住在这阴暗潮湿的地方,对病情的控制和恢复没有半点正面效果。”

    笙小禾敛下眼,多少能体会到包国福的心理——当一个人的内心全然充满着对世界的绝望时,其他的任何事都已经不重要了。

    她问:“曹叔叔,您和包老先生是远房亲戚吗?”

    “不,我们没有任何亲戚关系。”曹东光摇摇头,说了一个令人万万想不到的答案:“他女儿曾是我的同学。”

    笙小禾眨眨眼,愣了几秒才开口:“是……包娉婷?”

    曹东光愣住,“看来你都知道了。”随即他苦笑一声:“也是,那些村里人最爱把这件事当成茶余饭后的八卦讲给新来的客人们听,反正伤心的又不是他们。”

    曹东光站起来,带着笙小禾往屋后走去。

    这里的枝叶被修剪过,阳光影影绰绰地投射而下,落在了两块并排而立的墓碑上,其中一块上写着的,就是包娉婷。

    曹东光摸着墓碑,眼神里带着些许怀念,“娉婷是个很好的女孩子。”

    他说:“我是上高中的时候被亲戚接过来的,那个年代的孩子不像现在,他们知道我没有父母之后,经常合伙欺负我。只有娉婷不会。”

    笙小禾看着墓碑上的照片,是一个笑得很温柔的漂亮女孩子,听说成绩还特别好,只可惜永远地留在了十六岁。

    “她那时候是班长,不管是生活还是学习都很照顾我……说句对不起妻子的话,如果她还在世,也许曼曼就不会出生了。”

    笙小禾没想到曹东光还有这么一段历史,忽而想到他刚刚来时的方向是山林靠着邻县古镇的方向,心中不由生出一个大胆的猜测。

    “曹叔叔,这山脚下的古镇,该不会就是您投资建设的吧?”

    “是我。”

    曹东光在笙小禾惊讶的目光中轻笑起来,说:“我高中只念了一年就辍学了,有师父引我入行,十八岁的时候发了第一笔财。那时候师父要在这边搞开发,我也就跟着来了,没成想包叔拼命拦着我们。那么大的项目不可能说停就停的,他们两方僵持了很久,后来我就求师父把项目转给我,最后他同意我用所有前期投的钱再加上项目完工后十五年里百分之八十五的收益来换留下山林。”

    “我那时候也没想到,包叔会在这里一住就是二十七年,也不知道到底是帮了他还是害了他。”

    笙小禾暗暗咋舌,忍不住道:“那么一大笔钱,您……”

    她意思到自己这话有些尖锐了,立刻闭上嘴,“抱歉曹叔叔,我没有其他意思。”

    “没关系。”曹东光神色不变,转过身带着长辈特有的慈爱看着笙小禾,说:“你是想问我为什么愿意牺牲如此大的利益来帮包叔留住这片山林,对吧?”

    笙小禾有些窘迫地点点头。

    曹东光从路边摘了一捧野花,蹲下身,小心翼翼地放在包娉婷的墓碑前,他看着那张经过绵长岁月更迭也未见变样的影雕照片,缓缓道:“因为后悔。以前我们俩住得近,晚自习后都一起回家。可独独我生病在卫生所里住的那三天里头,她就出了事。这么多年我经常会想,如果当时我没有生病的话,也许她就不会死。”

    笙小禾安慰道:“这种事,谁都没办法预料的。”

    “对啊,没办法预料。可我过不去心里那道坎,除非哪天找到凶手,大概才能真的释怀吧!”

    曹东光站起来,拍拍笙小禾的肩,“小禾,你别怪包叔刚才那么对你,他只是失望了太多次,不敢再有希望了。但是我相信,总有一天,你们一定会抓住凶手的。”

    笙小禾点点头,刚想说话,身后就传来包国福的喊声,曹东光笑笑,又对她说:“今天的谈话请你帮我保密,不要跟曼曼和包叔说,好不好?”

    笙小禾也笑起来,应道:“放心,曹叔叔。”

    宋余奉南荣的命上来找笙小禾的时候,包国福被曹东光念叨得烦了,正把两人往山下赶。

    市局今晚有全市性的扫黑除恶治安大清查行动,到这会儿差不多该回去收拾准备了,笙小禾也不再多跟曹东光寒暄,只应下有空去他们家吃饭的邀约就和宋余往回走。

    半路上,宋余神神秘秘地往后瞅了瞅,用手肘拐拐笙小禾,凑到她耳边小声问:“刚刚那个人,就是曹安曼的爸爸?”

    笙小禾:“对,怎么了?”

    宋余一脸震惊的模样,赶紧用手扒拉着早已乱七八糟的头发,嚷嚷着:“完了完了,你怎么没跟副队说这山上还有个他呢?我这形象不太行啊,哎哟哎哟,完了完了。”

    “我说这个干什么?”笙小禾不明所以,“你……形象有什么问题吗?”

    宋余虽然一向自诩“皮囊不精致”,但实际上他长得并不难看,反而五官还相当的端正,虽然第一眼可能并不会特别惊艳,但是耐看,属于越看越好看的类型。

    此时虽说穿着一件围裙,脚上的防水高筒胶鞋上还沾着厚厚的泥土,但就这一米八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好身材,笙小禾只觉得瑕不掩瑜。

    宋余扔掉头发上薅下来的野草,耸耸肩,“这不是,万一以后成岳父了,这第一印象,不太好嘛!”

    笙小禾点点头,“噢”了一声,五秒之后反射弧才跑完大脑,猛地停下来,转头瞪大眼看着宋余:“你、你说什么?”

    宋余露出一抹可以称得上羞涩的笑容,“那什么,你的闺蜜安曼……说不排斥我的追求,没准儿我俩还能赶得上过五二〇呢!”

    “真的?”笙小禾笑起来,觉得很不可思议。

    曹安曼曾经有过一段被背叛的感情,那之后就对男人兴致缺缺,追她的人从来不少,但她却一个都不想要。后来顶不住曹东光三天两头的唠叨,直接说了句“不喜欢男人”把她爸的嘴堵上,虽然也没彻底堵死,但好歹耳根清净了不少。

    笙小禾也曾担心过好友会永远走不出来。

    可现在宋余突然告诉她,他在追求曹安曼,而且得到了当事人的同意,这个消息给笙小禾带来的欣喜简直无以言表,她没忍住,眼泪“唰”地一下就流出来了。

    “诶!怎么还哭了呢!”

    这倒是把宋余吓着了,连忙从兜里摸出纸巾,手忙脚乱地,“别哭啊,等会儿副队看见了不得拿刀砍我啊?”

    笙小禾也没想到自己情绪来得那么突然,低下头深呼吸几下才抬眼看着宋余,“宋哥,曼曼是个很好很好很好的女孩子,你是真心的吗?”

    宋余正色道:“当然。我相信日久生情,也相信一见钟情,我是非常认真地想要追求她,以恋爱和结婚为前提的那种。”

    笙小禾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继而轻笑着拍拍他的手臂,说:“那你加油,祝你成功!”

    ……

    山顶处,包国福看着下方越走越远的两道身影,忽然觉得疲惫至极,他蹲下身来,望着前路长叹一声:“东光啊,你觉得,我还能指望他们吗?”

    曹东光挺身而立,一手揣进口袋,另一只手有一下没一下地拨弄着手上的菩提串。

    他站的位置刚好有一束阳光照过来,落在那光滑莹润的菩提根上,将八颗纹路各不相同的种子映出了温润如玉般的光泽。

    曹东光也在看笙小禾和宋余,虽然听不见声音,但能看到见他们笑得很开心——在那条满是崎岖的小路上,他们身上都渡了一层浅淡的金光。

    他沉默地注视着,良久才收回落在两人身上的目光,缓缓开口:

    “你只能指望他们,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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